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发现时间是8月8号,2015年的8月8号。离那个特别著名的8月8号已经过了七年了。也就是说,我认识菲儿那个小女人已经七年了。
七年,是个让人痒的时间。对于三十而立的我们而言,是人生中很重要的七年。这么重要的时间段里,能始终如一的跟一个人好,确然是不太容易的。尤其是一个女人,和另一个女人。哦,我心如磐石,心系菲儿,不曾转也。
和菲儿就是在那个著名的8月8号前不久认识的。
那时我正在某都做客。住着某都的酒店,顶着某都的烈日,打着自己的小伞,晃晃悠悠的到某都的某个公司上班。当然,中午的时候,还吃着某公司的某食堂的免费饭菜。虽然饭菜里充满了某都的味道,但是我依然不嫌弃的一顿不落。
其结果就是我那大蛮腰越来越大,大到买的时候还能勉强塞下的裙子很快就塞不进去了。这个时候菲儿就晃着她的水蛇腰入住了我在某都的酒店房间。望着她那盈盈一握的小蛮腰,我满眼满心满嘴的咬牙切齿。她奶奶的,盈盈一握啊,我两只手围个圈就能围起来了。要知道姐姐我五短身材,最短别人多的就是这手指。
我略略的有些不情不愿,却还是努力的习惯着菲儿的出现。看着她静悄悄的起床,静悄悄的入睡,静悄悄的钻在我的伞下和我一起去某个公司上班。还有,静悄悄的吃了我专防夜饿而买的肉夹馍,静悄悄的玩我的电脑,静悄悄的融进了我的生活。直到没有她静悄悄的在我的身边出现我都不太适应为止。
这个时候我才发现菲儿其实并不是特别的静的,尤其是当那个阿加在的时候。虽然我平素里特别的喜欢看热闹,但是看出菲儿和阿加的不一样还是在有些日子以后了。那时只看到菲儿跟阿加在一起闹,一起开心,一起逛街一起吃饭到有时候我都会吃醋。当然我吃的不是菲儿的醋,我是吃阿加的醋。统共就这么几个女生,你阿加还生生的占着一个,要死不是?
后来,菲儿真的让阿加要死了。那时候我们已经从某都作客归来,回到了那片赖以生存的漠上。菲儿的到来让漠上的老中青三代男人都肾上腺素不稳定了一把。菲儿不是那种可以用漂亮来形容的女生,却是那种可以用美丽来称赞的女孩。一举手一投足,并不优雅,却就是吸引了一大群的男票。本来对此事我心里是极为不平衡的,可最终有一天发现菲儿好歹是个女孩儿而我就是个男人的时候,我还是接受了。就在这群菲儿吸引的男票里,有那么一个,以一种口香糖一般的,拽不开嚼不烂的劲头,冲进了菲儿的生活。于是菲儿有了男朋友了。
菲儿有了男朋友,阿加就快要死了。阿加在濒临灭亡的前一夜在阿七的怂恿下冲进了菲儿男友的宿舍里,据说是很勇猛的把菲儿男友给暴揍了一顿。从此以后,菲儿就恨上阿加了。要知道,那个烂口香糖一般的男友,纵然在别人那里再不值钱,在菲儿那里却是实打实的,货真价实的第一个男朋友。于是菲儿一下子就忘记了自己是个静静的女孩了。对她那个男友是捧在手心里怕化了,含在嘴里怕摔了。捧啊,捧啊,含啊,含的,那男人就上头了。忘了是谁说的来着,那种刚开始追你的时候跟不要命似得一般的男人,其实并不是真的爱你,他只是太爱他自己了,爱的忘我了。菲儿这男友就是,忘我了。
忘了跟菲儿一比,他是个什么草了。于是,今天拽着菲儿问那阿加怎么回事,明天拽着菲儿说阿加当时把他打疼了。后天告诉菲儿,他实在太优秀了,优秀的阿加嫉妒他的不行,大后天又告诉菲儿,哦对了,今天有个女生对他示爱了。就这么忘我着忘我着,终于在阿加离开了好久以后的某一个雨夜。对,是个雨夜,那天大雨倾盆。狗血剧一般的,那男的拽着菲儿又开始了:“我告诉你,你最好对我好点。别忘了你和阿加还有一腿,你对不起我。”其实后来听得菲儿跟我说这些的时候,我的心里是没有多少痛的,我甚至还有些喜庆,当然是喜庆菲儿终于甩了这儿个混蛋。我甚至都怀疑他当时说这话的时候是不是两手还翘着兰花指,不停的在菲儿的面前指来指去,然后还要妖娆的理一理耳后的发。后来,菲儿头也不回的冲进了那倾盆大雨。柔弱如女生的菲儿其实跟男人比真也查不到哪儿去,那场大雨里淋了一场她居然一点儿感冒的征兆都没有,只是湿漉漉进了我的宿舍。当然,菲儿最后终于是忍无可忍的,霸气的告诉了那个男人:你终还是差了他太远!太远!
我从来都不知道菲儿说这话是为了气他还是真心的。只是阿加已经离开好久了。也亏得有他的离开,菲儿才当我是那疗伤的枕头当了好久。我暗自窃喜,与菲儿耳鬓厮磨了好久。只可惜,这般鸳鸯一般的欢乐日子在很久很久以后就结束了。
那一日,我一个不小心没有看好菲儿。让她独自一个人留在了宿舍。她又像一开始那样,静悄悄的,静悄悄的,就出去自己晃了。晃了也就晃了,可她偏偏就口渴了。口渴了也就口渴了,可她偏偏就想吃冰棍了。想吃冰棍了也就想吃冰棍了,可她偏偏还没带零钱就跑去买冰棍了。没带零钱就没带零钱了,可就是那么一个愣头愣脑的小子,不偏不倚的跑来,哗啦啦的掏出了一大把的零钱,帮菲儿付了那个冰棍钱。对,就是付了个冰棍的钱,冰!棍!钱!
一个冰棍,我亲爱的菲儿就跑了,跟着那个愣头愣脑的小子跑了。
再后来,那个愣头愣脑的小子,在我们一堆人的面前,华丽丽的举着一把红艳艳的脆脆鲨。对,你没看错,就是那个一块钱一包的脆脆鲨,一撕一袋一口的脆脆鲨,跪在菲儿的面前,跟她说:嫁给我吧!
我举着手机摄影的手有些许的颤抖,听到心里碎的七零八落的。心里暗自默念着,别答应菲儿,别答应菲儿。可是我就是听到了脆生生的一句:哎呀!你快起来吧!菲儿,我亲爱的菲儿,你是吃了脆脆鲨了吗?为嘛说话都说的这么脆沙沙呢。
后来,那个小子在我们所有人的祝福里,美的七荤八素的娶走了菲儿。嫁做人妇后的菲儿依然静静的,依然小腰盈盈一握。却是风韵不断高升,美貌不断攀爬。俩人的小日子过的幸福的,更是难以言表。徒留了我一个人心酸孤独寂寞羡慕嫉妒使劲恨!
后来的后来,菲儿在经年的历练中,终于成了我心目中那个最完美的人。她的完美,不是宝钗的完美。宝钗确实完美,美的没有缺点,却是让人哪里哪里的喜欢不起来。她是黛玉的完美。黛玉又是小性子又是小脾气的使的一愣一愣,可那宝哥哥就是爱的一打一打的。菲儿就似黛玉一般,小性子小缺点小毛病从来没少过,可在我这里,就是看不到,看不见,没发现。成了我这些年来执手扶持共同飘摇的最重要的挚友之一。
我知道,我们的路还要走好久好久,久到沧海桑田,久到天荒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