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_−)
挂了电话,我离开家门,到金门公园北边的斯普瑞柯湖边散步。晌午的骄阳照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数十艘轻舟在和风的吹拂中漂行。我抬起头,望见两只红色的风筝,带着长长的蓝色尾巴,在天空中冉冉升起。它们舞动着,飞越公园西边的树林,飞越风车,并排飘浮着,如同一双眼睛俯视着旧金山,这个我现在当成家园的城市。
第二章(๑><๑)
我依然能记得哈桑坐在树上的样子,阳光穿过叶子,照着他那浑圆的脸庞。他的脸很像木头刻成的中国娃娃,鼻子大而扁平,双眼眯斜如同竹叶,在不同光线下会显现出金色、绿色,甚至是宝石蓝。我依然能看到他长得较低的小耳朵,还有突出的下巴,肉乎乎的,看起来像是一团后来才加上去的附属物。他的嘴唇从中间裂开,这兴许是那个制作中国娃娃的工匠手中的工具不慎滑落,又或者只是由于他的疲倦和心不在焉。
它坐落于喀布尔北部繁华的新兴城区,入口通道甚为宽广,两旁种着蔷薇;房子开间不少,铺着大理石地板,还有很大的窗户。爸爸亲手在伊斯法罕 选购了精美的马赛克瓷砖,铺满四个浴室的地面,还从加尔各答 买来金丝织成的挂毯,用于装饰墙壁,拱形的天花板上挂着水晶吊灯。
阿里则半边脸罹患先天麻痹,因此他无法微笑,总是一副阴鸷的脸色。要判断石头脸的阿里究竟高兴还是难过可不是容易的事情,因为只有从他眯斜的棕色眼睛,才能判断其中是欢乐的闪烁,还是哀伤的涌动。人们说眼睛是心灵的窗口,用在阿里身上再贴切不过,他只能在眼神中透露自己。
阿里得过小儿麻痹症,右腿萎缩,菜色的皮肤包着骨头,夹着一层薄如纸的肌肉。
第三章(^_^)
湖水澄蓝,波平如镜,阳光照在湖上熠熠生辉。
有一次拉辛汗管爸爸叫“飓风先生”,这随后变成远近闻名的绰号。这个绰号可是名副其实。爸爸是典型的普什图人,身材高大,孔武有力,留着浓密的小胡子,卷曲的棕色头发甚是好看,跟他本人一样不羁;他双手强壮,似乎能将柳树连根拔起;并且,就像拉辛汗经常说的那样,黑色的眼珠一瞪,会“让魔鬼跪地求饶”。爸爸身高近两米,每当他出席宴会,总是像太阳吸引向日葵那样,把注意力引到自己身上。
爸爸即使在睡觉的时候,也是引人注目。我常在耳朵里面塞上棉花球,用毯子盖住头,但爸爸的鼾声宛如轰轰作响的汽车引擎,依然穿墙越壁而来,而我们的房间中间还隔着客厅呢。妈妈如何能跟他睡在同一个房间?我不得而知。
爸爸走到那个他造在屋角的吧台,自斟了一杯威士忌。他边听边点头,不时从他的酒杯小啜一口。接着他坐在皮沙发上,把酒杯放下,把我抱在他的膝盖上。我觉得自己好像坐在一对树干上。他用鼻子深深吸一口气,又呼出来,气息嘶嘶作响,穿过他的胡子,似乎永无止境。我不知道自己是该拥抱他呢,还是该害怕得从他膝盖上跳下来。
但在那个关头,我见到一件恐怖的事情:有个骑士从鞍上跌落,数十只马蹄从他身上践踏而过。他的身体像个布娃娃,在马蹄飞舞间被拉来扯去。马队飞奔而过,他终于跌落下来,抽搐了一下,便再也没有动弹;他的双腿弯曲成不自然的角度,大片的血液染红了沙地。6
第四章(。ò ∀ ó。)
山顶有久已废弃的墓园,各条小径灌木丛生,还有成排成排的空白墓碑。多年的风霜雨雪锈蚀了墓园的铁门,也让那低矮的白色石墙摇摇欲坠。
第五章~( ̄ ̄~)~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尽管喀布尔的皇宫换了新主人,生活仍和过去并无二致。人们依旧从周六到周四上班,依旧每逢周五聚集在公园、喀尔卡湖边或者帕格曼公园野餐。五颜六色的公共汽车和货车载满乘客,在喀布尔狭窄的街道上川流不息,司机的助手跨坐在后面的保险杠上,用口音浓重的喀布尔方言大声叫嚷,替司机指引方向。到了为期三天的开斋节,斋月 之后的节日,喀布尔人穿上他们最新、最好的衣服,相互拜访。人们拥抱,亲吻,互祝“开斋节快乐”。儿童拆开礼物,玩着染色的水煮蛋。
第六章ԅ(¯ㅂ¯ԅ)
每年下雪的第一天,我都会这样度过:一大清早我穿着睡衣,走到屋子外面,双臂环抱抵御严寒。我发现车道、爸爸的轿车、围墙、树木、屋顶还有山丘,统统覆盖着一英尺厚的积雪。我微笑。天空一碧如洗,万里无云。白晃晃的雪花刺痛我的眼睛。我捧起一把新雪,塞进嘴里,四周静谧无声,只有几声乌鸦的啼叫传进耳里。我赤足走下前门的台阶,把哈桑叫出来看看。
