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岁时读过一次《朝花夕拾》,读的是故事。觉得鲁迅的童年比我的好玩:百草园里有虫子,长妈妈会讲《山海经》,五猖会的戏台子热热闹闹的。那时候想,他记性真好,小时候的事还记得这么清楚。以为“朝花夕拾”就是回忆童年,大人怀念小时候。
前些天又翻出来看。坐在沙发上,书页有些泛黄了,读到某一段,忽然停了一下。父亲站在背后逼他背书,五猖会去了也不痛快。那件事已经过了那么多年,他还是记着。语气平静,没多说什么,但你读得出来,那里面是有委屈的。
到中年再读,才懂那些平静叙述里藏着的东西。童年里最让你记住的,往往不是快乐,是那些当时说不出来、后来也一直没说出口的委屈。父亲的一句话、长辈的一次否定、一件被当作不懂事而忽略的小事,你以为是忘了,其实它们还在那里,只是一直没被翻开。
鲁迅写那些人的时候,像是隔着一层纱在看。不是不喜欢他们,是已经学会了平静地说那些曾经让自己难受的事。人到中年再读,读的不是鲁迅的童年,是自己的童年。那些小时候说不清、也不知道该跟谁说的情绪,忽然在书里被接住了。
原来不是自己太敏感,是有人懂那种感觉。有些话说出来就好了,说不出来,有人替你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