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初至,便想着向秋致一份薄意。直至秋落,却不见只言片语。
许是她提着裙子穿越花园的脚步太过轻盈;许是早沉睡在秋黄的柔光里,膝上扉页静好,不便做出多余的反应;许是她逗留的时间太短,还不待我反应过来,这偷花的小贼已潜声蹑足地溜走。今到孟冬,恍觉,秋至无痕,秋落无声。
这原有我的错,不爱翻日历,记性又坏,即使现有很方便的智能手机。工作的日子是一种被迫的记忆,用不上时转身就能忘掉,以至于常常问身边的人:今天几号,星期几了?相熟的朋友会习惯性的应一声,但大多时被人报以怪味的眼神。若是闲暇的日子,更无论今夕何夕,知晓斗转星移,晨昏四季的变换是通过身体对外界的微妙感知,甚至是嗅觉先于视觉。天亮了,夜黑了,眼睛能感知最直接的黑白变化。也有不能被直接感知的,比如待两点钟班学的高峰期一过,天犹大白,路旁的小摊主百无聊赖或打盹或吹水,空气中的颜色开始变得温柔,扑上身体的风儿不那么灼热,这便到了午后三点。
但是,对秋事模糊的南方城市,显然视觉的辨析能力要处于弱势,尤其四季都能发绿的广深以南地区。今年六月,给在家乡备考公务员的欧发一条信息,内容是:已然闻到草儿成熟的味道,夏已悄至,你闻到了吗?她亦回复说,绿的味道浓郁起来了。热了脱衣,冷了加衣,一切都应该遵循自然的安排。然而,从开春至今冬以来,从第一条花色短裙到最后一条牛仔热裤,仿佛所有着饰都融在了一个季节里,没有伸展开来的时间。才开始反省肌肤对季节的感知变得迟钝,却在某个干涩的清晨,又较人早早地换上了御寒的冬衣。
幸而,老舍先生曾在《济南的秋天》里有过前言:“秋和冬是不好分开的,秋睡熟了一点便是冬,上帝不愿意把它忽然唤醒,所以作个整人情,连秋带冬全给了济南。”北方的秋尚且如此,何况长年葱绿的南国?
该写些什么,才能寄出万分之一的心意?无论是洞庭波兮木叶下的袅袅秋风,还是张爱玲笔下像蜘蛛网一样黏湿的秋雨,美则美矣,然则前人之述备矣。可秋太美了,总不愿就此搁笔。
秋的风美,秋的雨美,秋的诗美,秋的味也美,像从四季的心脏里捧出的一瓣心事,在慵懒的阳光下发酵成熟,舌头上的秋便开始一场盛宴。肥美的鱼儿,香粘的白饭,熟透了的瓜果被陆续端上桌子。这太稀松平常了,对于家里人来说,此时更美味的是秋的酒。
稍小的时候,大姑还酿酒,每到稻谷成熟的时节总要熬上几箱带给城里的兄弟。春稻熬出来的米酒香气不若秋稻的饱满,再加上大姑除了酿酒还兼做了鞭炮厂的活儿,春里烟花、鞭炮的需求量大,她便腾不出送酒的时间。
秋忙一过,她骑着老旧的单车来城里买酒曲之类的酿酒要品。若是时间不赶,就来家里陪奶奶唠上半天,偶尔带来几个包裹妥实的柿子饼。那时候吃伤药,很多食物都被忌口,比如传说中易致伤病复发的乌贼,木瓜,还有柿子等的利害之物。我第一次吃的柿子饼便是大姑给的,始知世间居然还有能做成饼一样可爱又可口的水果。这时,奶奶眉头皱得紧紧的说:“本来就没几个钱,就不用这么破费了。”笑意就从大姑眼里溢出来,她嘻嘻地裂开渍黄的牙齿说:“没事儿,没几个钱,孩子们喜欢就好。”接着跟奶奶唠家里几个孩子的调皮事儿。到她临走的时候,奶奶总忍不住提醒一声,说:“你那几个兄弟又惦记着米酒了,这次再送过来记得要收钱。”似乎每次她都笑着应下了,但是每次都不见她接下父亲的钱。
父亲喜欢米酒,更喜欢到处张罗了药材来泡酒。大概是母亲身子骨不好的缘故,她又爱喝酒,当天收店早了,或者晚上有了下酒的菜,或者兴起,总有这样或那样的名目,三不五时的,夜里跟父亲对酌上小半杯。我一直认为,酒可真是好东西,一则壮体,二则添趣。
母亲还有个毛病,便是享着好东西的时候也容易想出不好的事儿来。“怎么又跟大姐拿酒了,人家那点生意不容易······过两天中秋了,记得带几盒月饼给大姐······”父亲诺诺依了,两人又开始新一轮的浅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