1.
正值她的苜蓿草收割季节,也是紫色苜蓿花盛开的时节。
连绵几十亩的的苜蓿花,以摧枯拉朽之势燃烧到天边,一望无际地,把天空都烧成了紫色。
她在苜蓿草地里,一阵大风吹过,我才能看清她的身影。带着草帽,搭着一条半白半黄的湿毛巾,松垮垮的灰色T恤,挽着裤腿,一把一把地割着一米多高的苜蓿。
我穿了一件修身的鹅黄长款连衣裙,在轻松自在的苜蓿花地里显得很不合时宜。无事可做,只好顺手揪了一朵苜蓿花,随便闻了闻,没有什么香气。
苜蓿草都是三片叶子的,那四片叶子的幸运草也可能隐匿其中,但只有十万分之一的机会。我走了大约一亩地,也没有发现有四叶草的踪迹,算了吧。她应该到休息的时候了。我向她走了过去。
她已经放下镰刀,咕咚咕咚仰着脖子喝水。颧骨红红的,小小的雀斑似乎想从眼角下绽放出去。
“不是有割草机吗,怎么还亲自动手?”
“割草机明天开始作业,我闲着没事,就想自己先割一点。”
我们躺到了刚割下的苜蓿草上,用草帽遮住了脸。沉默了很久。她在想些什么?我很疑惑。
不一会儿,我发现她发出均匀的呼吸声和细小的鼾声。原来,她什么都没有想。这么快,她居然睡着了。她之前瞌睡可没有这么大,还经常失眠的。
2.
她叫何泽,是我大学室友。我们在一个屋子里住了四年,却无深交。清晨,我还没有结束睡梦,她就出门了。晚上,我已经睡着了,她才回来。她声音很轻,我们睡的很沉,虽然作息不一致,却也能保持着友善的淡淡的关系。
我无法理解的是,她为何永远都是一副精力充沛的样子,从学校到系里的学生会,她都担任要职。活动能力强,学习成绩好。刚毕业,就去了美国那所著名学校读了公共政策专业,回国后进了一家研究院当了研究员。很快,就崭露头角,被称为是她们院最有潜力的新星。
我大学毕业后,也累死累活考上了研究生。硕士毕业前去了她们研究院的下属机构做着实习打杂的工作,后来也懒得折腾,就留了下来。于是,她成了我的同事兼领导。
在研究院举行的各大论坛年会上,她穿着一身精致俏皮又不失端庄的小西装,在台上侃侃而谈,气场强大;在台下觥筹交错,挥洒自如。
我在离台上最远的那排座位上,被她的光芒照的睁不开眼,根本不敢跟人提起,她是我的大学室友。可我们定期总要在一起吃饭,最长不超过两个月。不是我约她,就是她约我,似乎是在尽一项义务。结束后,我要长长出一口气。也许她亦如此。
她像是个照妖镜,在她强大的反光镜下,我的那些不思进取、懒惰的小恶魔们都一览无余,照的我心慌。但她似乎又给了我某种动力,让我有力气认真地工作学习一阵子。
我不想见她,偶尔又很渴望见到她。
复印打印整理文件订飞机票的那些琐碎活儿,实在是干腻了。后来,我从行政岗调到了研究岗,做些编辑和研究的工作,但其实那些文稿,我似乎也没有多大兴致去认真研究。焦灼因子一直在体内升温,真怕它有一天突然沸腾,把五脏六腑烧成一缕青烟。
那天上午,又漫无目的地在网上闲逛。忽然收到她的短息:“我已辞职。现在住在内蒙古,你夏天有空的时候可以过来玩,景色很美哦”。
我大脑顿时噼啪作响,再定睛一看,她说话是不会带上“哦”字的,肯定是换号了。中午,将信将疑地回拨电话,想确认一下此事。
真的是她!那一下午和晚上,我都过得不太清醒。
很快我就请了假,来到这片苜蓿地。
3.
