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这一点其实大部分人都知道。
这位司机拿驾照时不可能没有学过这些,但他并没有减速让行。很多人说,这孩子的妈妈也有一定的责任。她可能的确没有认真观察并确认安全后通过。但最大的责任是司机无疑。换一个场景,就算是你观察得再仔细。遇到这种在斑马线不减速,不让行的司机,你有多大的把握安全通过?
如果连基本的交通安全意识都没有,就尽量少开车或不开车吧。这样的悲剧本可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