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新学期第一天上课,七年级我们班两个女生吵架,原因是A叫B“猪妞”,B不同意,说A骂她,吵架声整个楼都能听到。直觉告诉我,这是两个疯疯癫癫不顾一切的女孩子。
A说,那不是骂人的,她们朋友之间都这样。
B不认可。
调解结果:你认为那不是骂人,但是对方不认可,在你们还不熟悉不是朋友的情况下,她不认可,你就得道歉,以后和人交往要注意分寸,向B道歉。
俩人各自写事件说明。
同时让B得清楚,那一句也可能确实不是骂人的话,所以不能得寸进尺不依不饶,你们又不熟悉,她没理由上去就骂人。
那个“猪妞”我的直觉也不是骂人,但是我没有证据,当时处理矛盾时也忘了百度一下。
两个月后,大街上在来来往往的人流中,两个女孩并肩走,一个亲热地称呼另一个“猪妞”,我扭头看仔细看,这两个女孩是好朋友闺蜜的样子,“猪妞”在她俩中间是如此的亲昵自然。
我恍然大悟,B冤枉A了。
某天饭后,从餐厅到教室的路上,我对B讲我听到的“猪妞”的事,她害羞地笑了笑:“老师,我已经知道了,现在我俩已经是好朋友了。”
B是个泼辣大胆直爽的女孩子,但是她来自乡下,信息差让本来简单的她轻而易举发飙了。
反思我这个当老师的也得与时俱进,免得孤陋寡闻,在处理事情上有失偏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