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大早各路吃瓜群众又在微博相聚了。
“罗志祥 周扬青 分手”
虽然早就有传闻,但两位当事人此前都没有正面回应过。
终于今天,周扬青在微博发了一篇长文,公开承认分手,并爆出罗志祥出轨。
从2011年,两人就被爆出恋爱关系,直至2015年,两人大胆承认恋情,开启高调撒狗粮秀恩爱之路。
九年的感情,说断就断
不得不感慨,感情里哪有什么来日方长,你总要习惯人走茶凉。
我们从周扬青的微博中得知,因为她看到了罗志祥另一部聊妹的手机,发现了他出轨的真相。
每去一个城市,都有可以约到酒店的女生。
与自己旗下的女艺人和化妆师,存在长期不正当男女关系。
举行正常人都无法想象的“多人运动”。
各路网友纷纷评论道:
新晋渣男语录:“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就是彼此信任。”
曾有娱记在公众号爆料道,其中提到的“L男星和网红”,也在暗示是罗志祥和周扬青。
两人分手后,经常在各社交平台相互内涵,冷嘲暗讽,罗志祥甚至让团队要回罗妈妈之前送给周扬青的贵重首饰,还警告女方不要蹭他热度。
这些都是情侣分手、夫妻离婚最常见的戏码。
更有的情侣和夫妻在分开时,连一针一线都要分的清清楚楚。
可见,当感情不在时,利益至上。
那么周扬青有没有权利,不返还罗志祥妈妈送的贵重首饰呢?
法律规定,要看送首饰时,存不存在“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
如果是没有附条件的,单纯表达爱意的赠与,那么周扬青是不用还的。
但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比如双方都见了父母,处于谈婚论嫁的情况了,那么这个可以理解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现在两个人闹掰了,周扬青是需要还的,法院会认定其具有彩礼性质。
最后,罗志祥也做出了回应:不再解释。
{ 话题讨论 }
分手后你会要回送给对方的东西吗?
(留言区里告诉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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