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F,

假期来分享开心的小事,前天在绍兴路的小店淘到一件浅紫色荷叶边的薄上衣,喜上眉梢连同嘴角。

挑衣服真的很快乐,料子是要贴身的所以须得充分去感受,皮肤和布料相触的一瞬不舒服遂就无缘了,上身后抬抬胳膊弯弯腰,摩挲间不合身的又得舍弃,我没经历过量体裁衣的年代,我们这个时代的好处是可以快点放弃。我是感觉舒服了以后才开始挑样式的,样式呢先按自己的喜好,浪漫的摇滚的童话的,比如这个荷叶边就觉得好浪漫好喜欢,但我有个缺陷是没有服装设计的基础知识,于是常常只能简单地把迪士尼小动物们和摇滚唱片封面穿在身上,自己开心但傻里傻气,要是懂得设计,把内心喜欢的元素和衣服样式巧妙结合起来应该快乐加倍,这也就到了挑衣服的下一步所谓审美,到这里其实已经没有纯粹的“快乐”了,我觉得美就是一种道德规范,是与外界和谐共处的规则,审美好的人不过是更懂得取悦其所在的社会关系。审美一致的人是容易相处舒服。

说回我的荷叶边浅紫色上衣,当初喜欢上海最要紧的之一是喜欢那些认真做衣服的小店,互联网兴起以后好像已少了许多,我自己逛的也少了,于是衣服多了,挑衣服的快乐却未必。

这篇废话的结论是要多逛街买衣服,盼你也得闲做点让自己快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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