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暮春六月,天空飘着毛毛细雨,有时没时舔着地面,我最讨厌这样的天气,不仅把路面弄得脏兮兮的,也把我的心情搞得很糟。
我驾驶长安福特,行使在乡间泥泞小路上。隐约记得上午就出了北京地界。说实话,我不知道我要到哪里去,我只知道车还有油,我便要继续向前。正如幸所说的我只想赶快离开那个城市,远离那里的一切,越远越好。
天色就像泛黄的报纸,不过现在发了酵,长了霉,变得黑咕隆咚。我打开车的大灯,减缓了行驶速度,疲惫打着哈切让我的困倦早来了几个小时,不知不觉我的眼皮竟打了盹,这对驾驶员来说这是最致命的。
突然一声乌鸦怪叫传来,阴森森的,我精神猛地一颤,眼皮一抖,急忙踩刹车。我应该感谢这只乌鸦,它不仅救了我,也救了幸。
也就在此时,一个人影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伸手拦车。要不是我反应快,车速也不是很快,不然……,我稳住车,下车,立刻朝她破口大骂,“你他妈找死是不是?”她只冷冷丢出几个字,“我以为你看到了。”我有些愠怒,又问她,“你想搭顺风车?”她点了点头。
我准备帮她把偌大的行李箱放进车的后备箱里,可她不肯,偏要自己放,仿佛里面装了她最神圣的物件,容不得别人沾指半分。她纤细的身躯爆发出了不属于她的力量,她很轻松放了进去,然后关好后备箱,走进了车里。当幸打开行李箱时,我才知道是我的眼睛骗了我,她偌大的行李箱里仅仅装了一个日记本。她说这个行李箱就是她的世界,而日记本就是她,而我又何尝不是呢。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我问她,“你要去哪?”她说,“把她放到最近火车站就行了。”说完她就在副驾驶上睡去,嘴里有时没时嘟囔着“幸、运呀。”我看得出她很疲惫,雨水打乱了她的装束,我发现在这个浓妆淡抹的世界里,她是个稀有的人儿。
(二)
我算一下,我已经有183天,六个月零两天没有见到我爸了,不,算上今天是六个月零三天。可能菩萨都看不过去,十二点过后他竟然回来了。
我记得很清楚,在我四岁的时候,我把我拼好的积木城堡给他看,他狠狠地摔倒地下,大骂我一声没出息。
他的语气对我来说永远是教训,“我已经给你安排好了,后天去上海,一个星期后开始学金融。”
“不去。”
“陆,你想和你那些狐朋狗友鬼混一辈子吗,如果你没钱,他们看都不会看你一眼。”
“对,呵……,你跟我不一样吗,如果不是钱,我还是你儿子吗?”
“你不要给我胡搅蛮缠,后天必须走。”
“是,我到那都一样,都是一个人,没区别的。可你就不一样了,你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把她带回来了,可在我妈的照片前,你的心不会痛吗?”
他怒了,眼睛都发红了,咬着牙让我再说一遍。
“我再说一百遍都一样……”
“啪”,一声清脆响亮的耳光印在我脸上,他恶恶丢下一句,“不听老子的,就给老子滚。”我已经记不清这是我妈离开之后,他第几次打我。我觉得自己很悲哀,十八岁了还不能依靠自己的兴趣来养活自己,我恨他毁了我的青春。不,因为我恨他,是我自己亲手毁了我的青春。
幸福路7号就是对我来说一座黑暗的城堡,我十八年来挥之不去的孤独和寒冷已经渗入它的每一砖每一瓦,如同血液里的黑子,悲伤、凄楚,纵使再多欢乐也无法抚慰它丝毫。我决定离开,没有任何人走楼空的伤感与依恋,我希望北京的潮湿的空气抹掉我在这里的一切,就像我从未来过这里一样。
(三)
我认为我和幸的相遇就像微风吹过湖面不会惊起任何涟漪,明天把她送到火车站,大家便再也不会相见,可我发现我错了,车……抛锚了。
我狠狠地踢了几下后车轮,无奈,我只好把幸叫起来,“把你的手机给我用一下,我打拖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