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轲刺秦
战国中后期,经过反复的兼并战争,诸侯国中最强大的共有七个,即函谷关以西的秦,和以东的三晋(韩、赵、魏)、齐、楚、燕。其中韩最小弱,辖地不过今河南中北部和山西南部一带。秦王政十年(前237),李斯建议说:“先取韩以恐他国。”秦王政遂命李斯攻韩,韩国的形势万分危急。秦王政十四年(前233),韩王安派公子韩非入秦,劝说嬴政先灭齐、赵,然后再进攻韩国,希望得到喘息的机会。李斯认为:“秦之有韩,若人有腹心之疾也。”迫使韩非自杀,并召韩王入秦,想要扣留韩王。
韩王安不敢入秦,只得献地求降,请为臣属。秦王政十六年(前231),韩又进献南阳地区的残存土地,嬴政派内史腾任南阳太守,前往接收。次年,内史腾攻入韩国都城郑(今河南新郑),灭亡了韩国。
关东六国中实力最强的是赵国。虽然经过长平之战,赵国曾一度衰弱,但此后名将庞煖、李牧等北拒匈奴,训练出了几支精悍的骑兵部队,实力有所恢复。秦国的主攻方向就指向赵国,先分化瓦解关东诸国间的联盟,使魏、楚不能救赵,然后于秦王政十八年(前229),派大将王翦率上地兵及附近羌兵,直捣太行山的要地井陉(今河北井陉),派杨端和率河间兵进攻赵都邯郸,两路夹攻赵国。
赵王派李牧、司马尚率军抵抗。秦国用重金收买了赵王的宠臣郭开,让他在赵王面前污蔑李牧、司马尚意图叛变降秦。赵王遂杀李牧,免司马尚职,以赵葱、颜聚代其为将。秦王政十九年(前228),王翦大破赵军,赵葱被杀,颜聚逃亡。秦军长驱直入,攻克邯郸,俘获了赵王迁。赵公子嘉逃往代地(今河北西北部),自立为代王,收拢残部,与燕军携手抗秦。
秦王政进入邯郸,把幼年时候和他及其母有仇的人家悉数搜出,全部杀死。然后派王翦率军屯于中山(今河北完县、冀县、高邑、平山等地区),作出伐燕的态势。燕王恐惧,想要南合齐、楚,北联匈奴以抵抗秦军。燕太子丹认为此策略太不现实,因为“诸侯服秦,莫敢合纵”。但他同时天真地认为,只要招募一名勇士去刺杀了秦王政,就可以暂时缓解国家的危机。
太子丹和隐士田光商量,田光向他推荐了卫国人荆轲。荆轲说:“我就算去了,秦王也未必会相信我,不相信我,就不肯接见我,怎么刺杀他呢?我听说秦王非常垂涎燕国富饶的督亢地区(今河北易县、涿县、固安、新城等地);我还听说,秦将樊於期得罪秦王,全家被杀,他逃来燕国,得太子收留。如果能得到樊将军的人头,并且带上督亢地图,说是前往献地,秦王一定会接见我的,事情就有可能成功了。”
太子丹不忍心杀死樊於期,于是荆轲自己去见樊於期,说:“我希望得到将军的首级,那样秦王一定高兴,乐意接见我。我就趁此机会,左手捉住他的衣袖,右手用剑刺其胸膛,则将军的大仇得报,燕国也避免了危机。您愿意尝试一下吗?”樊於期撸起袖子,捉着手腕回答说:“我天天想要报仇,却得不到机会,今天多谢您教我方法。”随即拔剑自刎。
太子丹用盒子装好樊於期的首级,又准备好督亢地图和淬毒的匕首,万事俱备,准备以荆轲为主使,勇士秦舞阳为副使,前往咸阳刺杀秦王政。然而荆轲却迟迟不肯动身,太子丹试探说:“时间快来不及了,您若是另有打算,我就派秦舞阳先去,如何?”荆轲怒道:“去了如果不能安然返回,是竖子也!我准备提一支匕首入不测之强秦,所以暂不动身,是等个好朋友来,一同前往。太子既然等不及了,那我这就动身。”
于是太子丹等人身穿白衣,送荆轲到了易水岸边,名乐师高渐离击筑(一种弦乐器),荆轲唱歌道:“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傲然而去。
到了咸阳,荆轲先用重金贿赂秦王政的宠臣中庶子蒙嘉,请他在秦王面前为自己多说好话。秦王政果然答应接见荆轲。荆轲就在给秦王打开督亢地图的时候,突然从地图卷内抽出匕首,狠狠刺去——这就是成语“图穷匕现”的由来。
一刺不中,秦王政撕裂衣袖,仓惶逃走。他想要拔剑,可是佩剑太长,急切间很难拔出鞘来。荆轲就在大殿上追赶秦王,秦国的臣子们全都赤手空拳,武士们虽有武器,但无召唤是不能上殿的,谁都帮不了秦王的忙。秦王政只好绕着柱子逃跑,累得气喘吁吁。
正在危急关头,宫廷医生夏无且把背负的药囊投向荆轲,同时终于反应过来的大臣们高喊提醒说:“王负剑!”秦王政如梦初醒,急忙把剑鞘反至背后,这才终于拔出剑来,转身把荆轲砍倒。荆轲被砍断了腿,将匕首投向秦王,也没有中,于是倚靠着柱子大骂说:“我想活捉你,没下狠手,这才终使大事不成呀。”
秦王政杀了荆轲、秦舞阳以后,命令王翦快速进兵,攻掠燕地。秦王政二十一年(前226),王翦攻克燕都蓟(今北京市西南隅),燕王喜、太子丹等逃往辽东地区(今东北沈阳、丹东、营口等地)。秦将李信一路猛追,代王嘉就写信给燕王说:“秦国所以不肯放过你,全因为太子丹派刺客去谋刺秦王。你只要杀了太子丹,把人头献给秦王,秦王气消了,自然就能饶你一命。”昏聩的燕王喜果然杀了自己的儿子,秦王也果然命李信不要远追,可就此退兵。然而短短五年后(前222),秦将王贲就以迅雷之势席卷辽东,灭燕,俘虏燕王喜,然后转过头来灭代,也俘虏代王嘉。这两个昏主终于得到了应有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