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窗明几净
第一次受伤十天后才稍稍轻松一点,期间被老伴儿严格控制再用蛮力做体力活——理由是肌肉拉伤恢复期较长,恢复之前并且必须严控再去用力。
偏偏不巧,十天后,外甥女搬家,极缺人手搭把手,真的就是搭把手:请来家政需要自己人现场督促;搬家过程中的小物件需要家人协助清理搬运。
当我面对两个七十多的姐姐,自感责无旁贷出面帮助她们。
轻便的物件倒也无妨,偏偏性急,动手拖拉一个沉重的行李箱,当即就感觉不对劲,这时,不但不停止,还接着帮着执拗一定要带走另一个沉重旅行箱的大姐再次拧起重物——总感觉自己比她年轻会要好一点,忘记了自己并未康复。
这一坚持不打紧,晚上回家发现,曾经受伤的手臂再次受伤,比第一次更严重。
总要等到伤害更深才记起曾经的痛,咋这么不长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