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他和她是同学,只是不同班。可她对他没什么印象,他对她的事了如指掌,娓娓道来,如数家珍。她听了确实这些事真实地发生过,她问他,三十几年过去了,有些事连她自己都差不多忘了,他怎么还记忆犹新。他说:只因在乎,才记得。
虽然已经过了怦然心动的年龄,但是听到这句自然、真实的肺腑之言,她还是有些感动。
有天初中同学建了一个群,把她也拉了进去,每天只看到他早上六点就向大家问好,一整天不是在群里聊天,就在群里发红包,一直要折腾到夜晚十二点,天天都这样,因此同学们给他起了两个外号“叫鸡公”和“夜猫子”。
看他每天起得比鸡还早,睡得比猪还晚,一天到晚尽在群里闹腾,她以为他每天无所事事,说真话,她心里有点看不起他,总觉得人到中年了,还这样浑浑噩噩过日子,没一点出息。
有一天,他错发了一条信息,她才知道他的真实意图,虽然他很快撤了,但还是被同学们看到了,信息是这样写的:我之所以天天在群里闹腾,就是为了引起某些人的注意。
同在一个群,当然她也看到了,她想,随他想引起谁的注意,怎么也轮不到她,在群里她照样潜水潜到底。
没想到,一个月后,她被群里邀请参加了一次同学聚会,通知的人都来了,只有他没来,望眼欲穿,他终于来了,只见他开着一辆崭新的路虎,一身笔挺的西装,皮鞋擦得锃亮,刚下车,就连忙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从龙岗赶来,为了赶上聚会,特意起了个大早,没想到路上堵车,还是迟到了。让同学们久等了,我自罚三杯。他端起杯子,毫不犹豫,一口气连干了三杯。
在桌上听他和同学们谈笑风生,划拳敬酒,而她想这个人她又不认识,和她没半毛钱关系。她只顾低头吃她喜欢吃的菜。吃着吃着,他突然把铁板红烧牛肉端到她面前,对她说:这个你爱吃的,怕你夹不到。她听了,不知不觉脸都红了。
吃完饭后,他又请同学去歌厅唱歌,她五音不全,在旁边傻坐着。趁其他同学唱歌的时候,他偷偷告诉她,看聚会的名单上有她,他才回的。
她说:呸,她才不相信呢!他说:信不信由她。第二天他就接到他打来的电话:说他特意去接她妈和她吃饭。她说:无功不受禄,不去。他说,菜都点好,而且他已到她家楼下了。她有点不信,偷偷地从窗户向外望,果然看见他像一座山似的屹在他的路虎车旁。
没办法,她只好牵着她妈下楼来,看见她俩下来了,他满心欢喜,连蹦带跳地去开了车门,让她妈坐在副驾驶上,小心翼翼地给她系好安全带。她看着他那认真的样子,心里就像室外的阳光一样温暖。
到了她们这最高级的酒店,小炒牛肉,红烧鱼,扣肉,辣交炒肉,油麦菜,已热气腾腾地摆在桌子上,吃之前,他让服务员拿了一个快餐盒,她以为他还要给别人带饭。没想到他对她说:知道她喜欢吃鱼,就特意点了一大盘,一餐吃不完,夹几个出来,留着她娘俩晚上吃。看他小心翼翼地夹着煎得黄灿灿的小鱼,开上盖子,又把盒子放正,扎紧,动作一气呵成。
开始吃了,他不停地往她和她妈碗上夹菜,自己却吃得很少。她对他说:你也吃呀!他才象征性地吃点,他们一边吃着,一边回忆着初中时代的老师和同学,那情景好温謦好幸福。
一餐饭有说有笑,足足吃了一个多小时,吃完饭后,他又把她俩送回家。他对她说在豪华的餐厅里吃饭的次数多如牛毛,只有这次才吃出了味道。以后回老家,他还会来看她的。
他没有食言,每次他回老家,尽管不顺路,他都翻山越岭去看她,给她带一些她喜欢吃的东西,看看她和她说说话,他就心满意足了。
因为她的家和他的老家干脆背道而施,既有颠簸不堪的乡间小道,又有凹凸不平的村级公路,虽然他开的是世界数一数二的名车,但还是被颠得翻来覆去,她问他,你这是何苦呢!他说只要能够看到她,他就认为值。
她每天看他从早到晚在群里闹腾,总以为他无所事事,同学聚会时她才知道,他早已把他的生意做到世界各地,身价上亿。
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后,她想自己是个普普通通的工人,要长相没长相,要人才没人才,就开始有意无意地回避他。
而他有事没事就找她,看她爱理不理的,就说她,我本可以牛,我都不牛,你倒牛起来了,你好呀?
她就把心中的顾虑一古脑地向他说了,他听了哈哈大笑,对她说:“傻瓜,中学时我就中了你的毒了,三十几年过去了,我对你已经病入膏肓了。
她问他:为什么呀?他说,中学时每次考试,她都是年级第一名,而他是倒数一名,看她每次在台上作总结发言,他就被迷得神魂颠倒,可那时有那个心没那个胆呀!
高中毕业自己没考上大学,在农村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而她则成为天之骄子,想想这差距实在是天壤之别,夜深人静时她娇好的面容总浮现在他面前,他总觉得那是一个美好的梦想而已。
八十年代,村子里兴起了打工热,他就跟着表哥来到了深圳这片热土,干过保安,搞过推销,干过泥水匠……只要能赚钱,他什么脏活累活都干过,一天到晚累得骨头都散了架,交了房租,口袋里就所剩无几了。
一次偶然机会,服装店的老板请他帮忙去卸活,他想,别人能靠买服装发家致富,他也想试试。
刚开始没什么本钱,就在批发市场佘一袋衣服去深圳的农村走村串户去推销,凭着他的吃苦耐劳,他就积累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他就用这笔资金,在深圳龙岗,租了一个门面,专门销售牛仔服装,因为那个门店开在十字路口,每天人来人往,店子里天天人头攒动,顾客盈门,眼看着生意越来越好,他就又盘一个店又开起了第二家,三十几年过去了,服装店都开了十几家。
忙归忙,但她的倩影总挥之不去,看到微信里同学聚会的通知,更重要的是看到了他在心里念叨了无数遍的名字,他匆匆丢下手头的工作,不远万里来了。
看他进来了,其他人都蜂拥而上,围着他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他放眼望去,女同学个个添脂抹粉,打扮得花技招展,只有她坐在那里,不紧不慢地喝茶。但他还是一眼认出了她,她还是那么娇小玲珑,素面朝天,她朴素的衣着,脸上淡淡的笑意一下子击中了他,他觉得她还是那么的美,要不是当时有那么多人在面前,他恨不得走上前去咬上她几口。
他知道他有家,她已有家,但是感情这东西不是他想控制就能控制的,每天只要一停下来,他就发疯地想她,怕她恼他,即使想她了,他也不敢明目张胆地说出来,只好不停地在群里闹腾,她喜欢的东西、鞋子、包包、衣服不断地给她寄来,她几次义正词严地拒绝,他答应得好好的以后不寄了,但是隔不了几天还是会收到他寄来的鞋子,包包。
爱你就为你倾其所有!不管你信不信,至少她是信了。爱你就默默地爱着,不求回报,也不破坏双方的家庭,只求你让我爱着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