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超超是我为数不多从初中时期坚持到现在的朋友。当年他坐我前排,属于人丑嘴欠性格贱的完美讨人厌类型。
我是当年班里成绩最好的女生兼数学课代表,那时候,每天早自习班级会有一本数学作业满天飞,是我的。通常第一个跟我借作业的人,就是超超。直到今天,我依然能清晰记得他每个早上炸着头发窘迫又臃肿的双眼:“作业呢作业呢?快借我抄抄。”
“你们记不记得有一次,我们全班抄她的作业,结果数学课上老师发飙了,说,第三题,我课代表做错了,嘿,全班都跟着错了,错得一模一样,你们真够可以的啊!抄作业都借同一个人的抄啊。记不记得,哈哈哈,记不记得……”
这个段子他逢聚就讲,反正作为当事人的我并不记得。
但他是真的感恩戴德。
初中毕业没几年,不善学习的超超早就不念书了。在最繁华的一条电子商业街上开了家电脑维修店。有一次,我暑假回家,家里电脑出了点小毛病变得超级卡,我想起超超,没想到二十分钟后,他就带着系统盘出现在我家。
装完系统后,我妈非要我把钱塞给超超,他又搬出当年的段子,“真不用了,阿姨,您这样见外我反而不好意思了。我们上学那会儿,璐每天借我作业抄,我们关系很铁的,您可千万别这么跟我客气啊。”
感恩戴德,抄作业这件事怕是要带到骨灰盒里了。
但据不完全统计,好人也通常会是感情里被伤害的一方。这项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只在超超身上做过。时间地点分别是,深夜,我家楼下单元门口的台阶上。
02
又是一年暑假,朋友们照例迁就我的放假时间安排小聚。打牌,喝酒,逛街,唱K,蹲在广场看黄昏里跳舞的大爷大妈,都是无聊燥热的夏日里值得做的无聊事。
那天,几个人坐在街边的小饭馆里聊到很晚,并没意识到老板已经从吧台后面窜到我们身边来回踱步了。直到他吸完第三根烟,终于鼓足勇气拍了拍我们其中一个人的肩膀,说要打烊了。我们这才后知后觉道歉着结了账。
陆续相互送别完,只剩我和超超。我们两家同住一个小区,好人超超坚持先送我回去。
“就那么分了?”饭桌上,关于他的故事其实没聊完。
“妈的,这是我真正爱过的第一个姑娘。现在才发现,自己爱她的时候,真像条狗啊,等着她呼来喝去。”
夜风习习,在我家单元楼门口的台阶上,我坐着听超超讲完剩下半个故事。
张晓晗曾在《除了爱,我们什么都不会》这本书里讲过一个故事,结尾的时候她说,也许吧,我们都曾经这样爱过他们,爱到自己像一条狗,摆着尾巴等他们丢个球。
03
超超女朋友,是他在驾校学车时认识的。科目二练习,他在S路练拐弯的时候远远看见一个姑娘在坡起时各种熄火,然后被教练拎出车来咆哮着指导。
可怜小姑娘到处都是,但超超一眼爱上她当然抛不开外貌。我早说了,超超嘴欠性格贱,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后,语数外没什么可喜成绩,在社会上历练了几年,撩妹技能自然不用教。
所以,中间休息的时候,他买好两瓶水,贱贱地凑到姑娘身边,开启安慰模式。过程无需赘述,一个月后,俩人成了。
我想起来,有段时间,超超的朋友圈秀得一手好恩爱,撒得满屏好狗粮。
“嗯,就是她。但是啊,为什么有些姑娘一旦恋起爱,也就意味着要开始作了呢。”
驾照考下来后,超超用几年的积蓄买了辆二手车。姑娘家住外区,起初,两个人只有周末休息的时候约会碰面。冬天很快到了,姑娘说上班坐公交车太冷,想让超超搬过去住,每天开车送她上班。
这听上去挺不现实的一个想法,超超竟然同意了。他每天打理店铺,只能两头跑。姑娘九点上班,送完她后,他要开两个小时的车才能赶回店里,往往到了中午才开始营业,时间一久,引得一些老顾客不满。但为了爱情,他依然每天往返两地,开车送姑娘上下班。
东北的冬天,夜幕早早降临,大雪说下就下,高速封路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那天,超超六点多才收工,明知晚了,还是发去微信说,会很快赶到,你乖乖等我啊。
