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和湿胸的相识像是一场言情故事中的浪漫邂逅,他在公共教室的课桌抽屉里捡到我的日记本,循着日记本上经济学老师的电话号码,辗转找到我们班长,将日记本转交给我。
宿舍的妹子们纷纷揶揄:“啧啧,好浪漫呢!”我面上装着毫不在意的样子,心中还是带着少女的粉红小小地憧憬了一番湿胸的模样,白衣少年,阳光温暖。
然后,我们相约在学校后门的网吧见面。他非常鸡贼地先进去占了一台电脑,然后在QQ上问我坐在哪个机位,当年的我还是单纯的大一少女,心中满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于是告诉他:“我在54号啊!”然后……就没然后了,他就此消失在我的世界。
为此我很受打击,总觉得是因为他发现我长的太丑于是不辞而别。于是在心里骂了他千百遍,就算把日记本还给了我,也不能掩盖他是一个肤浅小人的事实。
时间辗转到了2012年,距离网吧不辞而别之后已经好几年过去了,我们在邻近的城市上班,不知道为什么又聊上了。可能是因为我已经从爱在上课时候写日记的文艺少女变成了腐到深处自然萌的段子手老司机,也可能是因为湿胸经历过分分合合的恋恋红尘之后对人有了更内涵的理解,反正就莫名其妙地一拍即合。我也终于有幸见到了他的真容,有一丝丝失望,又有一丝丝欣慰——白衣是白衣,可是说好的少年呢!幻想破灭了,不会有非分之想了。
我质问他,那个时候是不是因为看了一眼觉得我太丑所以扭头就跑了,他云淡风轻假装好像一切都没发生地说:“有这种事吗?师妹不要想太多。”
呵呵,都是套路。
(二)
作为一个柔弱纤细的文艺男青年,单车和基友都是必备硬件。他的单车我没兴趣,不过基友倒是不错,长得有点像钟汉良,是个还蛮汉子的man,湿胸跟他同吃同住同穿一条裤子,每次提起他都如数家珍,眼中满是(我认为的)宠溺的柔情。我心中一阵窃喜,以为寻寻觅觅终于寻得一个gay蜜,于是郑重其事地送了他一个彩虹卡套,祝他和基友冲破世俗的眼光没羞没臊地白头到老。卖卡套的小妹妹笑得意味深长,眉梢带笑地上下打量了湿胸一番,他白眼一翻,把卡套揣进兜里,假装什么都没看到。
不过很快,基友跟女朋友跑了,湿胸又成了天地之间一叶孤舟。我问他是不是有点伤心,他一脸无所谓:“谁知道呢?”
其实他是有过几个女朋友的,不过最终都分手了。他在肩膀上纹了最后一个女朋友的名字缩写,兴致冲冲地在我面前显摆,我泼他冷水:“玩这么大,分手了洗不掉的啊。”结果不久之后女朋友结婚了,新郎不是他。
他跟我说这个的时候语气平静,隔着屏幕我感觉他可能只是在压抑着心中奔涌而出的悲痛,毕竟肯把名字纹在身上,说明还是很认真的,是我就不愿意,我才不干这种没退路的事。等着他情绪爆发,他沉默良久之后却冒出一句:“怎么办,以后只能找名字缩写跟文身一样的妹子了。”我正考虑怎么安慰他,听到这个忍不住翻了白眼,于是肩膀上的纹身成了湿胸的耻辱柱,常年在孤独的夜里提醒他当年是多么的冲动,以及在互相吐槽时成为我对他进行人身攻击的最好武器。
而他必然是不肯示弱的,他自称挖坟小能手,以挖掘别人尤其是我的八卦和不堪回首的过往为乐,手机里保存了一堆我前任的照片,然后在各种普天同庆的佳节发给我看。
“你手机里存这么多我前任的照片,有意思吗?”
湿胸一脸无辜:“师妹还记得大明湖畔的那谁谁吗?”
无奈,我只好祭出我的最强法宝:“湿胸的纹身还在吗?”
