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介意的者是假的,或是没有资格介意的。
跟前任同居,相当于未扯证又离,跟结婚同居后又离婚的性质不一样。
很多人说婚前同居可以排雷,排查出对方行不行,是否令自己满意不满意等等托词。其实大部分人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不敢承担相爱后的后果。
如果深爱,对方即使有些瑕疵,你也是会包容的;如果不爱,再完美的对象也能挑出一二三的毛病。
说婚前同居考察出对方不如意可以选择离开,然后还能以单身未婚的形象接着找下一个。但那也只能哄哄自己,对于知道真相的人来说,同居过的人连离婚的二手都不如。
谁知道你曾同居过几个呢?最起码人离婚的,是正大光明的,而你的同居却是隐蔽的。
有几个敢正大光明的给身边的人说自己在跟谁谁谁同居,都是隐晦的很,牌坊还是要立起来的,不然再找可就麻烦了。
当然对于不介意的人来说,其实TA们大多数就是有过同居史的,这类人是没有资格介意的。如果介意,请先管好自己。
还有一部分不介意的,可能真的是条件受限,而委屈求全。若非如此,谁愿意吃别人嚼过的馒头,哪怕是带馅儿的。除非TA相当优秀,优秀到让你对此忽略不计,因为你需求的利益点是TA的闪光点,若没有如此,你照样是会介意的。
就问你介不介意穿别人的旧袜子,旧内衣,甚至你是否能接受用别人用过的牙刷刷自己的牙,就一目了然了。
[别说同居了,就是跟别人吻过抱过都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