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朵朵鱼
每个女孩,无论她是否美丽、优雅、有才华,亦或平凡,都会在心里描绘着一个关于另一半的身影,或潇洒,或幽默,或阳光帅气。
我描绘的男孩也不免俗套,希望他阳光帅气,机智幽默。在遇到爱情之前,我们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原则,非这样的人不找,可是当我们心动的时候,一切原则都拋诸脑后。
遇见家树,是在大一迎新那天。坐了八小时的火车,我只身一人拖着硕大的行李箱和一床棉被来到了梦寐以求的大学。到了接待处,是家树带着我跑上跑下,办各种手续,安排好宿舍。
家树和我是一个系的,只是他大二,我大一。闲聊中发现我们竟然是老乡,虽然是不同市,可是出了省,能遇到同一个省的就算很幸运了。
“他乡遇故知”是古人说的四大喜之一,在这陌生的城市里,家树是我第一个遇到的人,不禁对他有了一分亲切感。
互相留下联系方式,家树说以后有不懂的都可以找他。我开心的用力点点头。
当我为办哪种电话卡而纠结时,毫不犹豫的打给家树。上大学前手机对我来说是个传说,所以到了大学别人都把手机玩得溜溜时我仍不知我该办哪种电话卡。
家树放下手头的事,赶到校道旁为我分析各种电话卡利弊,最终帮我选了一张。
后来我不懂的都事无巨细的咨询家树,他从来都是好脾气的帮我解答,有时还会帮我办好。我心里感慨,出门在外有个老乡就是好。
一来二去慢慢的就熟悉起来,哪里有好玩的好吃的,家树都会带上我,而且也很照顾我,我也高兴得屁颠屁颠就跟了去,有人做免费向导岂不是更好。
三个月后的一天,家树问我有没有男朋友。
我摇了摇头。家树说你做我女朋友吧。我犹豫了几秒钟后就答应了。
家树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他皮肤有些黝黑,五官的组合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跟阳光帅气完全沾不上边,话也不多,机智更谈不上,但是对我很好。
因为他的好,我总觉得我得为他做点什么,要不然就会觉得有所亏欠。在这陌生的大学,他是唯一一个对我那么好的异性,心里对他也是有好感的,所以犹豫了那么一会就答应了。
跟家树在一起后,他对我更好了。早上会叫我起床,给我买好早餐,放学会等我一起吃饭,饭后一起去操场散步,或者一起去图书馆看书,周末会带我去周边的景点玩。每天的早安晚安,嘘寒问暖已经成为了习惯。
谈恋爱以前,我对整天粘着另一半的姑娘特别不屑,一点自我都没有,心想以后我谈恋爱了才不会这样。可是和家树在一起后,我巴不得时时刻刻能和他在一起,一秒都不愿意分离。
谈恋爱以前,我觉得女孩拧不开瓶盖特别作,觉得女孩一到节假日没收到男友礼物就生气特别不可理喻,觉得女孩因为男友没有秒回信息就大发雷霆简直是无理取闹。
可是当我恋爱以后,我也变成了曾经我不屑的人。矿泉水瓶盖要家树拧开了才能递给我,节假日虽然不一定要收礼物,但一定要记得发祝福信息,如果晚回信息就回胡思乱想,否则最终都会归为“他不在乎我了”。
人家说谈恋爱就是把自己的事让对方帮做了,这在我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我从一个能把桶装水一口气扛上五楼的女汉子变成了一个连矿泉水瓶盖都拧不开的人。
我很庆幸遇到了家树,感谢他这么宠我,这么包容我的任性。除了父母,他是唯一一个不会跟我计较任何东西的人了。
爱情真的是很奇妙,让两个陌生人从此变得互相信任互相依赖,在他面前,我可以是我自己,不用装得大方,不用淑女,不用委曲求全,不用很懂事。
谁说初恋都是用来怀念的?从校服到婚纱,从此不再只是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