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作为南京市兼职仲裁员组成合议庭的首次开庭日,为了熟悉材料,提前了半个小时到了南京市劳动仲裁委。案件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张专项技术培训费用,材料非常多。
上午9:15,仲裁准时开始,我们合议庭三人就坐仲裁庭。我环顾左右的当事人和代理律师时,心境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以前我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通常只是站在我当事人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仅仅就这么一个维度,一切都已当事人的利益为中心,很少顾及仲裁员的感受,包括对方被申请人的感受。但是,作为一名仲裁员,是超越了双方利害关系的中立者,裁决者,对这次案件的最终裁决结果产生影响,那我需要站在不同的立场角度去审视整个案件,辨析双方提供的证据,洞察双方的陈述的可信度。
随着庭长手中的法槌咚地敲响,庭审准时开始。被申请人代理律师没有提交书面的答辩词,做口头答辩。不过他的准备工作是非常充分的,答辩的内容能够切中要害,逻辑严谨,说话的声音铿锵有力,表现了很好的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
庭审结束后,我和庭长就觉得这位律师对材料非常熟悉,甚至不乏其中的细节都比较清楚,比如其中涉及到合同中的一个词“研修”,他还专门做出了比较准确的解释;作为被申请人来说,他还提供了很多材料,这些材料有些是外文没有翻译,(我后来了解到这个律师接受该案件就是开庭的前一天,短短的一天准备时间能做到这么好确实不易,最关键的是,劳动争议的案件标的小,收费低,一般律师是不愿意付出时间和精力的,产出比低嘛)精心编制了证据目录和编号,仲裁庭看起来就非常方便;还有个非常重要的细节,我发现他说话的时候,眼睛注视着仲裁员,而不像很多律师开庭的时候对着写好的材料宣读,根本就不看着仲裁员和法官。
庭长说,有的律师忘记开庭,有些律师不带材料空着手就过来开庭,或者过来后一问三不知,庭审质量就非常低,我们希望律师能够把证据材料准备得非常充分,这样的庭审质量高,效率高,心情非常舒畅。所以,对被申请人律师的表现,我给他大大地点赞。
或许庭长考虑到我的律师身份,她对某些律师的评价还算是比较温和的了。但通过交谈能够看得出来,仲裁员和法官喜欢什么样的律师,受到仲裁员和法官欢迎的律师当然不仅仅是敬业,还需要站在学会换位思考,站在仲裁员和法官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别人着想。
这些道理从前也都是懂得的,但是,今天我作为一名仲裁员,对此才算是有了更切身、真实的体验,感受更深刻。作为裁决者希望能够对案件做出合法、公正、让双方当事人都信服的裁决,这点必须依靠证据的支持,证据就是庭审的生命,没有证据或者对证据的有效组织,当事人想要获得胜诉是不可能的事情。那种把证据材料一股脑儿扔给裁判者的律师不仅仅是对法官和仲裁员的漠视和不尊重,也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不负责,甚至是对自己的名誉的损害,长此以往,没有当事人愿意委托你,试问,谁愿意委托这样的当事人呢?仲裁员和法官也是对你印象极差,除了那些胜诉没有争议的案件之外,但是有自由裁量权或者有争议的案件,仲裁员和法官极有可能做出于你不利的裁判。
庭长是担任仲裁员已有近二十年,经验极为丰富,见过的出庭律师无数,她的评价更令人信服。听了她的一席话,对我的感触极大。我是对待庭审的态度到底怎么样呢?能否达到这位律师的认真劲儿也是一名受法官和仲裁员欢迎的律师呢?
客观地说,我对待庭审的做事态度比几年前有了很大的变化,从前开庭常常是在庭前两天才开始研究材料,发现了问题之后,因时间紧迫很难做出更精心的充分准备,这样的庭审效果是可想而知的。我也曾被一位法官说过,问你这个情况不知道,那个情况也不了解,你们律师就知道收费不干活啊?!关键是我的当事人就在现场,当时的我恨不能钻进地缝里去。是啊,换位思考,如果我是法官我会怎么对待呢?我喜欢马马虎虎、大而化之的律师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了。
这件事情给了我非常深刻、惨痛的教训!每当我开庭之间的准备工作有懈怠的懒惰想法时,那个法官指责我的情景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激励我必须得认真对待每个当事人的案件。
我也惊奇地发现,我在法庭上的表现得到了一些法官的认可,不再像以前庭审中的心情总是非常压抑了,心情变得舒畅了,庭审效果好,当事人自然认可我了。
自己作为仲裁员开庭后,对于该成为什么样的律师有了更深刻、更切实的体会了。
其实,就是学会换位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