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如白驹过隙,十年前恍如昨日,但有些记忆也隐隐约约,只能从现在的角度去回想了。
十年前的我,已经顺利脱离农村,在城市谋得一份体面的工作。但大龄剩女的身份,还是让人心里丝丝焦虑。在琼瑶剧里形成的爱情观,使得我把感情看得分外重要,当时最大的心愿就是求得有情郎。对那种如胶似漆、轰轰烈烈、心心相印、白头到老的爱情异常向往与执着。但一边是我忙得没有约会时间的工作,一边是人生地不熟没有什么亲戚朋友在身边的处境,偶尔同事或者其他好心人介绍的,或自己通过网络认识的,质量都不高。当时刚到城里的生活状态基本就是工作日忙着工作,八小时以外,要么加班,要么就是一个人孤单地流浪。我在感情里是个有洁癖的人,所以一直单着。那时候偶尔还在论坛上写一些现在看来“为赋新词强说愁”的煽情小短文。而现在基本都不逛论坛了!
2009年,命运之神好像开始眷顾这个认真工作认真对待感情的小姑娘。那时在城里也待了有2年了,逐渐与同学们联系起来,也认识了几个其他单位的朋友,生活渐渐丰富起来。至今仍然感谢同桌婷,教我穿衣打扮,鼓励我减肥。因为之前我的心里一直守着这样的信条:如果是真的喜欢我的人便不会介意我的胖。可能我自己更看中两个人心灵的契合、三观的统一,彼此了解、欣赏比外在形象更重要。现在想想多么的可笑,即便你再有趣的灵魂,你的形象已经让人避而远之,没有了进一步交流的兴致,别人哪有机会了解你有趣的灵魂呢?况且你还是个不有趣的甚至有点古板的人!
当时单位因为某系统上线,来了一批外地软件公司派驻我单位工作的小伙儿,他们经常加班,我也经常加班,当时单位负责这一块儿业务的同志,家也是外地的,于是,我们每个周五就去“打牙祭”(聚餐)。因为平时工作中经常有接触,大家年龄也相仿,一来二去,渐渐熟悉起来。周末没事时,就约着去周边景区游玩。不知怎么滴,有一个男孩就走进了我的心里。或者我就是他人口中叫耐看或者越相处越喜欢的那型人吧,我终于收获了我的爱情。
那个男孩现在就是我的老公。但他是北方人,而且公司派驻也是有期限的,但后来我们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现在想想,我这一生做的最勇敢最有主见的一件事就是选老公。
十年前,我是那个憧憬着一帘幽梦的小女孩。
十年后,我是妻子、是妈妈,有着稳定家庭,过着幸福的生活。
这十年,我完成了人生结婚、生子的大事。感谢这十年!因为吃了很多苦,才有了今天的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