我喜欢喀布尔的冬天。我喜欢夜里满天飞雪轻轻敲打我的窗户,我喜欢新霁的积雪在我的黑色胶靴下吱嘎作响,我喜欢感受铁炉的温暖,听寒风呼啸着吹过街道、吹过院子。但更重要的是,每逢林木萧瑟,冰雪封路,爸爸和我之间的寒意会稍微好转。那是因为风筝。爸爸和我生活在同一个屋顶之下,但我们生活在各自的区域,风筝是我们之间薄如纸的交集。
第七章(ಡωಡ)hiahiahia
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雪花覆盖了每一个屋顶,矮小的桑葚树在我们这条街排开,树枝上也堆满了积雪。一夜之间,雪花塞满了所有的裂缝和水沟。
市场不一会就空荡荡的,做生意的人都打烊了。我在一片泥泞中奔走,两边是成排的、挤得紧紧的小店,人们可以在一个血水横流的摊前买刚宰好的野鸡,而隔壁的小店则出售电子计算器。我在零落的人群中寻路前进,步履维艰的乞丐身上披着一层又一层的破布,小贩肩上扛着毛毯,布料商人和出售生鲜的屠夫则在关上铺门。我找不到哈桑的踪迹。
我正在担心天就快黑了,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我来到一条僻静、泥泞的小巷。市场被一条大路分成两半,它就在那条大路的末端,成直角伸展开去。小巷车辙宛然,我走在上面,随着声音而去。靴子在泥泞中吱嘎作响,我呼出的气变成白雾。这狭窄的巷道跟一条冻结小溪平行,要是在春天,会有溪水潺潺流淌。小巷的另外一边是成排的柏树,枝头堆满积雪,散落在一些窄巷交错的平顶黏土房屋之间——那些房子比土屋茅舍好不了多少。
小巷堆满了破铜烂铁,废弃的自行车轮胎、标签剥落的玻璃瓶子、卷边的杂志、发黄的报纸,所有这些,散落在一堆砖头和水泥板间。墙边有个锈蚀的铁火炉,炉洞像血盆大口般张开。
第八章(´。✪ω✪。`)
霍玛勇叔叔在贾拉拉巴德的白色房子楼高两层,带有阳台,从上面可以看到一个大花园,有围墙环绕,种着苹果树和柿子树。那儿还植有树篱,到了夏天,园丁会将其剪成动物形状。此外还有个铺着翡翠绿瓷砖的游泳池。游泳池没有水,底部积着一层半融的雪,我坐在池边,双脚在池里晃荡。霍玛勇叔叔的孩子在院子的另外一端玩捉迷藏。妇女在厨房做饭,我闻到炒洋葱的味道,听到高压锅扑哧扑哧的声音,还有音乐和笑声。
我们坐在墓园低矮的围墙上,在石榴树的树影之下。再过一两个月,成片的焦黄野草会铺满山坡,但那年春天雨水绵绵,比往年持续得久,到了初夏也还不停地下着,杂草依然是绿色的,星星点点的野花散落其间。在我们下面,瓦兹尔·阿克巴·汗区的房子平顶白墙,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院子里的晾衣线挂满衣物,在和风的吹拂中如蝴蝶般翩翩起舞。
他穿着棉布衬衣、蓝色裤子,系着红色领带,脚上是一双闪亮的黑色皮鞋。他身上散发着古龙水的香味,金黄色的头发整齐地梳向后面。就外表而言,他是每个父母梦想中的儿子:强壮,高大,衣冠楚楚,举止得体,英俊得令人吃惊,还富有才华,更不用说还能机智地跟大人打趣。
第九章\^O^/
喀布尔的夏天罕得下雨,天空一碧如洗,阳光像烙铁般灼痛后颈。整个春天我和哈桑在溪流打水漂,到了夏天它们也干涸了。黄包车嗒嗒走过,扬起阵阵灰尘。午间祈祷时分,人们到清真寺去行十次“晌礼”,跟着随便找个阴凉的地方躲进去,等待傍晚的凉意。夏天意味着漫长的学校生活,坐在密不透风的拥挤教室里面,浑身大汗地学着背诵《古兰经》的经文,和那些饶舌而奇怪的阿拉伯单词作斗争;夏天意味着听毛拉念念有词,用手掌拍死苍蝇;意味着一阵和风吹过,带来操场那边厕所的粪便气味,在那形影相吊的歪斜篮球架旁边吹起尘雾。
第十章(*˘︶˘*).。.:*
有个年轻的妇女坐在我们对面。她穿着一身橄榄绿服装,黑色的披肩将面部包得严严实实,以抵御深夜的寒意。每逢卡车急刹或颠簸过路面的凹陷,她就会出声祈祷,每次汽车的高低起伏总伴随着她的“奉安拉之名”。她的丈夫身材矮壮,穿着破旧的裤子、天蓝色的长袍,一手抱着婴儿,空出来的那只手用拇指转动着念珠。他嘴唇开合,默默祈祷。
我想告诉他我很抱歉,但刹那间我满嘴唾液,喉底尝到胆汁的苦味。
我从卡车后面跳下去,跌跌撞撞走到路边布满尘灰的护栏。我嘴里涨满了唾液,那是快要呕吐的征兆。我蹒跚着走近悬崖边,下面的深渊被黑暗吞噬了。我弯下腰,双手撑在膝盖上,做好呕吐的准备。在某个地方传来树枝噼啪作响的声音,还有猫头鹰的叫声。寒风微微拂动树枝,吹过山坡上的灌木丛。而下面,水流在山谷淌动,传来阵阵微弱的声音。
卡林打开门,门后是通往地下室的破楼梯,一股像霉菌的潮湿臭味扑鼻而来。我们一个个下去,楼梯被爸爸压得吱嘎作响。站在寒冷的地下室里面,我感到黑暗中有很多双一眨一眨的眼睛在看着我们。我看见房间到处有人蜷缩着,两盏昏暗的煤油灯将他们的身影投射在墙上。地下室的人窃窃私语,除此之外,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传来滴水的声音,还有刮擦声。
