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野蔷薇》这首曲的时候,是最艰难的一短时间。
离开熟悉的环境,到陌生的地方,一片空白,从头学起。深夜顶着皎洁的月光回家,脚步匆忙,嘴唇干裂,心脏因缺乏睡眠总是跳得很快,时刻紧绷,神经敏感。倔强的自卑一碰就会碎。
答应了妈妈回家一天,因为加班又得失约,电话里和她大吵,挂完电话,忍不住的眼泪掉进盒饭,顾不得擦干,抱着一堆文件向办公室狂奔。
因为要省钱,租在最老最破的公寓里。一年四季都不见阳光,方寸之地,一张大床,一台老式电视机,空调是坏的,柜子发出陈年的霉味。
一个人,晚上只是回来睡觉,也没什么关系。生活最小,工作最大。年轻时最想证明自己,最愿意不顾一切的往前冲。最难过的时候听到了戴佩妮Penny的《野蔷薇》:
我是一朵为爱永远不低头的野蔷薇
任自由纷飞点缀了我整个城市的灰
勇敢走出路的迂回
默读了眼泪
让悲伤破晓瞬间 因我而美
穿越冷暖躲过夜坠
燃烧了卑微
我是野蔷薇
这个在《流星花园》里唱着《你要的爱》的马来西亚唱作女孩,顶着精灵般的俏皮短发,永远的柔美雪纺,露出削瘦肩膀,下身破洞仔裤,背着比她人还大的吉他,一双杏眼,慵懒空灵。我嫌《你要的爱》太沉溺于爱情的甜腻和自以为是的悲情中,虽然不能否认旋律是真好听。但后来的《no Penny no gain》、《原谅我就是这样的女生》,《So Penny》着实很让人惊艳。
我听她的《一九九九》
简单的吉他声,她漫不经心的唱:
1999年毕业之际,我做了一个决定,决定要带着我的吉他到很远的地方去,朋友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纷纷做出回应,不断的给我鼓励,给我提醒,给我追逐的勇气。
若是梦想能成真是件很快乐的事情,应该别顾虑太多,去跨越自己。
在我离开不久之后,我的妈妈生了一场大病,每次打电话回家的时候,妈妈总是哭泣,别的通通一字不提,只叫我好好照顾自己。
一株叫Penny野蔷薇,背井离乡,小小的身体内藏着巨大的能量,有舞蹈的底子,会摄影,会写歌唱歌,并且不断变换身份,在各个领域的创作中穿梭自如。没有玻璃鞋,没有华丽衣裳,没有舞会妆,心里只有一套旧想法,Cinderella的眼泪,需要自己擦。才发现,野性不羁的味道,才配她。
中秋,提着螃蟹,穿过她家楼下喧闹、市井的菜市场,一口气跑上楼顶,“啧啧,你这个女人胆太肥了,租这样房子很危险,有安全隐患!” 迈过长满杂草的花园,冲进她租的这套LOFT味十足房子,瘫在榻榻米上警告她。不过,也太他妈过瘾了。躺在花园的吊椅上,挚友在身旁,手边一杯热茶,看又圆又白的月亮。现在回想起来,也不是什么非常特别的体验,为什么当时如此的幸福,这些细节小事像栖在暗夜森林深处的鸟,一下子斜刺着从混沌的意识枝桠里飞来。
黎戈说:“女人在恋爱中最容易感觉年轻,那是因为我们的心最痛,痛感的流失,就是真正衰老所至。”艰难的生活亦如此。
后与地球那一端的挚友通电话,一个很小就被父母丢入另一种文化和生活的女孩,她只和最亲的伙伴诉说在异乡最困窘的时刻,语言不通,气候寒冷,重感冒遇暖气坏掉,遇人不淑还不得不和人打官司,她说,自己如果就这样死在这间屋子,怕是都没人知道。那种恐惧简直深入骨髓的吞噬她,总是疯狂的想找回家的理由,也在电话里大哭过…….
可是,也都过来了,她破茧成最优秀的人,勇敢、乐观、自爱、宽容,在困境中磨练出最坚韧的身心。
面对她的经历,我的只能算小菜一碟呀,这样感叹着。听着她喋喋不休的回忆着曾经的痛苦时刻,我一言不发只是微笑,雏鹰在老鹰推下悬崖后学会飞翔,他恐惧、抱怨,也想退缩,可等他努力不使自己摔死拍打翅膀,回过神来时,已经成为了飞得最高的雄鹰。
任风吹干眼泪,让日光照耀,看不见花萎,我们都是野蔷薇,随之绽放就不怕夜太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