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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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刘同的《向着光亮那方》,我给菜儿发消息说,你知道,我一直以来都很喜欢写作,但是初高中的时候可能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我有很大勇气和决心去参加各种作文竞赛,但是上大学后,感觉周围的都是比自己优秀的人。我好像渐渐地有点畏缩,有点害怕,因此抛弃了这些自己曾经很热爱的东西。可是今天看了刘同的书,我觉得我还是去写吧,要是连这件目前自己唯一的爱好都不去坚持的话,我怕我真的会忘记自己想要的东西。在现在这个光怪陆离的社会里,好像什么都能成为你的爱好,但真正坚持下来的东西却很少。不知道是不是年龄越来越大,不想再去争抢什么东西,也不会再像那个时候的自己为了在乎的东西和别人撕破脸皮,现在就想着安定一点别惹麻烦。

很佛系对吧。

但是偶尔心里还是会不甘心,为什么曾经热爱的东西你能将它束之高阁?喜欢一件事情难道不是像喜欢一个人一样长长久久的吗?

所以我来了,重新开始去写点自己的小东西。

热爱你所热爱的,让未来为你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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