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 婚礼
陆小曼和徐志摩结婚的过程,很戏剧性。
徐父徐申如很传统,不能接受陆小曼这样离婚、再婚的身份。为此徐志摩亲自回老家和父亲请示。
徐父没办法,提出让徐志摩问前妻张幼仪的意见,如果她同意,他就同意。
其实这是一个很智慧的做法,尊重前任是一段新的婚姻能幸福的前提。
张幼仪通情达理,她同意后,徐父还是过不去,又提出了几个要求,其中一个是让梁启超做证婚人。
梁启超是王赓和徐志摩共同的老师,身份很特别。
不出其料,在婚礼上,这位证婚人前所未有的把两新人一顿痛批,场面一度尴尬至极,也有了这一段流传至今、轰动世人的证婚词。
梁启超说:
我来是讲几句不中听的话,好让社会上知道这样的恶例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励。
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以至于学无所成,做学问不成,做人更是失败!你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以后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陆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我希望你能恪守妇道,检讨自己的个性和行为,离婚再婚都是你们性格的过失造成的,希望你们不要一错再错自误误人,不要以自私自利作为行事的准则,不要以荒唐和享乐作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当儿戏,以为高兴可以结婚,不高兴可以离婚,让父母汗颜让朋友不齿让社会看笑话!
总之,我希望这是你们两个人这一辈子最后一次结婚!这就是我对你们的祝贺!
“老梁说话的神气未免太硬......听得人总觉得不悦耳......在场的人都替他们两难受......” 张慰慈后来这样描述。
其实梁启超并是不真的想为难这两人,他在第二天给梁思成的信中,坦言自己极不愿意做这件事,只是心疼徐志摩。
徐志摩这个人其实聪明,我爱他不过,此次看他陷于灭顶,还想救他出来,我也有一番苦心......我看他找得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苦痛更无限,所以想对那个人当头一棒,盼望他能有觉悟(但恐甚难),免得将来把志摩累死,但恐不过是我极痴的婆心罢了。
很不幸的是,后来的事居然全被梁启超说中了。
02. 婚后奢靡的生活
婚后他们在北京和徐父母住了两年,由于生活习惯无法调和。最后两人搬去了上海。
陆小曼在和徐志摩结婚前,花钱就没有受到过任何限制,她对钱没有概念,习惯了按自己的喜好性情大手大脚的花。
搬去上海以后,陆小曼迅速的沉醉在了上海紫醉金迷的生活中。
他们两个人过日子,在上海租了一栋别墅,雇了十多个佣人,还有私家车、司机、厨师......
当时上海是中外经济交通的咽喉,非常繁华,夜生活丰富。陆小曼经常和朋友跳舞到凌晨,睡到第二天中午。
据徐志摩的干女儿说,陆小曼不是打牌就是跳舞,有时候还包下戏园子听戏,除此之外,还会赌博炒股,但凡能玩的,陆小曼都沾。
徐志摩是拼了命的赚钱,兼了3分大学的教职,写稿赚稿费、倒卖古董、做房产中介,他每个月据说收入有1000大洋,相当于普通家庭好几年的收入,但还是不够陆小曼的开销。后来甚至找银行借款、厚着脸皮找前妻张幼仪周转.....
徐志摩在给陆小曼的信中,常常提到银行欠款的事:
银行二十三来信,尚欠四百元,连本月房租共欠五百有余。如果你那五百元(借的)是在二十三以后,那便还好,否则我又该着急得不了了!请速告我。
即便如此,陆小曼每个月的花销仍然降不下来,她似乎停不下来,也改变不了。
这么极端的情况,现在看来很让人咋舌,也难以理解。
其实看他们生活的这一个片段,我倒是想起了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同样的,追求爱情、追求华丽,在各种欲望中迷失,最后搞到自己无法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