他幽幽地叹一口气,说道:“唉,男人何苦为难男人。”
(三)
有人说:“两个人的亲密程度取决于他们之间分享多少猥琐秘密。”能说出这句话的人,身边肯定也有一个无猥琐不欢的朋友。我和湿胸相识多年,QQ上无话不谈百无禁忌,但见面的次数极少,可能加起来都没超过五次。2014年他来到我在的城市工作,距离更近了,但每次面基都像安排外事访问,时间迟迟定不下来,明明就是一条地铁线上的事。
有一次,他说生日了送我个礼物,于是定下来去吃汉堡王。说到见面吃个饭,我们有限的几次见面几乎不是肯德基就是麦当劳,汉堡王已经是升级版了。大家都年纪一大把了,为什么每次见面都跟高中生逃课一样,总是吃这些?我向湿胸表达了疑问,他问:“那你想吃什么?满汉全席吗?”我想了想,说:“要不下次吃赛百味吧。”
于是我们定了正中间的一个地铁站,下班之后坐地铁去那里会面。为什么叫“正中间”的地铁站呢,因为这是湿胸找了张地图算出来的直线距离最中点,两边各9.5公里。我被这种严谨治学的科学态度所折服,同时衷心地祝愿他找不到女朋友。
到了见面的地方,我点了两个汉堡,相对无言,默默吃饭。旁边一对情侣不停地在自拍,妹子黏在男朋友身上,像一滩和了水的橡皮泥,看着都热。湿胸把薯条往我面前一推:“吃不下了,给你吧。”我不跟他客气,拿过来就倒自己盘子里,咔哧咔哧往嘴里送,以抵御辣眼睛的秀恩爱。
吃饭可能只用了半个小时,反正我俩吃完两个三层牛堡套餐的时候,隔壁桌一个圣代都还没吃完。湿胸擦擦嘴,从包里掏出一本东野圭吾的《解忧杂货店》,搁在桌上。
我就知道是送书,每年都是送书。湿胸喜欢买书,又老是搬家,家里一堆书抬都抬不走,隔三差五问我要不要,我还用两盒红茶跟他换过一本《海子诗全集》。
我把书塞进背包里,说了句谢谢,湿胸拍拍肚子,表示多谢我的汉堡王,然后站起来准备回去。我惊讶:“见面吃饭就真的只是吃个饭?”“昂,不然你还想干嘛?”我想了想,好像还真没什么事,只是坐车坐了一个多小时就为了吃个汉堡,而且还是我买单?
下次别见面送了,直接快递吧。
(四)
前段时间,湿胸突然跑来问我:“你说,如果我找了女朋友,咱俩是不是就不能聊天了?”我问:“为什么不能聊天了?”“不方便了嘛。”我想了想,也是,总不能让人家女朋友误会,就回答:“那就不聊天了呗。”这话是什么时候问的我已经记得不太真切,不过从他撂下这个话至今,还没交到过新女朋友。
很多人都说,蓝颜红颜都是不过是自己找备胎的借口。还真不是,反正我是一直拿他当好朋友的。从初入社会的懵懂,到渐渐成熟起来,我们也算是见证彼此成长的患难兄弟了。身边原本也有几个关系不错的朋友,后来工作渐渐忙起来,也因为大家的价值观慢慢有了分歧,聊不到一块儿了,有一个还能聊天的朋友,真的挺难得。很久之前我就明白一句话:“朋友比情人更长久”,我们很少见面,也许还刻意保持了一点距离,但就是这一点距离,让我们可以成为更纯粹的朋友。温暖的拥抱那么多,而能够坐下来谈天说地的朋友,走一个就少一个了。
因为从没把对方纳入过感情对象的名单内,所以即便他喜欢了哪个女生,打算去追求哪个女生,我都觉得很正常,没什么心理落差。又因为想要保持好友的关系,所以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们也基本没有向对方哭诉求过安慰。聊聊天,扯一些有的没的,聊完睡觉,很多事情不是求安慰就能解决的,能陪自己扯一些有的没的,已经是很够意思的朋友了。
后来,我有了亲爱的彭先生,跟湿胸的联系虽然仍在,但还是少了一些。也许正如他所说,他也会有恋人,会结婚,有家庭,到那个时候,也许他的爱人会介意,我们不能再像以前一样聊天,保持亲密的朋友关系,或者可能渐行渐远慢慢疏离。虽然心中有不舍,但还是希望他能幸福,作为朋友,作为闺蜜,不知道还能一起走多远,但至少现在还是好朋友,能够互相问候,一起吃个麦当劳双层吉士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