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 我收到一份判决书

上海市中级爱情法院

恋爱判决书

(2017)沪1314民初520号

原告小红,女,1990年1月3日生,汉族,现居罗曼蒂克镇爱琴村,法学院研三在读。

委托代理人:智合律师事务所

被告秋水,男,1990年1月4日生,汉族,现居拉沃镇长久村,法学院研三在读。

委托代理人:之和律师事务所

原告小红诉被告秋水恋爱告白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小红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秋水及其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庭确认,原告小红被告秋水从2010年开始互有好感,双方中途吵架N回,复合N+1回,朋友圈虐狗次数1314次,原告小红已蜜恋被告秋水5年20个月,本庭现给出如下判决:

一、原告小红与被告秋水百年好合,虐狗一生。

二、被告秋水即日起被剥夺钱包自管权利终身。

三、被告秋水即日起只允许对原告小红一个异性主动示好(母上大人和未来闺女除外)。

四、原告小红享有终身支配被告秋水的权利与义务。

五、被告秋水享有终身陪伴原告小红背诵法律条款的权利与义务。

六、被告秋水被剥夺重新上诉权利终身。

如不服本判决,请原告小红与被告秋水于2017年8月28日晚18:00盛装前往浦东丽思卡尔顿,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审判长 过七夕

人民陪审员 晒幸福

人民陪审员 秀恩爱

二0一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五二零

此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文件编号:2017-0828-77-520-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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