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诚林丹陈赫都出轨了,我们为什么要结婚?

      昨天陈思诚被爆出轨了。就是那个妻子是女神佟丽娅的,就是前几天还在微博高调喊老婆,我为你骄傲的,就是那个自导自演拍出《北爱》的,还导演了《唐人街探案》的。

      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林丹出轨的热度还没过去,还有因爱情公寓和跑男火的不得了的陈赫,还有更早的文章。

      中国古代的时候,出轨是要浸猪笼的吧,可是现在,作为公众人物的他们,却往往都得到了妻子的原谅:

      文章出轨了,马伊琍说且行且珍惜;陈赫出轨了许婧还替他说话,他只是个还没长大的大男孩;林丹出轨,谢杏芳说我们一家人风雨同舟。

      家里有那么好的老婆,为啥还要出去浪呢?

      不外乎两点吧!精虫上脑,出轨成本太低。

      新闻里不乏有妻子备孕期间,丈夫出轨的故事。作为公众人物,这些明星接各种戏,参加各种综艺,大概也是聚少离多吧。

     我不是男性,无法理解也无法详细解释,还是说说第二点吧:

    出轨的成本太低。

      首先,觉得自己隐蔽工作做得好,又不会被发现。就算被发现呢,无外乎一阵热度,经纪人发发声明,妻子多半也是会原谅自己。回到家,道个歉,依旧有个居家好老婆,依旧有美满的家庭。热度过去,依旧接综艺接戏,没有人封杀。

      其次,出轨不属于违法行为。婚姻法里只是说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以及对在离婚问题上,这也只是个准予离婚的条件。

      悲哉!

      之前学法理的时候,特别记得了一段对于法律的道德的关系问题。

    法律和道德,都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方式,一种调整人与人之间和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然而: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

       法律只能约束最低层面的道德要求。法律不可能规定你和妻子必须详情相爱,必须每天晚上回家,必须一生一世爱这一个人。但是从道德上而言,这是非常必须的。

       如果连爱都需要用法律来明文规定,那么用AI来代替人类就可以了啊!不然你以为这脆弱的肉身怎么可以在历史中,建立起社会与王国。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婚姻不仅仅是爱情,也要有责任。因为你娶了她,承诺了一生一世一双人,承诺了要对她好,一辈子免她惊,免她扰,免她颠沛流离,在偌大的世界里,给她一个叫做家的港湾。于是她从家里宠爱的小公主,变成一个为你洗手做羹汤的媳妇,从诗酒花,变成酱醋茶。从一个被宠的孩子,变成一个辛劳的母亲。不再惦记诗和远方,为这个家,困于柴米油盐,却因为你的爱,而苦中作乐。

        看看家里那个已经很久没化妆,很久没买新衣服的妻子吧!

       最初,她也以杨柳的风姿,摇摆人生的河岸。被折,制成了桶,小小巧巧的,开始装风月桃花,儿女情长,和一个酒意的承诺。

       儿女装进来,哭声装进来,药装进来。她的腰身渐渐粗了,漆一天天掉落。

       而生活,依旧滴水不漏。

       我们应当承认社会的进步。对女性越来越包容。出现了很多不婚主义者。女孩子可以凭借自己的能力养活自己,也尚且没有遇到那个对的人,大可以不必结婚。

       像这种动辄出轨的男人,还不分手,留着过年吗?

       补充:特意请教了法硕的真真童鞋,特此补充:

       五千年的男权社会对男性的容忍度远远超过了女性,想想马蓉,再想想陈思诚林丹,高下立判。

       婚姻契约原则归根结底也只是一个道德原则,不是法律原则。这个契约是两个人基于爱做出来的隐形契约。然而只能说,再有效的契约也控制不住野兽般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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