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时酷爱阅读,不论诗歌、散文,科普,杂志,还是小说,总是那样吸引我,就像我一直所喜爱的各种零食一样诱惑着我。那一本本好书、一篇篇美文伴随着我一点一滴成长的足迹。
记得从很小时候的开始,妈妈就已经给我买了各种各样的故事书和插画绘本。一开始,上面琳琅满目的色彩成功的吸引了我,但后来我也渐渐的发现了文字中的乐趣,每次从幼儿园放学回来都要拿起一本书翻看一会儿,到睡前也会捧着让妈妈读睡前故事,在袅袅的故事中进入梦乡,是我那时候的一大乐事之一。
等到上了小学之后,认识的字便多了起来,学习拼音以后就更方便了,当时有一套百科全书成了我最好的伙伴。看完以后不仅娱乐身心,增长了许多的知识,对于学习来说,也有了很大的帮助,里面的一则则科学故事和生活常识更使我受益终身。
有时候我还会“偷抢”书来看,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爸爸收藏了很多的连环画和好多我没见过的大字典,我猜那些都是爸爸的宝贝,他也从来没有跟我提到过什么。有岁月感的暗灰色亦或暗绿色的外皮和厚重的读本是我对它们的第一印象。当然那时的我也从来没有想过会去读它们,甚至是喜欢它们,但缘分总是这么神奇。
爸爸的书柜里要放进一些新的东西,那些老书自然也就没有了容身之地,就这么机缘巧合的放到了奶奶屋的柜子里。奶奶的屋子对于我来说是安全区,没有什么约束,只要不破坏东西,就算我在屋里踢球也没有关系。事情发生的总是那样的突然。正巧那天我在奶奶的屋子里和小狗跑着玩儿,一不小心撞到了那个柜子上,好多书稀里哗啦的就掉了下来,把旁边的小狗也吓了一跳。“糟了,要玩完了!”当时我这样想着,就赶紧跑过去整理那些凌乱在地的书,其中也包括爸爸的那些连环画,还没开始动手呢,我的注意力就飘到了那页翻开的书上,如果没记错,应该是《三十六计》的瞒天过海,虽然是黑白的颜色基调,但是那些勾画出来的线条栩栩如生,着实吸引人,收拾破坏现场的事情早已被抛在了脑后,不知不觉就已经到了晚上,奶奶唤我吃饭都没有听到,还以为我跑丢了,走进屋里一看,原来正扎在书堆里看书呢,奶奶不禁失笑。
上初中之后,妈妈特地给我买了一些意林的系列丛书,使我接触到了更广阔的天地。细腻的笔触描绘出了淡淡的花香,在充满青春活力的纸张上总有说不清的情愫。如果说生活是一本书,那么青春就是一首歌,每一个音符拼凑成了绚丽多彩的图画,多么的令人神往。
再后来受到同学的推荐,我在高中阶段认识了《盗墓笔记》系列,如果你看过这些书,你就不得不佩服南派三叔的章法,他很善于讲故事,总是能用寥寥数句就可以将你带入到书中的场景中去,在读他写的故事时,你的参与感会非常的强烈,仿佛书中的人物就在你触手可及的地方,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清晰可见,缜密的思路也在牵动着读者的心弦。在成功被圈粉成为“稻米”(盗墓笔记的粉丝)之后,我便迫不及待的开始了新的旅程——《十年》。这是南派三叔的最新作品,沉淀了十年之后的又一部崛起,更加有质感的阅读体验使我又一次陷入了跌宕起伏的故事中。
至于其后读过的许多书都不再赘述,因为对它们的热爱,让我走上了创作之路,可以对文学有更深层次的理解与体会。同时,樊登叔叔也是我所崇拜的人之一,因为他的对于书的讲解实在是精彩纷呈,能够把一本可能你放在角落里久久不会去触碰的书讲述的通俗易懂,让你能够去想了解这本书,爱上这本书,我想,这对于阅读来说,是个真功夫,能够把书中的精彩分享给他人,这就是意义的升华。我现在每天都要听樊登叔叔讲一本书,真的是可以说一天不听就心里空落落的,总会觉得缺了些什么。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就像写作营的口号一样:“读书点亮生活,写作感悟人生”。生活是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而书籍就是这个万花筒中最璀璨的一角,那里的一切一切都让我着迷,令我陶醉,就这样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