惊惶。
你张开嘴巴,张得大大的,连腭骨都咯咯作响。你下令自己的肺吸进空气,如今,你需要空气,现在就需要。但是你肺里的气道不听使唤,它们坍塌,收紧,压缩,突然之间,你只能用一根吸管呼吸。你的嘴巴闭上,嘴唇抿紧,你所能做的,只是发出一阵窒息的咳嗽。你双手抽搐,晃动。身体里似乎某个地方有座水坝决堤,冰冷的汗水汹涌而出,浸湿你的身体。你想哭喊。如果你能,一定喊出声来。可是你必须吸气才能哭喊。
惊惶。
地下室已经够暗了,油罐更是不见天日。我右看,左看,上看,下看,伸手在眼前挥动,可是什么也见不到。我眨眼,再眨眼,不见五指。空气不对劲,它太厚重了,几乎是固态的。空气不应该是固态的。我很想伸出手,把空气捏成碎片,把它们塞进我的气管。还有汽油的味道,油气刺痛我的眼睛,好像有人拉开我的眼皮,拿个柠檬在上面摩擦。每次呼吸都让我的鼻子火辣辣的。我会死在这样的地方,我想。尖叫就要来了,来了,来了……
剩下的路程只在脑海里留下零零碎碎、时隐时现的记忆,多数跟声音和味道有关:米格战斗机在头顶轰鸣;断断续续的枪声;旁边有驴子昂昂叫;一阵铃铛的声音和羊群的咩咩叫;车轮压上沙砾的响声;黑暗中婴孩的哭嚎;汽油、呕吐物和粪便的臭味。
接下来我还记得的,是爬出油罐之后清早耀眼的光线。我记得自己抬脸向天,眯着眼睛,大口呼吸,仿佛世间的空气即将用完。我躺在泥土路一边,下面是怪石嶙峋的坑壕,我望着清晨灰蒙蒙的天空,为空气感恩,为光芒感恩,为仍活着感恩。
第十一章(σ′‵)′‵)σ
有时,我会开着我的福特,摇下车窗,一连开几个钟头,从东湾到南湾,前往半岛区, 然后开回来。我会驶过弗里蒙特附近那些纵横交错、棋盘似的街道,这里的人们没有和国王握过手,住在破旧的平房里面,窗户破损;这里的旧车跟我的一样,滴着油,停在柏油路上。我们附近那些院子都被铅灰色的铁丝栅栏围起来,乱糟糟的草坪上到处扔着玩具、汽车内胎、标签剥落的啤酒瓶子。我驶过散发着树皮味道的林荫公园,驶过巨大的购物广场,它们大得足可以同时举办五场马上比武竞赛。我开着这辆都灵,越过罗斯·阿托斯的山丘,滑行过一片住宅区,那儿的房子有景观窗,银色的狮子守护在锻铁大门之外,塑有天使雕像的喷泉在修葺完善的人行道排开,停车道上没有福特都灵。这里的房子使我爸爸在喀布尔的房子看起来像仆人住的。
被聘请那天,爸爸和我到圣何塞 去找我们的移民资格审核官杜宾斯太太。她是个很胖的黑人妇女,眼睛明亮,笑起来露出两个酒窝。有一回她跟我说她在教堂唱歌,我相信——她的声音让我想起热牛奶和蜂蜜。
晚饭后,爸爸带我去饭店对面的酒吧。那地方光线阴暗,墙壁上散发着我素来不喜欢的啤酒酸味。男人们头戴棒球帽,身穿无袖上衣,玩着撞球,绿色的桌子上烟雾升腾,袅袅绕着荧光灯。
我们在吧台找到位子,坐在一个老人身边。老人头上有个麦克罗啤酒的商标,发出蓝光,将他那张沧桑的脸照得病恹恹的。
老头抬抬帽子,露出微笑,他没有上排的牙齿。
爸爸在路上睡着了,鼾声如气钻。
我会在旧灯塔旁边停车,等待太阳升起,坐在我的轿车里面,看着雾气在海面翻滚。在阿富汗,我只在电影里面见过海洋。
将军哈哈干笑,通常在宴会上,每当重要人物说了不好笑的笑话,人们就会听到这样的笑声。他一头银发整齐地梳向后面,露出平滑的黄铜色前额,浓密的眉毛中有撮撮白色。他身上闻起来有古龙水的香味,穿着铁灰色的三排扣套装,因为洗熨了太多次而泛着亮光,背心上面露出一根怀表的金链子。
“亲爱的爸爸,你忘了你的茶。”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她站在我们后面,是个身材苗条的美人,天鹅绒般的黑发,手里拿着一个打开的保温杯和一个塑料杯。我眨眨眼,心跳加快。她的眉毛又黑又浓,中间连在一起,宛如飞翔的鸟儿张开的双翅,笔挺的鼻子很优雅,活像古代波斯公主——也许像拓敏妮,《沙纳玛》书中罗斯坦的妻子,索拉博的妈妈。她那长长睫毛下面胡桃色的眼睛跟我对望了一会儿,移开了视线。
“你真乖,我亲爱的。”塔赫里将军说,从她手里接过杯子。在她转身离去之前,我见到她光滑的皮肤上有个镰状的棕色胎记,就在左边下巴上。她走过两条通道,把保温杯放在一辆货车里面。她跪在装着唱片和平装书的盒子中间,秀发倾泻在一旁。
第十二章y∩__∩y
