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时,曾刻骨铭心地爱过一个人,但那个曾让我笑得最开心的人,也让我哭得最伤心。
在我决定斩断一切之后,他说,我是他这辈子最爱的人,也是他最恨的人,没有之一。
当然,那时候我们都很年轻,说“一辈子”为时尚早。不过,在我们对彼此的感受中,的确能看出爱与恨的矛盾与共存。
尽管是我主动分手的,但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才走出那段感情,我常常被自己又爱又恨、又想靠近又想远离的这种心理冲突折磨得夜不能寐,甚至觉得自己是个疯子。
我们并不属于同类,我们的家庭背景、成长环境、兴趣爱好和朋友圈子都非常不同。除了学科专业相同之外,我们似乎没有任何共同点。或许,正是因为相异而互补,我们对彼此产生浓厚的兴趣,迅速坠入爱河。
然而,在相处的过程中,我们的相异所产生的思想观念的冲突,又带给我们许多痛苦。
我们的爱与恨竟然源自同样的因,多么荒唐啊!
后来才知道这正是心理学中的“喜恶同因”现象。这种矛盾冲突的复杂情感,正是人性中最真实的一部分。
其实,“喜恶同因”是一种常见的心理现象,比如,我们对同一个人或同一件事,既产生积极的情绪(如喜欢、爱慕),又产生消极的情绪(如厌恶、憎恨)。
学者认为,“喜恶同因”是因为情感本身就是多面性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每一种特质都可能引起我们多方面的情感。 而且,一旦我们对那些所爱的人或事抱有期待,当现实与期望不符时,就会产生失望甚至厌恶的情绪。另一方面,当我们对爱人产生依恋的时候,就会害怕失去,这种依赖与自我保护之间的冲突,往往会让我们对同一个人产生既爱又恨的情感。
明白了这些之后,我似乎释怀了许多,因为我觉察了自己的情绪,同时也接纳了它。“喜恶同因”的存在是正常的,那么,就让它存在。如此顺其自然,精神也变得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