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半法盲人士,对于正当防卫总容易产生微妙的联想,如果我有一天被威胁了人身安全,我奋起反抗不当心结果了别人,到底我算一个杀人犯?还是算正当地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16年发生在山东省聊城辱母案,今年2月的审判中,于欢被一审宣判无期徒刑,在网络上引起了极大的热议。究竟是人民警察失职在先,还是法律量刑过重在后?究竟是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
在探讨量刑重不重的背后,是对于法律是否公平?在法官面前,底层的百姓和高官厚禄者是能够真的平等?
而包括我在内的普通老百姓眼中,一些有钱、有权人家孩子是可以通过动手脚被轻判的。13年的李天一案,若不是人民群众齐刷刷地看着,还不知会如何审判。此次的辱母案,一方是信贷方面有所欠缺的母子两,另一方是残忍、下作的讨债人,还有一方,是与公检法同属一脉的警察系统。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同情的眼神在哪一方,其实另一方多少道德上欠妥。
而法律又是最低的道德要求。如此看来,真是个悖论。
前段时前热映的《嫌疑人X的献身》,又是一个道德和法律的悖论。故事中,林心如饰演的陈婧,她的前夫傅坚残暴下流,对于未成年的继女有了龌龊的心思,猥亵不成又当着孩子的面对林心如施暴,在这种情况下,母女两处于自我防卫的本能,失手杀死了傅坚。好巧不巧,隔壁的数学怪人又愿意为他们掩盖和出谋划策,最后将自己搭了进去。放在武侠江湖中,这位数学怪人是多么有江湖义气,而母女联合杀死社会的败类又是那么大快人心,然而在现代法治社会,因为处理失当,双双进了囚笼。
这不禁又让我想起,在中国古代最繁华、最强盛的盛唐时期,中国唯一一位女皇武则天当政时期,有一个名叫徐元庆的人,为报父仇杀了一位政府官员赵师韫。这位赵师韫是一个县尉,即在古时候掌管治安的官员,在任期间杀死了徐元庆的父亲,徐元庆为复仇杀死了赵师韫,并前来自首。当时满朝议论,皆以为徐元庆虽杀了人,但孝心可表,都倾向于判其无罪。时任右拾遗的陈子昂(写《登幽州台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那个)认为,他杀了人应当处死,但他处于礼法和孝义那么应该表彰,最后的做法是处死了他,却表彰了他的德义。
几十年后,柳宗元(唐宋八大家之一)在此看到这个案卷,却认为陈子昂的做法有误。他认为,关于徐元庆杀人案,应判断谁有错在先,如果陈元庆的父亲确罪有应得,那么赵师韫所做无错,陈元庆报仇之举即为残害忠良;但如果赵师韫有错在先,因私人恩怨杀死了陈元庆的父亲,那么赵师韫本就该死,陈元庆替天行道便无过错了。柳宗元的这篇《驳复仇议》,法理明晰,逻辑紧密,至今仍收录在《古文观止》里。
那么在中国古时的封建王朝,尚且对法理、道义有着深刻的认识,又何况我们今天的法治社会呢?
这是我来参加说乎活动前的一丢丢思考,请大家批评指正。
~~~~~这是收获了干货的分割线~~~~~~
说乎的活动从来没叫我失望过,不管它是叫正念坊,还是叫悦乎。
要说昨天的法商课,用一句广告词“都是傲娇的私享,只卖呆萌的价格”。
除了从嫌疑人X引发的法理讨论,更重要的是给半法盲人士成功地扫了扫盲,你知道劳动改造已经取消很久了么?你知道交通肇事罪并不如你想象的那么惨么?你知道万一你被警察抓了黄金24小时你可以做什么么?你知道保释只运用于刑法范畴么?你知道开车撞了人是先报警还是先叫救护车么?你们知道拘役和管制是不计入档案的么?
说回嫌疑人X的案情,排除小说、电影的情节设置上的原因,纯从法律上而言,可以改名为《一个猪队友的故事》。如果母女俩当初没有听石泓的,面对警方正常陈述,她们完全是正当防卫。原因在于,一个和女主没任何关系的人“入室”(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了,还伴有殴打、性侵、猥亵等罪,母女俩的反抗和前夫傅坚的暴力犯罪是同等程度(这是判定正当防卫很重要的一点)上的。
但有了数学怪人的加入,数学怪人本身故意杀人;母女俩原本正当防卫的行为,因为掩盖案情,弃尸,她也犯了故意杀人罪,对!只是因为她有了后来的行为,使得她的行为性质完全变了。而那个容貌姣好、心地善良的小姑娘呢?
如果她满了14岁,她就是共犯。
至于辱母案,你!们!没!机!会!听!到!啦!那才是最私私私密的分享呢。
最后,要再次感谢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美貌场地和美味蛋糕的Helen!再再次感谢始终为我们搬运知识、不让我们为时代所抛弃的的总舵主素芳,和为我们提供干货的wuli男神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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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戒写作训练营三期第七天;学号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