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抛出:
回答一:
今天想对“变量声明在循环体外合适还是循环体内合适?”这个命题吐槽一番,并且我有两个前提:1、变量的生命周期仅限于循环体。2、仅限于Java语言。
从我迄今为止待过的两家公司来说,他们的答案都是“变量要声明在循环体外部”。why?我猜想制定这个规矩的人也许是个C/C++程序员。众所周知,C/C++是手工管理内存的语言。这些程序员通常站在机器的角度考虑,视效率为生命。固有的思维决定了,即使他们清楚明白地知道,Java是具有垃圾回收功能的语言,也不惜一切将变量声明在循环体外。看到别人将声明写在了循环体内部,他们会特别变扭,吃不下睡不着。
看了上面的文字,我的观点不言而喻,我赞成将变量声明在循环体内部。why?
1、Java是一种具有垃圾回收功能的语言,并且随着版本的提高,如今的GC已经变得越来越smart。每次循环声明创建的变量,在本次循环结束之后即会被标记为“可以被GC回收了”。即使我知道Java的垃圾回收线程优先级相当低,也许在被标记为“可以被回收”后,这些内存空间并不能马上被真正的释放。
2、声明在循环体外部的变量,人为地将其的声明周期拉长了。这可不是件什么好事。回收的时间被推后了不说,更将严重的后果可能是,原本就应该“不可达”的引用被有意无意的再次使用了。这事非常糟糕的事。也许数据就这么被破坏了,兴许你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事,这种隐性的bug将大大增加。
3、将变量声明在循环体外的做法也许节省不了多少空间。人说,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我真没试过这两种方式的效率区别到底有多大。可今天还是擅自揣测一下。我们知道,声明一个变量,并创建一个引用类型的对象赋值给这个变量。结果就是,在栈中开辟空间存放这个变量的引用本身,在堆中开辟空间存放“实实在在的对象”。因此,在循环体外部声明变量的方式,多多少少会节省一些栈空间,堆空间还是实实在在一点不打折。但是,相对于堆空间而言,栈空间真的只是九牛一毛罢了,所占比重真的很小。
4、Java的“foreach”循环。这个循环的写法例如for(Person p : personList),明显的这就是使用的在循环体内声明变量的方式。这是在JDK5之后,所推崇的遍历方式,为什么要推崇这种方式,不解释。
总之,将变量声明在循环体外的方式多少能节省点空间,可是带来的变量声明周期变长,回收时间推后以及更加严重的隐性bug危险等问题很多。比较而言,有些得不偿失了。
回答二:
事实上在Java的GC机制中如果一个对象有着具体的引用,那么是不会被GC自动回收的。
也就是说:
Object obj = new Object();//写在100个循环内等于你有100个引用对应了100个对象
所以100个对象在一段时间内都是会占用内存,直到内存不足GC主动回收
obj = new Object();//写在100个循环内等于你使用1个引用分别100次调用了100个对象
所以当后一个对象init后,前一个对象已经是“无引用状态”,会很快的被GC自动回收
(在你的循环还未结束时,可能已经进行了多次GC回收,这点很重要)
也就是说第二种方法能更好的管理内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