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初,本来公司所有人员一起高高兴兴去团建回来,结果上班的第一天,我刚准备给技术(也就是我招聘的人员)那边反馈服务器崩溃的问题,结果他回复了我一句,老板从上周四一直催他跟我马上交接我的工作,也没有说明什么原因,他说他实在撑不住了,还是跟我说了。让我问问老板要一下补偿,毕竟工作这么久了。我后面按照公司要求走了交接工作,然后当我要赔偿的时候,公司总是以各种理由不给我补偿,说什么说是让我交接,没让我走之类的话。还可以谈,但是我自己这么着急走,也不能怪公司。
现在我已经从公司交接完第8天了,跟公司沟通了3天,终于答应我补偿我一个月工资,按劳动法来讲是有N+1的,请问我做错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