过了好久,她才醒过来。这似乎是我记忆中第一次看她睡觉。睡的这么香甜,呼吸像婴儿一般酣畅。
我们背靠背坐着,恍如在另外一个时空。我从来没跟她这么亲密过。一直以来,我们都是两个世界的人。
“你知道什么是故乡吗?”她轻轻地问我。
“当然是出生的地方了。”我说。
“我之前也是你那样认为的。直到我来到这里,才发现故乡的真正含义。人的出生很多时候是因缘际会,你可能投胎到了你不喜欢的地方,你在那里慢慢成长,可总与环境格格不入。你在熟悉的街道或者乡间小路上走着的时候,你在和邻居交谈着的时候,却无法融入其中,你的心情无法得到平静,于是四处寻找,不停追求,无止境奋斗。忽然有一天,你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当你看到它的第一眼,似乎是曾经来过这里,觉得一切都很熟悉。你觉得你就属于这里。就那一瞬,你就想在这里停下来,甚至不顾一切地来这里。”
“所以你就辞职,来到你的故乡了?”我问她。
“是的,或许我的前世就在这儿生活,与苜蓿牛羊为伴。去年秋天,我旅行来到这里。那时,天是蓝的,云是白的,苜蓿花是紫的,牛羊悠闲地吃草,牧民们忙着收割。我像是回到了久违的家,一切都那么熟悉,那么怡然自得。你知道我有失眠的毛病吗,在这里很快治愈了。
我租了50亩地,刚开始种时请了一个技术员,锄草,浇水的时候偶尔也会请临时工。这个草很漂亮,生命力也很顽强,耐干旱,如果保养的好,能活十多年,就像割韭菜一样,割了它们又很快长起来。
秋天是最好的播种季节,播下种子几天后,绿色的小苗就破土而出了。四个多月的时间就长到一米高。第一次看到自己亲手种植的苜蓿长这么高,很有成就感,和踏实的幸福感。”
她第一次对我说这么多的话。
“你爸妈同意吗?”
“他们一开始不支持的,后来被我说服了。苜蓿草在中国根本不愁销路,不用担心钱的问题。”
我转过头,看看她,一张怡然自得的脸,那么纯净。没有了那份永不停歇的紧绷感,那个总将我照的自惭形秽的反光镜消失了,我不知是喜是悲。
“我很喜欢你的性格。”她继续说。
我不敢相信,“你那么优秀,而我一直是在角落里的人,你怎么会喜欢我?”
“我喜欢你慢慢的性格。以前中午回宿舍,看你一个人在那里用刀削橙子吃,你慢慢地,小心翼翼地削,时间似乎都在你那里凝固了,橙子皮被你削成了一件艺术品,一圈又一圈的,锯齿状的,拉成长长的一条线,然后你将那橙子皮拿起来欣赏一番,似乎对自己的胜利果实非常满意,再一口一口地咬掉那橙肉,又是一小口一小口地慢慢体味欣赏,那橙子在你的嘴里,滋润着你的味蕾,你似乎整个人都陶醉其中。一个橙子花去你半个小时的时间。你经常有这样的慢镜头动作。
后来大家要找工作了,你也不慌不忙,一个人安安静静地看书考研。工作后,又到了这家还算稳定的事业单位。看你不骄不躁,似乎过的很轻松自在,一切都踏实地,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而我呢,似乎穿上了红舞鞋,掉进了一个巨大的漩涡里,永远都停不下来。其实那些并不是我真正想要的,可我不明白自己为何慢不下来。”
我很震惊,原来自己在她眼里是那样的状态。
而真相却是,我无时无刻不在唾弃自己,希望行进的步伐快一点,再快一点,更快一点。我给自己设定了那么多的目标,那目标就是他们说的最好的东西。他们说,你要成功,你要优秀,于是我亦步亦趋。
没想到,我所唾弃的,正是她欣赏的;我一直想努力得到的,她却一直想挣脱。
也许,我们两个就因为这样,才互相吸引着。也许我们欣赏的不是彼此,仅仅是自己的对立面而已。
“你知道吗,我一直以你为榜样。”我说,“我一直渴望塑造成你那这样的性格,跟你一样发光发热。”
她眼里飘过一丝不解。很快笑了起来,抱了抱我。
“也许你的本性并不是想要做我这样的人呢?”她说。
“是啊,也许你说的对,也许你说的不对。我不知道我还曾有那样的心情去欣赏一个橙子。”我看看她的眼神,像天上的云那样恬淡。我想,她也许真的找到了。
什么时候,我才能有为自己寻找的勇气?
看看束在自己身上的鹅黄色连衣裙,和这满地盛开的紫色苜蓿,真是那么地不合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