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世界的狗狗都追逐着骨头,唯独阿肥追逐着泥土。一开始我只以为这只金毛中二,相信地球人抛出的全是大鱼大肉,于是使出吃奶的劲奋力追逐,一次、两次、n次,结果发现这货哪里是傻,分明是视咬泥巴为冲出太阳系放眼银河系不枉虚度狗生的最大爱好。无论是谁,只要和它相处一段时间,都会乐意扔出一块泥巴看着这货来回奔跑,从此开始愉快地玩耍。
阿肥自小长于剑阁,是我们这最大的狗,身长一米有余(不算尾巴)。除了追泥巴,搭手是唯一的技能,因此实在不好意思称其为军犬,没有军犬的本领倒有军犬的饭量,还因为模样可憨,吃饭时都受到众人的眷顾。休息时如处子,追泥巴时如疯兔。这货极能睡,还把所有的房间都当成自己的窝,你常常会在看书或者玩游戏时感觉突然一阵恶臭袭来,那是阿肥的体香,得益于它巨大的表面积,臭味扩散加成,让你不得不嫌弃它。体型巨大,极重,嫌弃它时上手上脚都是没有用的。但是只要有泥巴,或者有泥巴味的石头,这货就跟打鸡血一样复活了,甭管你扔进草丛里不是丛林里,阿肥一心向泥巴,从不畏缩。
阿肥是我们这里唯一的公犬,坐拥三妃子,是三只田园犬,平时你欺负我,我欺负你,打打闹闹,甚有生气。又到了交配的季节,阳光明媚,于是乎,你想像的一切…………什么都没有发生,因为阿肥体型想对三小只实在太大,它也曾经相信爱情能跨过一切,好几次尝试,每次都像它追泥巴那样特别努力,但就是进不去……是进不去……阿肥长大至今都没有尝试过异性的滋味,不知道和这货犯二有什么样的联系。
相比三妃子,阿肥是最亲近人的狗,主要是只有人类才能给它扔泥巴。我们每一次活动,它都会跟着。有时走在队伍的最前面,迈着缓慢的步子,加上它一身黄毛,简直像个狮王,直到看见泥巴,立马完成狮王变二货的转变。
因为阿肥,我第一次产生对狗狗的偏爱,胜过猫咪。我曾养过一只黄色小猫,最享受抱着它看书的日子。我喜欢安静之中轻抚猫的毛发,它在梦乡我在故乡。相比之下,狗有点吵,但是阿肥具有安静的属性,而且我家没有泥巴这种东西。
其实阿肥已经走了,去了成都,不再属于剑阁,它直到走得那天还在追泥巴,上车的时候还没发现残酷的告别。没有眼泪,只有哈喇子,想象一下它流了一车被嫌弃的样子,不觉一笑。
好想再扔一块泥巴,再追一次吧,阿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