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未把将要掉下来的眼镜往上推了一下,看了看依旧戴在手上的那一块腕表,已经不那么新了,顺手插了一下表面,露出了神秘的微笑,泛黄的牙齿若隐若现。
手中那本日记的封面已然陈旧了许多,而刚才看的那篇随笔,现在回想起来,应该是四十多年的一个晚上写的,具体的细节已然不记得多少了,唯独发现的是居然还有几个错别字,嘴角也微微一笑。
“老头子,快吃饭咯!”未的妻子呼唤着老伴儿。
“嗯,待会儿就来了,你先吃着”。
老伴儿知道未的习惯,也不再嚷嚷着,就放慢了晚饭的准备工作。
这是未保持了好多年的习惯,下午没事儿的时候,就翻翻自己的日记,把玩一番。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有了写随笔的习惯,这一写,就是几十年。
不过也好,未常说:人生微凉处,回忆取暖。
微微颤抖的双手,略显枯黄的皮肤似乎诉说着这个老人曾经触摸过的幸福时光。
翻阅着的那一本厚厚的日记,书脊上标注着一个大大的“1”字,这是他的其中一本。
还有九本都静静的躺在了书架上。
外面的天色暗了下来,似乎也起风了,放下了手中的日记,未不太灵活地站了起来,披上了儿子刚给他买的浅灰色羽绒服。慢慢悠悠地走到了电灯的开关处。
一阵小风从开了一小半的窗户中吹了过来,把日记吹过了好几页。停留在一处。
未坐定后,顺势拿起了日记看了一下,居然还夹杂着几张模糊不清的照片。
有一些六七个人的合影,也有一些三两个人的照片,思忖了一瞬间,突然间,眼睛一亮,好像大灰狼发现了小白兔一般。又顺势推了推眼镜,去看照片落处的那一篇日记,很长很长。
像一个故事一样。
未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狗群的故事”这五个大字 赫然映入眼帘,未努力地回想那些片段,似乎记起了什么,似乎又忘却了什么。
一切都写在遗忘之前。
2013年4月
天气微微变热却也丝毫不影响我现在的心情,这是接到复试通知后的第n天,我忙着准备复试的科目,偶尔也会小小的期待着未来发生的小故事,生活给了我们很多未知,与其惊慌失措,那就让我们带着欢愉去享受每一天吧。
也不知道怎么的,复试就这么过了,研究生就这么考上了,只记得那年讲台上的老师长得很合自己的口味。
后来才知道,她叫華。
父亲很早就过来了A城打拼,新妈妈对我也很好。
记得第一次来到家里,买了好多好多自己爱吃的菜。
复试之后,又待了一段时间,其实,应该是高中考上大学的那段时间,曾经去过一次,依稀记得家里的布局,却发现这一次回来,有了很大的差异。
那个暑假应该是陪在爷爷奶奶身边度过的。
直到现在也没有分配出多余的时间,学车学其他,就静静地陪着那两口子,也是一种幸福。
开学之前的那个暑假,在家里过了一个生日,和祖父一起过的。
那是他最后一个的一个生日。
拿着盛满了饮料的碗敬了两位老人,感谢他们的养育之恩,满桌的菜是什么,并不记得了,只记得两位老人微笑的脸庞。
饭后,拿着人生的第二份录取通知书,在家人之间传阅。
寒来暑往。
开学了一个星期,生活还挺适应的,因为家里离得不太远,周末也会回回家改善一下伙食。
班里的同学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不乏能人者。
赤应该是我开学后见到的第一个同学室友,帅气的脸庞,说话语速也不是一般的快。
那天父亲帮我提了好多东西,上午就早早来到了学校。
还算可以的寝室里,赤已经坐在电脑桌前,和我打招呼,微笑而过。
随后另外两位室友也相继见到了。
正值寒冬,上完了上午的课后,后面两个女生推推我和我室友说:新同学,咱们吃饭去吧!
说是新同学,开学第一天,就相识了。
李漾是我的另外一个室友,来自北京,活脱脱一个高富帅,白皙的皮肤,高到爆表的颜值,还有那一厉害的嗓子,唱谁像谁,很快就把我们那幢楼的女生们迷得七荤八素。
对了,我们那幢楼是鸳鸯楼,一半是男生,一半是女生。
第一天,我去的时候,李漾不在宿舍,原来是早早地去帮女生们搬运行李了,漾是个超级阳光的小伙了,平时蹦蹦跳跳,偶尔也开开黄腔调,但是人家长得帅呀!做什么都是对的。
而且,这么乐于助人,真是内外兼修。
其实,我和赤已经偷偷地审视过了那些女生了,各有特色。
就拿漾来说 ,他盯上的是在我们班,排前几的女生沈秋琳,秋琳是一个大大咧咧的女生,虽然相貌不是极佳,勉强8分。
然而在众人之中,她必然是出彩的。因为她胸前的那两坨肉,无论在哪个人群里,也是突出的。
有一次,琳和我们分享她自己的故事,关于那“两坨肉”的故事。
一次,应该还是高中的时候,琳和一群朋友聚餐,聚餐的时候,朋友们聊得起劲了,拿着筷子舞动起来,这不想,男同学A用力过猛,把筷头上的一小块肥肉甩到了琳的胸前,哦不,准确地说应该是胸下,旁边的女同学好意帮她,却被琳一声喝下,连忙捂住自己的胸:你干嘛。
原来,是因为太大了,琳完全看不见自己的衣服脏了。
后来同学们都叫她“大琳”,至于哪儿大,一看便知道了。
那天助人为乐后,漾气喘吁吁地回来说:自己和琳成为了好朋友。于是也和我们成为了好朋友。
琳的死党叫“羽”是我们班公认的大美女,平时衣装打扮,也是深得一众男生认可。长长的头发,变换着各种装束,时而小巧,时而秀气。洁白无瑕的皮肤,一点瑕疵都没有,简直就是一个玉瓶子,菲来自北方,然而谈吐间充满了南方女子的灵气,但是时常逗比的她,有时也让我们捧腹大笑。
后来,这位叫菲的姑娘成为了和我一同学习的同门好伙伴。
我们和大琳成为了好朋友,和菲也同样成为了好朋友。
平时下了课一起自习,一起吃饭是常有的事儿。
也不知道今天,他们心血来潮,想去哪儿吃。
羽凑向大琳的耳朵,悄悄地说:我最近大姨妈来了,忌口。
琳说:啊!大姨妈!来!了!
