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忠七杀碑,晚清成都县署尚存。意其树碑之义,即《蜀碧》所谓“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物以报天,杀、杀、杀”者也。“杀”字连书七次,故称七杀。相传碑宜深藏,不可轻动。凤全以举人入赀为知县,铨四川,弗之信,适修府衙,移置他所。未几,子殁。说者以为七杀碑戾气所致。
七杀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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