稍大一些之后,我从诗书中读到,雅尔达是星光黯淡的夜晚,恋人彻夜难眠,忍受着无边黑暗,等待太阳升起,带来他们的爱人。遇到索拉雅之后那个星期,对我来说,每个夜晚都是雅尔达。等到星期天早晨来临,我从床上起来,索拉雅·塔赫里的脸庞和那双棕色的明眸已然在我脑里。坐在爸爸的巴士里面,我暗暗数着路程,直到看见她赤足坐着,摆弄那些装着发黄的百科全书的纸箱,她的脚踝在柏油路的映衬下分外白皙,柔美的手腕上有银环叮当作响。一头秀发从她背后甩过,像天鹅绒幕布那样垂下来,我望着她的头发投射在地上的影子怔怔出神。索拉雅,我的交易会公主,我的雅尔达的朝阳。
她孤身一人,在看书,今天穿着长及脚踝的白色夏装,凉鞋露出脚趾,头发朝后扎,梳成郁金香形状的发髻。
“亲爱的阿米尔,见到你真高兴。”她说,把袋子放在桌布上。她的额头泛出丝丝汗珠,一头红发看上去像头盔,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在她头发稀疏的地方露出点点头皮。她有双绿色的小眼睛,埋藏在那圆得像卷心菜的脸蛋上,牙齿镶金,短短的手指活像香肠。她胸前挂着一条金色安拉项链,链子在她皮肤的褶皱和脖子的肥肉间忽隐忽现。“我叫雅米拉,亲爱的索拉雅的妈妈。”
爸爸弄湿头发,将其朝后梳。我帮他穿上干净的白衬衫,替他打好领带,发现领口的纽扣和爸爸的脖子之间多出了两英寸的空间。我在想当爸爸逝去,该留下多大的虚空。我强迫自己想别的。他没逝去,还没有,今天应该想些美好的事情。他那套棕色西装的上衣,我毕业那天他穿着那件,松松垮垮挂在他身上——爸爸消瘦得太厉害了,再也不合身了。我只好把袖子卷起来。我弯腰替他绑好鞋带。
第十三章٩(๑^o^๑)۶
我能见到他发自内心的微笑,辽阔如同喀布尔的夜空,那些白杨树沙沙响、蟋蟀在花园啾啾叫的夜晚。
罗森大夫大腹便便,脸蛋圆润,一口细牙齿相当整齐,说话稍微带点东欧口音,有些像斯拉夫人。他对火车情有独钟——他的办公室到处都是跟铁路历史有关的书籍、火车头模型,还有各种照片:铁轨上的火车穿过如黛青山或者桥梁。他的桌子上方悬挂着一条标语:生命如火车,请上车。
有时候,索拉雅睡在我身旁,我躺在床上,听着纱门在和风吹拂下开开关关,听着蟋蟀在院子里鸣叫。我几乎能感知到索拉雅子宫里的虚空,它好像是个活着的、会呼吸的东西。它渗进我们的婚姻,那虚空,渗进我们的笑声,还有我们的交欢。每当夜阑人静,我会察觉到它从索拉雅身上升起,横亘在我们之间。像新生儿那样,睡在我们中间。
第十四章✧٩(ˊωˋ*)و✧
我驱车前往金门公园,独自沿着公园北边的斯普瑞柯湖边散步。那是个美丽的星期天下午,太阳照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数十艘轻舟在旧金山清新的和风吹拂中漂行。我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着一个男人将橄榄球扔给他的儿子,告诉他不可横臂投球,要举过肩膀。我抬起头,望见两只红色的风筝,拖着蓝色的长尾巴。它们越过公园西端的树林,越过风车。
第十五章(^~^)
现在我们在雅姆鲁德路往西开着,路过兵站,还有那些高墙耸立的豪宅。这喧嚣的城市匆匆后退,让我想起记忆中的喀布尔,比这里更繁忙、更拥挤,特别是集市,哈桑和我过去常常去那儿,买酸辣酱腌过的土豆和樱桃水。街路上挤满了自行车、摩肩接踵的行人,还有冒出袅袅蓝烟的黄包车,所有这些,都在迷宫般的狭窄巷道穿来插去。拥挤的小摊排成一行行,留着胡子的小贩在地面摆开一张张薄薄的褥子,兜售兽皮灯罩、地毯、绣花披肩和铜器。这座城市喧闹非凡,小贩的叫卖声、震耳欲聋的印度音乐声、黄包车高喊让路的叫声、马车的叮叮当当声,全都混在一起,在我耳边回荡。还有各种各样的味道,香的臭的,炸蔬菜的香辣味、爸爸最喜爱的炖肉味、柴油机的烟味,还有腐烂物、垃圾、粪便的臭味,纷纷飘进车窗,扑鼻而来。
第十六章(´`)ノ
我记得那是个灼热的夏天,我开车驶在坑坑洼洼的泥土路上,路边除了被晒蔫的灌木、枝节盘错而且长着刺的树干、稻秆般的干草之外,什么也没有。我看见路旁有头死驴,身体开始发烂。然后我拐了个弯,看到几间破落的泥屋,在右边那片空地中间,它们后面什么也没有,只有广袤的天空和锯齿似的山脉。
“让我看看你。”我说。他退后一步。他现在可高了——我踮起脚尖,仍只是刚刚有他下巴那么高。巴米扬的阳光使他的皮肤变得更坚韧了,比我印象中黑得多,他有几颗门牙不见了,下巴上长着几撮稀疏的毛。除此之外,他还是那双狭窄的绿眼睛,上唇的伤痕还在,还是那张圆圆的脸蛋,还是那副和蔼的笑容。你一定会认出他的,亲爱的阿米尔,我敢肯定。
也是在这一年,盛夏的时候,某天早晨,有个身披天蓝色长袍的女人敲响前门,她双脚发抖,似乎孱弱得连站都站不稳。我问她想要什么,她沉默不语。