这一字一句,让教室的所有人都听见了,男的都笑了,其他班的女汉子也笑了,走廊里的路人也笑了。
真是要命啊。
羽把自己的头立马塞进了她的大书包里。
我和漾笑笑说道:正常的嘛,女总有那么几天有这样的。
大琳突然反应过来知道自己刚才好像有点那个,立马抓着菲的手,吆喝着我们快点逃离现场。
“我们去喝粥吧!我知道附近有一家特别好吃的粥店,我们认识这么久了,还没有好好在外面吃一顿呢!今天小羽来事儿,我们就先吃点清淡的,暖和的!”
“那我给云少和赤打个电话,叫上他们叫上吧”我一边说话,一般先拨通了云少的电话。
“漾,你给赤打个电话吧”我又对漾说。
“赤,没人接。。”漾说。
“算了,不等了,云少呢!”大琳问道。
“在门口等我们呢!”
“走啦走啦,饿死了!”羽插了一句。
“恩,走吧!”我附和了一声。
云少是我们宿舍最后钱的一个主儿,貌似每一个青春偶像言情剧里面,都有一个富得流油的小伙伴,云少的家经营大酒店的,光在A城就有8家,全国的话不下300来家。云少个子很高,一双小眼睛特别迷人,略有婴儿肥的脸蛋,肉嘟嘟的,也是别有一种味道。平素里最喜欢和朋友们打打篮球,泡泡酒吧,每次见到美女只有两条腿是软的。
但是,虽说云少家特别富有,但是他从来都没有少爷的脾气,和大家伙也都很玩的来。
一开始,我一直以为这个公子哥,和我们这种从村庄里出来的乡巴佬应该特别的格格不入,但是,渐渐相处下来,发现云少的性子极好,也很懂得分享和关新别人,所以人缘也非常好。
大琳带我们去的那家粥店,叫做“云来四方。”
很有名,但是由于很贵,所以人却比较少,而我们为什么吃得起!
这要多亏了大琳,大琳除了大也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吃货,不光知道怎么吃得好,也知道怎么吃得省。
那顿饭,大家吃得很开心,我们一共五个人。坐在了一楼靠窗的位置。
聊了很多,黄的,不黄的。
只记得大家都很恣意地谈论着自己的故事。
而我更多的是去听他们的故事。
大琳是一个出生在小城市里的人,从小过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在家里的时候,父母照顾得妥妥贴贴,言语之中时常会谈论起家里的好处,但是大琳更加向往大城市的生活,毕竟有颜有胸,无论在哪儿都可以混的很好。
也就是之后的一次聚会,大琳说了自己外号的由来,当时一旁的羽面红耳刺。
而我们三个男的,面面相觑。
大琳一直很喜欢有闯劲的工作,这和她的思家情绪并不矛盾,很早开始,她就出去见世面了,打工体验各种各样与人交流的工作。
“外面的世界真的很好很大!”
每次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们总会逗她。
“比你的还要大吗?”
大琳到了后来,也不反驳,就抖抖自己的那两坨肉。
那次喝粥的时候,大琳说:很开心可以遇到我们,因为大琳是一个很喜欢结交好朋友的人,但是真正可以长久保持友情的并不多,不知道为什么,但是她想和我们几个可以长长久久的一起吃喝玩乐。
我听着她的话,望着窗外人来人往,想着一个人在一身会遇到很多人,而真正长久的相处又有几个呢,哈哈,或许自己真的想多了。
“想什么呢!”羽用筷子戳了我一下。
和大琳相比,羽就明显秀气了很多,但是,对于漾来说,谁都是她的菜,恨不得所有的都尝一遍。
羽很小的时候,父母就不在身边了,一直被寄放在外公外婆的身边,羽也不吵,就静静地待着,大概到了十多岁的光景,老两口由于一直要到田地里干活,而羽有时候不想随着去田地里,因为蚊虫多,又怕她孤单,就给羽买了一只可爱的小狗。可能是太喜欢小狗的关系,每天都和它打闹玩耍。
只记得有一次,小狗儿不小心踩脏了卢婶儿的花布鞋,被卢婶一脚儿踢飞了,生气的羽趁着卢婶不在,偷偷地剪碎了她的花内裤。
这个故事,是有一次去酒吧的时候羽告诉我们的。后来外公外婆给羽又买了小狗儿,然而羽再也没有兴奋起来。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