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的人

      人的一生总是在几个选项中徘徊,少年的时候为以后的理想发愁,常常问自己梦想是什么,想做一个医生,还是老师,究竟做什么,迷茫才是答案。慢慢的长大的,人生阅历也在不断的提升,我们主动走上一条自己选择的路,亦或者被命运和父母的手,残酷的现实推上一条我们也看不到未来的雾里,至于往哪里走,心里总有一个声音,走一步算一步。我常常为自己的如何分配发愁,想着中午吃炒粉还是米线,犹豫着要不要外加点什么,衣服究竟穿什么,修身的还是宽松的,这个会不会大气一些,这个又显得猥琐,不合身,鞋子也不搭。好了好了,再写下去我就该写不了下去了,赶紧说说今天的要说的内容吧。总之人不是在犹豫徘徊,就是在为犹豫徘徊而发愁。

    我这前半生过得一塌糊涂,我总是抱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也有时抱怨上天不给我一副好皮囊,让我叱咤风云,沾花惹草。可有些人是注定的,就算给我长成彭于晏,我还是深情的人,这和我的先天性格和后天养成有关,我天生就是拿笔杆子的人,浑身上下到处都是浪漫与自由。以前总有人问我,喜欢什么样的类型,我常常不知所言,因为我无法把我喜欢的人归一类,去比比她们有什么共同点,人都是不一样的,女孩更是如此,她们身上都充满着活泼可爱,仿佛是造物主坐着凌晨四点钟的电脑前,一点一点用3D建模出来的一样。不过我是一个唯物主义者,我不相信有造物主,因此,我只能感慨自然进化的伟大,它可以让一个男人为之着迷,神魂颠倒,我不知道该用什形容词,只好在这里背一篇洛神赋来想象一下了。我大概率是喜欢活泼开朗的女孩的,我特别喜欢阳光,当它们照到我身上的那一刻,仿佛给我充满了希望,让我有足够的动力走向心中的梦想。初中,高中,大学,我总结又总结,对比又对比,发现活泼开朗的女孩是我喜欢的类型,也许发现二字就是从自我开始,你先是发现自己身上的一切都有迹可循,然后慢慢的发现周围的世界也可以找到规律,最后你会在你的行业中探索出一些东西,这就是天生做科学家的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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