“你是谁?”我说。但她一语不发,就在那儿瘫下,倒在车道上。我把哈桑喊出来,他帮我把她扶进屋子,走进客厅。我们让她躺在沙发上,除下她的长袍。长袍之下是个牙齿掉光的妇女,蓬乱的灰白头发,手臂上生着疮。她看上去似乎很多天没有吃东西了。但更糟糕的是她的脸。有人用刀在她脸上……亲爱的阿米尔,到处都是刀痕,有一道从颧骨到发际线,她的左眼也没有幸免。太丑怪了。我用一块湿布拍拍她的额头,她睁开眼。“哈桑在哪里?”她细声说。
第十七章╮( ̄ ̄)╭
一个高高的男子,头戴白色头巾,身穿绿色条纹长袍,和一个小男孩站在一扇锻铁大门前面。阳光从左边射下,在他那张圆脸投下半边阴影。他眯眼,对着镜头微笑,显示出缺了两个门牙。即使在这张模糊的宝丽来照片上,这个戴着头巾的男人也给人自信、安适的感觉。这可以从他站立的样子看出来:他双脚微微分开,手臂舒适地在胸前交叉,他的头稍微有些倾向太阳。但更多的是体现在他的微笑上。看着这张照片,人们一定会想,这个男人认为世界对他来说很美好。拉辛汗说得对:如果我碰巧在街头见到他,一定能认出他来。那个小男孩赤足站着,一只手抱着那男人的大腿,剃着短发的头靠在他爸爸的臀部上。他也是眯眼微笑着。
第十八章ε٩(๑> ₃ <)۶ з
太阳已经快下山了,天空布满紫色的、红色的晚霞。我沿着那条繁忙而狭窄的街道步行,将拉辛汗的寓所撇在后面。那条街是嘈杂的小巷,和那些迷宫似的深巷里闾交织在一起,挤满了行人、自行车和黄包车。它的拐角处竖着各式各样的布告牌,粘贴着可口可乐和香烟的广告;还有罗丽坞 的电影海报,展示着一片开满万寿菊的原野,卖弄风情的女演员和古铜色皮肤的英俊男人翩翩起舞。
第十九章(๑>ڡ<)
我们已经越过国境,触目皆是贫穷的迹象。在路的两旁,我看见村落一座连一座,如同被丢弃的玩具般,散落在岩石间;而那些残破的泥屋和茅舍,无非是四根木柱,加上屋顶的破布。我看见衣不蔽体的孩子在屋外追逐一个足球。再过几里路,我看到有群男人弓身蹲坐,如同一群乌鸦,坐着的是被焚毁的破旧俄军坦克,寒风吹起他们身边毛毯的边缘,猎猎作响。他们身后,有个穿着棕色长袍的女子,肩膀上扛着大陶罐,沿着车辙宛然的小径,走向一排泥屋。
接近黄昏的时候,地形变了,从烈日灼烤的山峰和光秃秃的悬崖变成一派更翠绿的田园风光。
我走到外面。明月半弯,银光黯淡,我伫立,抬头望着星辰遍布的夜空。蟋蟀隐身黑暗中啾啾鸣叫,风拂过树梢。我赤裸的脚下大地寒凉。
他是塔吉克人,皮肤黝黑,高高瘦瘦,满脸风霜;他肩膀不宽,脖子细长,转头的时候,人们可以窥见那长长的胡子后面突起的喉结。他穿得跟我一样多,但我想附近的人应该不是这样的:他穿着一件背心和灰色的棉袍,外面还罩着粗毛线织成的羊毛毯。他头戴棕色的毡帽,稍微斜向一旁,好像塔吉克的英雄艾哈迈德·沙阿·马苏德——塔吉克人称之为“潘杰希尔 雄狮”。
他双手被绑在身后,粗粗的绳索勒进他的手腕,黑布蒙住他的眼睛。他跪在街头,跪在一沟死水边上,他的头耷拉在两肩之间。他跪在坚硬的地面上,他祷告,身子摇晃,鲜血浸透了裤子。天色已近黄昏,他长长的身影在沙砾上来回晃动。他低声说着什么。我踏上前。千千万万遍,他低声说,为你,千千万万遍。他来回摇晃。他扬起脸,我看到上唇有道细微的疤痕。
并非只有我们两个。我先是看到枪管,接着看到站在他身后那个人。他很高,穿着人字形背心和黑色长袍。他低头看着身前这个被蒙住眼睛的男人,眼中只有无尽的空虚。他退后一步,举起枪管,放在那个跪着的男人脑后。那时,黯淡的阳光照在那金属上,闪耀着。
来复枪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
我顺着枪管向上的弧形,看见枪口冒着袅袅烟雾,看见它后面那张脸。我就是那个穿着人字背心的人。
我惊醒,尖叫卡在喉咙中。
第二十章๑乛v乛๑嘿嘿
废墟和乞丐,触目皆是这种景象。我记得从前也有乞丐——爸爸身上总是额外带着一把阿富汗尼硬币,分发给他们;我从不曾见过他拒绝乞讨的人。可是如今,街头巷尾都能见到他们,身披破麻布,伸出脏兮兮的手,乞讨一个铜板。而如今乞食的多数是儿童,瘦小,脸色冷漠,有些不超过五六岁。妇女裹着长袍,坐在繁忙街道的水沟边,膝盖上是她们的儿子,一遍遍念着:“行行好,行行好!”还有别的,某种我一开始没有注意到的事情:几乎见不到有任何成年男子在他们身边——战争把父亲变成阿富汗的稀缺物品。
