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角社会》作为一本社会学著作,其如小说一般的叙事方式非常吸引我。作者威廉·富特·怀特为了研究街角社会——美国波士顿市“东城”意大利人聚居地科纳维尔,于1936至1940年间深入该贫民区,与其内部各色人等进行交际,成为他们的朋友以及团体活动中的一份子,后将自己的切身经历与体会以社会学的角度进行归类重组,最终梳理出对看似杂乱无章的底层贫民社会的组织与运行方式。
目前我读完了《街角社会》中的第一编:街角青年和男大学生。
本编讲述的是怀特对科纳维尔小人物生活状况与群体组织的考察。街角青年即科纳维尔地区年龄在20~35岁,教育程度低下,无固定职业与收入来源,经济拮据,偶尔从事贩卖私酒与掷双骰子赌博等违法勾当的意大利裔美国男性。怀特在书中亲切地称他们为“小伙子们”。街角青年的领袖名叫多克,与迈克和丹尼共同成立诺顿帮,为其核心成员,日常组织科纳维尔地区其他零散的个体青年在街角“闲荡”。
街角青年并不是犯罪集团,也不是混混流氓组织,它更偏向一种势力划分性质的帮派。男大学生的性质与成分相比街角青年要单纯一些,他们受教育程度更高,能力与思维上有突出的优势,在科纳维尔地区的社会地位要高于街角青年。男大学生的领袖是奇克,活动阵地是以奇克、汤姆、利奥等高年级大学生为核心成员的意大利人社区俱乐部,以举办宴会、戏剧演出、内部成员定期交流集会为主要活动,也吸收非大学生俱乐部成员。
如果将街角青年与男大学生做对比,就会发现同样作为科纳维尔地区的底层小人物,两个群体在内部结构、外部关系、运作方式、保持群体一致性的手段、组织性的强弱等方面有着巨大的差异。
作为群体,意大利人社区俱乐部的组织性比起诺顿帮来要强得多:它有成员定期的交流学术的活动以及集会;目标非常明确,即不断提升自身的品质,改善科纳维尔地区的生活质量与居民素质。暂且不谈这两个目标在俱乐部运行过程中的矛盾,它们在俱乐部成员的心目中都有一定的影响力与认可度,并被成员作为行动指南,起到了它凝聚群体中的成员的作用。反观诺顿帮,作为群体其并无共同目标可言——与其称其为群体,不如称其为街角青年的“容器”。诺顿帮除维持一部分成员的生计的日常活动以外,其他行为表现出漫无目的的空虚的意义,甚至连它的核心领袖多克也没有对自己人生清晰明确的目标,更遑论对于他领导的这个帮派有何定位。这个群体的凝聚力来自个体成员对自己领袖的认可,更多表现为为个人的社交需求而依附于某个团体。所以诺顿帮的组织性要比具有定期明确活动以及管理章程的奇克的俱乐部差很多。
诺顿帮中每个成员的地位取决于两个主要因素:个人与核心领袖的亲密度以及保龄球水平。如果将诺顿帮中成员的结构图画出来,会发现很有趣的一点,他们之间全部靠交情连接着:每个核心成员手下都会带着几个关系要好的青年作为追随者与手下,然而每个核心成员“麾下”的追随者之间却几乎没有关联。小伙子们通常将多克的动向当作整个群体的行动指南来跟随重复,从不问为什么,仿佛多克这样的领袖是救生筏,没了他,其余的人就会被无所事事抽空灵魂和思想,在由空虚引发的狂躁中沉沦。因亲密关系而得到领袖重视的成员在群体内地位会显著上升(但并不意味着群体内其他成员认可这样的上位方式);而打保龄球这一群体娱乐活动同时起着彰显帮派内部已经形成的社会地位和为想上位者提供晋升平台的作用。所以等级差别在街角帮中表现得非常明显。
写于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