惊险的事情就在他拐过弯路的时候发生了。由于雪天路滑,他却只顾赶路,在一个傍山行走的路段,车子险些失控,滑到山下。
化险为夷后,他喘着粗气把车靠在路边停下,零下二十多度的天气里,出了一身汗,差一点就这么命丧黄泉。
在他惊魂未定时,电话响了,姑娘打来的。没有关心和体谅,而是不问缘由地委屈和责备,一番任性的抱怨后,任性地挂断电话。
超超全程一句话都没有说,他还没从惊吓中回过神来,丧失了安慰别人的能力,或者说,他才更委屈。
“可是,没办法啊。因为我爱她。我们和好了,我还是会尽量满足她提过的各种要求。谁让我爱她呢。”
04
第二年五一,两个人本来很早就计划好一起去天津玩,但临近四月末,超超接到好哥们的电话,五一要在辽宁办婚礼。
超超爽快答应完后,才想起来和女朋友的约定。自然又是大吵一架,然后女朋友和闺蜜一起去了天津。
心里七上八下的,还是超超。他用手机搜索着剩余的火车票,想着好朋友婚礼一结束就去天津找她。黄金假期的车票自然紧张到不用说,沈阳到天津的所有直达路线车票全部售罄。
后来呢,超超竟然机智地计划了一条辗转三座城市,分别是无座、硬座、高铁站票的沈阳到天津路线,并且需要在所有换乘过程中高能奔跑才能赶上下一班车。
无非是想给她一个惊喜。
“你真是疯了。”
“呵呵,我也觉得,现在才知道自己多傻叉。更傻叉的是,为了赶时间,我连好朋友的结婚典礼都没看完,就默默走了。那一天,为了赶车,我没吃东西没喝水,天黑的时候,终于赶到天津了。你猜她见到我的第一句话是什么?”
“你怎么来了?”
“你还像当年上学的时候一样聪明。”
“唉,不是我聪明。而是,人说这话的时候,通常会有两种语气,一种是惊喜,一种是惊讶。”
好人超超坐在台阶上猛嘬了一口烟,“她应该是惊讶。”
“为什么?”
“我见到她的时候,她和她闺蜜刚从夜店里出来,旁边一男的,手搭在她肩膀上。说实话,虽然我们在一起将近一年的时间了,但我很少干涉她的生活,很少过问她和什么样的人交朋友。我给她足够的爱和自由,她发的每一条微信,我秒回,她提出的每一个,即使是很无理的要求,我都尽量满足,但她似乎特别不在乎我,特别不。你说,她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她还有什么资格不满意呢?”
我憋在心里始终没好意思说出口的一句话是,因为她不够爱你,也不是你值得付出的好女孩。
“所以,从天津回来之后,我说我们分开一段时间吧,彼此冷静一下。我以为她会反思,会愧疚,直到有一天,我在她一个朋友的朋友圈里看到他们一起去夜店的照片,她在一个很暗的角落,但旁边是另一个男的,抱着她。她笑得很开心,分开的那段时间里,他没给我打过任何一个电话,发过任何一条消息。”
“所以啊,”已经一地的烟蒂,“放手是对自己的拯救,对不对?”
05
哀莫大于心死。我们却总是拿自己的呕心沥血换灰飞烟灭。
我想起《奋斗》里向南和杨晓芸刚结婚的时候,向南送给杨晓芸一支口哨,说以后你有什么吩咐,只要一吹哨子,我就立刻出现,把杨晓芸宠上了天。
好人超超没送过哨子,却总是听话地在最该出现的时候出现,最该体谅的时候体谅,最该温暖的时候温暖,最后,也终于在最该消失的时候,消失了。他条件反射地对她好,不是因为他傻,而是因为爱她。
著名的心理学家巴甫洛夫用狗做了这样一个实验:每次给狗送食物以前打开红灯、响起铃声。这样经过一段时间以后,铃声一响或红灯一亮,狗就开始分泌唾液。后人把这种反应称为经典性条件反射。
好的爱情,终究需要几乎对等的付出,而不是我条件反射地对你好,你却只知道坐享其成,无动于衷。
秋天的时候,我收到超超发来的一条微信:昨晚我又梦到她了,她说她想吃小龙虾,我就带着她一家店一家店地找,到最后也没找到。她生气,转身走了。我醒了......
我心疼我的好朋友,好人超超。我只希望,能有个心疼你的属于你的姑娘早日出现,舍不得轻易对你摇铃,或者吹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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