雅德梅湾业已变成一座巨大的废墟。那些尚未被彻底摧毁的屋宇赤条条竖在那儿,屋顶破了大洞,墙壁嵌满火箭炮的弹片。整个街区已经化为瓦砾。我看见一个带着弹孔的招牌斜斜埋在一堆残骸中,上面写着“请喝可口可……”。我看见在那些犬牙交错的砖石废墟中,有座没有窗户的破房子,儿童在里面玩耍。自行车和骡车在孩子、流浪狗和一堆堆废物中穿梭。城市上方是灰蒙蒙的尘雾,河那边,一道青烟袅袅升上天空。
立在满是弹坑的街道两旁的,只有比废墟好不了多少的破落建筑,以及久无人烟的房子。我们走过一具锈蚀的轿车残骸,看到一台半截埋在碎石堆里面、没有荧屏的电视机,一堵涂着黑色“塔利班万岁”标语的墙壁。
“你的朋友说得对,老爷。好像你不该用棍子去捅一条疯狗。”有人说。声音来自一个老乞丐,赤足坐在一座弹印斑斑的建筑的台阶上。他身上的旧衣磨得破烂不堪,戴着肮脏的头巾。他左边眼眶空空如也,眼皮耷拉。他举起患关节炎的手,指着红色皮卡驶去的方向。
应门的是个秃顶男人,矮矮瘦瘦,留着蓬松的灰白胡子。他穿着旧斜纹呢夹克,戴着无边便帽,眼镜挂在鼻尖上,有块镜片已经碎裂。眼镜后面,黑豆似的眼珠在我和法里德身上扫来扫去。“你好。”他说。
第二十一章(๑•॒̀ ູ॒•́๑)啦啦啦
在餐馆附近,我见到一具尸体。那儿行过绞刑,有个年轻人被吊起来,绳索末端绑在横梁上,他脸庞青肿,寿终那日,他穿着残破的衣服,染着血迹。人们对他视而不见。
其中有个金鸡独立,他另外那条腿从膝盖以下不见了,怀里抱着一根义肢。
“你知道他们在干什么吗?就那条腿讨价还价呢。” “他要卖掉他的腿?”法里德点头:“在黑市可以卖个好价钱,足以喂饱你的孩子好几个星期。”
我小心翼翼地走上那条车道,太阳晒得砖块色泽黯淡,砖缝之间杂草丛生。
房子本身远不是我自童年起便熟悉的宽敞白色房子。它看上去变小了,屋顶塌陷,泥灰龟裂。客厅、门廊,还有楼顶客房的浴室,这些地方的窗户统统破裂,被人漫不经心地补上透明的塑料片,或者用木板钉满窗框。曾经光鲜的白漆如今黯淡成阴森的灰色,有些已经蜕落,露出下面层层砖块,前面的台阶已经倾颓。和喀布尔其他地方如此相似,我爸爸的房子一派繁华不再的景象。
第二十二章o(≧v≦)o
我记得的大体是这样的:他的拳套在午后的阳光中闪亮,他第一次击中我时,我浑身发冷,但很快,我的鲜血就温暖了他的拳套。我被甩到墙壁,一颗本来可能挂着画的钉子刺进我的后背。我听到索拉博的尖叫,还有手鼓、手风琴、雷布巴琴演奏的乐声。身子撞到墙壁上,拳套击打我的下巴。被自己的牙齿噎住,将它们吞下去,我想起自己曾花了无数时间刷牙、清牙缝。被摔倒墙上。倒在地板上,血从破裂的上唇流出来,滴污了淡紫色的地毯,腹部阵阵剧痛起伏,想着我什么时候才能再次呼吸。我的肋骨断裂,声音跟折断树枝一样,从前哈桑和我经常拿折断的树枝当剑,像旧电影里面的辛巴德那样决斗。听到索拉博的尖叫。我的侧脸撞上电视柜的一角。又是一声断裂,这次正中我左眼下面。我听到音乐声,索拉博的尖叫声。手指抓着我的头发,拖着我向后,不锈钢闪闪发亮,它们挥击过来,断裂声再次响起,这次是我的鼻子。咬牙忍痛,发现我的牙齿已经不像过去那样齐整了。被踢中。索拉博不断尖叫。
我不知道自己何时开始发笑,但我笑了。笑起来很痛,下巴、肋骨、喉咙统统剧痛难忍。但我不停笑着。我笑得越痛快,他就越起劲地踢我、打我、抓我。
“什么事这样好笑?”阿塞夫不断咆哮,一拳拳击出。他的口水溅上我的眼睛。索拉博尖叫。
“什么事这样好笑?”阿塞夫怒不可遏。又一根肋骨断裂,这次在左边胸下。好笑的是,自1975年冬天以来,我第一次感到心安理得。我大笑,因为我知道,在我大脑深处某个隐蔽的角落,我甚至一直在期待这样的事情。我记得那天,在山上,我用石榴扔哈桑,试图激怒他。他只是站在那儿,一动不动,红色的果汁染在他衬衣上,跟鲜血一样。然后他从我手里拿过一个石榴,在自己额头上磨碎。现在你满意了吗?他凄然说,你觉得好受一些了吗?我从不曾觉得高兴,从不曾觉得好受一些,根本就没有过。但我现在感觉到了。我体无完肤——我当时并不清楚有多糟糕,后来才知道——但心病已愈。终于痊愈了,我大笑。
他坐在我对面,双手放在沙发的扶手上。好长一段时间,他一语不发,只是坐在那儿,看着我,一手拍打着沙发套,一手捻着青绿色的念珠。现在,他在白色的衬衣外面加了件黑色的背心,戴着金表。我看见他左袖有一小块干涸的血迹。他没换掉早些时候行刑的衣服,这对我来说竟然有些病态的魔力。
他那没拿念珠的手不时抬起,厚厚的手指在空气中做拍打状,慢慢地,上下左右拍打着,仿佛他在摸着一只隐形的宠物。他的袖子后缩,我见到他前臂上有吸毒的标记——同样的标记,我也曾在旧金山那些生活在污秽小巷的流浪汉身上见过。
他的皮肤比其他两个白得多,白得近乎病态,他的前额,就在黑色头巾边缘之下,有颗汗珠渗出来。他的胡子跟其他人一样,长到胸前,也是颜色较浅。
