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每一个人都在经历,哪怕你是单身狗,那也爱着,起码你爱着你的家人,而我今天想写的就是那个我爱的人--他。
我叫他大坏人,因为他痞里痞气的,但是平常又一副老实的样子,当然他还是掩盖不住,我们爱的很突然,他加快了我的步伐,我捣乱了他的计划,不知为什么,我朋友对我的过往的感情预言很准,换句话说,我朋友对我的前两任都不太看好,果然后来都应验了,所以,当初刚分的时候并不打算再找,打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结果吧,出现了他,我当时还并不打算爱,可是有些东西你就是控制不了,经过一些列的狗血剧情,我俩在一起了。
我不敢说我是个专一的人,更不敢说起初我很爱很爱他,直到一件大事发生了,我们在一起的不几天吵架了,他吓到我了,我哭了,我以为他会选择放手,而他没有。好吧,也说不上什么理由,就在那瞬间,我就决定非他不嫁,我浪迹很久,将朋友视为除了家人的第一位,没人能撼动,如今,不是这样子了,我会担心他,会想待在他身边,我从来没想过独自一人吃饭,想想以前,习惯一人吃饭,被对象约,也是拒绝,果然是不够爱,如今的我,正在爱……
爸爸说,恋爱的女生智商为零,我承认这次我智商为零了,他很忙,而我却不依不饶的要赖在他身边,不想离开他,但是我又知道我会碍事,我傻乎乎的只能在一旁等他,什么也帮不上,曾经的我,独挡一面,如今的我,却躲在他身后,他说:如果有一天事压到你身上了,那说明我真不行了,能力不够了。一脸严肃的样子,嗯,他很成熟,虽然痞,但是却又不痞。
大坏人虽然痞,但是他努力的去做一个正经的人,说他痞,不如说我自己更痞,一个女生,并没有该有的样子,却有了很多很多的坏习惯,他板正我的走路姿势,他不让我抽烟,不让我喝酒,不让我穿过于暴露的衣服裙子,以前如果有人这么管我,我一定点点头,态度良好的选择性失忆,但是,这次我戒了烟,戒了酒,走路留意了,去变成他喜欢的样子。
有人说,如果选择了一个正确的男人,那么女人就不需要顶事,乖乖做好花瓶就好。我很讨厌这句话,可是跟他在一起,我的的确确不用顶事,而我能做的就是画好妆,让他大大方方的领出门,叮嘱他吃饭,叮嘱他打篮球小心,叮嘱他琐碎的事情,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这人过得很洒脱,也就是粗枝大叶,很少关注这些琐碎的事,但是,这次忽略了自己,却记的他。
我不在乎人来人往,但是却在乎他是否在我身边,我的手被他握紧在手里,那一刻觉得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大抵吧,这次真是落他手里了。
我希望他有一天拿着戒指说,余生请多指教。
(我的文章从来不成体系,每次都是随手一写,胡言乱语,甚至有的还没有中心,可是却符合了我的性格--随遇而安。)
愿每一个人都有爱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