那男孩有他父亲那张满月似的脸庞,翘起的下巴,扭曲的海贝般的耳朵,还有同样瘦削的身形。它是那张我童年见到的中国娃娃脸,那张冬天时看着呈扇子状展开的扑克牌的脸,那张我们夏天睡在爸爸房子的屋顶上时躲在蚊帐后面的脸。他剃着平头,眼睛被睫毛膏涂黑,脸颊泛出不自然的红色。他在房子中央停住,套在他脚踝上的铃铛也不再发出声响。
第二十三章o(^o^)o
我轻轻将手放在他手臂上,但他身子后缩。他将牌放下,从凳子上站起来,走回窗边。太阳在白沙瓦落下,天空铺满了红色和紫色的云霞。下面的街道传来阵阵喇叭声,驴子的叫声,警察的哨声。索拉博站在红色的斜晖中,额头靠着玻璃,把手埋在腋下。
尽管她一再安慰,望向镜子,看到它里面那个硬要说是我的脸的东西,我还是差点窒息。看上去好像有人在我脸皮下面插了根气管,然后朝里面泵气。我双眼青肿。最糟糕的是我的嘴,那一大块青紫红肿的东西,满是淤血和缝线。我试图微笑,嘴唇掠过一阵痛楚。看来我很长时间不能这么做了。我左边脸颊也缝着线,就在颧骨下面,额头上的缝口在发际线之下。
第二十四章(=^^=)
他望着清真寺。费萨尔清真寺的外观像一顶巨大的帐篷。轿车进进出出,穿着白衣的信徒川流不息。我们默默坐着,我斜倚着树,索拉博挨着我,膝盖抵在胸前。我们听着宣告祈祷开始的钟声,看着那屋宇随日光消退而亮起成千上万的灯光。清真寺在黑暗中像钻石那样闪着光芒。它照亮了夜空,照亮了索拉博的脸庞。
我抹开水汽迷蒙的镜子,用旅馆的旧式刮胡刀刮脸。你得把它打开,然后把刀片装进去。接着我洗澡,躺在浴缸里面,直到冒着汽的热水变冷,让我的皮肤起鸡皮疙瘩。我躺在那儿漂浮着、思索着、想像着……
奥马尔·费萨尔皮肤很暗,矮矮胖胖,脸上有酒窝,黑色的大眼睛,还有和蔼的笑容,露出来的齿缝很大。他稀疏的头发在后面梳成马尾,穿着棕色灯芯绒西装,手肘的位置上有几块毛皮补丁,还带着个鼓鼓的破旧公文包。公文包的提手不见了,所以他将其抱在胸前。他是一见面就笑着说很多话而且过分客套的人,比如说“对不起,我将会在五点在那儿”之类的。我打电话给他,听到他的笑声,他执意要出来会晤我们。“很抱歉,这个城市里面的出租车跟鲨鱼一样,”他的英语说得很棒,没有任何口音,“一旦嗅到外国人的味道,就会多要三倍车费。”
他推开门,脸带微笑,道歉连连,稍微有点喘气和流汗。他用手帕擦额头,打开公文包,乱翻着找记事本,为把文件扔得满床都是不停道歉。索拉博盘膝坐在床上,一边看着消掉声音的电视,一边看着那个手忙脚乱的律师。那天早晨我跟他说过费萨尔要来,他点点头,似乎想问些什么,但只是走开去看一个有动物在说话的电视节目。
第二十五章( ̄y ̄)~*
我看见他们推着他,穿过一些双层门,我跟在后面,冲进一扇又一扇的门,闻到碘酒和消毒水的味道,但我所来得及看到的,是两个戴着手术帽的男人和一个穿着绿色衣服的女人围在轮床之上。我看见白色床单从轮床侧面垂落,拂着污秽的花格地砖。一双鲜血淋漓的小脚从床单下面伸出来,我看见左脚大脚趾的指甲被削掉了。接着有个穿蓝色衣服的高壮汉子用手掌压住我的胸口,将我从门口往后推,我的皮肤能感觉到他那冰凉的结婚戒指。我向前挣扎,咒骂他,但他用英语说你不能留在这儿,声音礼貌而坚决。“你必须等。”他说,领着我回到等候区。现在双层门在他身后砰地关上,透过门上狭窄的长方形窗口,我只见到那个男人的手术帽。
他把我留在一条宽大的走廊上,没有窗,墙边的金属折叠椅上坐满了人,还有人坐在薄薄的破地毯上。我又想尖叫。我想起上次有这种感觉,是跟爸爸在油罐车的油罐里面,埋在黑暗和其他难民之间。我想把自己撕成碎片,离开这个地方,离开现实世界,像云朵那样升起,飘荡而去,融进湿热的夏夜,在某个遥远的地方,在山丘上方飘散。但我就在这儿,双脚沉重如水泥块,肺里空气一泻而空,喉咙发热。无法随风而去。今晚没有别的世界。我合上双眼,鼻子里塞满走廊的种种味道:汗水和氨水的气味、药用酒精和咖喱的气味。整条走廊的天花板上布满昏暗的灯管,飞蛾围绕,我听见它们拍打翅膀的声音。我听见谈话声、默默的啜泣声、擤鼻声;有人在呻吟,有人在哀叹,电梯门砰的一声打开,操作员用乌尔都语呼喊某人。
我再次睁开眼,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我四周环顾,心脏怦怦地在胸口跳动,耳朵听得见血液流动的声音。我左边有间又暗又小的储藏室,我在里面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用它就好了。我从一堆折叠好的白色尼龙床单中抽出一条,带回走廊。我看见护士在休息室附近和一名警察交谈。我拉拉那名护士的手肘,问她哪个方位是西边。她没听懂,眉头一皱,脸色的皱纹更深了。我喉咙发痛,汗水刺痛了双眼,每次呼吸都像在喷火,我想我在哭泣。我又问一声,苦苦哀求,警察把方向指给我。
我听到呜咽声,意识到正是自己发出来的,泪水从脸上汩汩而下,流过嘴唇,让我尝到咸味。我感到走廊上每个人都在看着我,而我依然朝西方磕头。我祈祷。我祈祷别以这种我向来害怕的方式惩罚我的罪行。
我在地面铺开那张滥竽充数的祷告毯,双膝跪倒,头磕在地上,泪水湿透了床单。我朝西弯下腰,那时我才想起自己已经不止十五年没祷告过了,早已把祷词忘得一干二净。但这没有关系,我会说出依然记得的片言只语:惟安拉是真主,穆罕默德是他的使者。现在我明白爸爸错了,真主真的存在,一直存在。我看到他在这里,从这条绝望的走廊的人群眼里见到。这里才是真主真正的住所,正是在这里,而非在那些发出钻石般明亮光芒的尖塔耸立的清真寺,只有那些失去真主的人们才能找到真主。
我站起来,打开窗门。湿热的风带着发霉的味道从窗纱吹进来——闻起来像腐烂的椰枣和动物粪便。我大口将它吸进肺里,可是它没有消除胸口的窒闷。我颓然坐倒在地面,捡起那本《时代》杂志,随手翻阅。可是我看不进去,无法将注意力集中在任何东西上。所以我把它扔回桌子,怔怔望着水泥地面上弯弯曲曲的裂缝,还有窗台上散落的死苍蝇。更多的时候,我盯着墙上的时钟。刚过四点,我被关在双层门之外已经超过五个小时,仍没得到任何消息。
我开始觉得身下的地板变成身体的一部分,呼吸越来越沉重,越来越缓慢。我想睡觉,阖上双眼,把头放低在这满是尘灰的冰冷地面,昏然欲睡。也许当我醒来,会发现我在旅馆浴室看到的一切无非是一场梦:水从水龙头滴答落进血红的洗澡水里,他的左臂垂在浴缸外面,沾满鲜血的剃刀——就是那把我前一天用来刮胡子的剃刀——落在马桶的冲水槽上,而他的眼虽仍睁开一半,但眼神黯淡。
他没回答,眼望向窗外,看着医院花园里面一个围着护栏的方形沙地和秋千架。运动场旁边有个拱形的凉棚,在一排木槿的树影之下,几株葡萄藤爬上木格子。几个孩子拿着铲斗和小提桶在沙地里面玩耍。那天天空万里无云,一碧如洗,我看见一架小小的喷气式飞机,拖着两道白色的尾巴。我转向索拉博:“我刚跟纳瓦兹大夫聊过,他说你再过几天就可以出院了,这是个好消息,对吧?”
到三点的时候,雨停了,铅灰色的天空阴云密布,一阵寒风吹过公园。更多的家庭来到了。阿富汗人彼此问候,拥抱,亲吻,交换食物。
有人在烧烤炉中点了木炭,很快,我闻到大蒜和烤肉的香味。我听到音乐,一些我不认识的新歌星的音乐,还有孩子们的咯咯笑。我看见索拉博依旧穿着他的黄色雨衣,斜倚着一个垃圾桶,眼光越过公园,望着那头空荡荡的击球练习区。
孩子在我们身边相互追逐,不断有人跌在草地上。现在有人用口琴吹奏出一曲印度老电影的音乐。一排老人在地面铺开塑料布,跪在其上做下午祷告。空气散发着湿润的青草味、烟味和烤肉味。我希望时间能静止不动。
索拉博挨着我,用鼻子急促地呼吸着。卷轴在他手中滚动,他伤痕累累的手腕上的筋腱很像雷巴布琴的琴弦。我眨眨眼,瞬间,拿着卷轴的是一个兔唇男孩指甲破裂、长满老茧的手。我听见某个地方传来牛的哞哞叫,而我抬头,公园闪闪发光,铺满的雪多么新鲜,白得多么耀眼,令我目眩神迷。雪花无声地洒落在白色的枝头上,现在我闻到了芜菁拌饭的香味,还有桑葚干、酸橙子、锯屑和胡桃的气味。一阵雪花飞舞的寂静盖住了所有声音。然后,远远地,有个声音穿透这片死寂,呼喊我们回家,是那个拖着右腿的男人的声音。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体会作者构思的高妙的同时,也应观察他细腻的表现手法,是如何一步步地抓住我们读者的心,和传统的方法又有什么不同。很多老师会教给你各种各样的细节描写的方法,但归根结底,能抓住人的心,更有代入感是最重要的。如果这个故事完全是假的,我们要沉思他是如何体现的这个真实感(除专业术语之外,从描写的角度),如果他是有很多真实经历,那么他是如何在众多突出、杂乱无章的记忆中做到井井有序,一气呵成的…………
这些都是我们写手作为一个读者所应思考的问题,一本好书的真正价值,还要看他到底能在我们不断反思,不断探索的过程中,帮助我们发现多少有价值、引起人们共鸣的问题,最终帮助我们的思想与认知更上一层楼。
学会把一本书拆分,剖解,逐个击破,无疑是解决这个问题最有效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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