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大学四年是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这话不假。
来北京有大半年了,实习生活虽辛苦却丰富多彩——认识了几个真诚的朋友,尝过了各种各样的美食,走过了从未走过的路,见过了性格迥异的人。但仔细想想,如果我能选择,我宁愿回到大学,过每天重复无趣的生活。
大学四年,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过的。我每天有一多半的时间在自习室里度过。泡一壶茶,坐一下午,读各种杂书,吃过晚饭,再泡壶茶,坐一晚上。我只看我爱看的书,中文的,英文的,虚构的,非虚构的。其中很大一部分和自然相关,无论是作为故事发生地,或只是因为书中有大段的风景描写。
整个大学,我都在向往梭罗式的索居离群的生活,我想回到乡下,过一种悠然自得的生活。尽管我知道,这不过是不切实际的幻想,假如我真的回到了乡下,回到了浙西山里的那个老家,我大概会被所有人指着鼻子骂:‘你是不是读书读傻了’。
我对此心知肚明,因此,只能让自己埋首书中,寻找心灵上的慰藉,读着读着就有高潮般的快感。我在读书这件事上耗费了大把时间,逃课也就在所难免,就算不逃课,我也会在课堂上看书。所以为了避免和老师两厢尴尬,我大多数时候会选择逃课。我把逃课这件事看得很平常,完全没有一点心理压力。只是为了凑够点名次数,会偶尔出现在课堂上。
回想起来,我在大学一定不止做了读书这一件事。我自认不善言辞,性格孤僻,一直担忧如果失去了父母的支持,是否能自给自足,经济独立。这个想法由来已久,自我入学以来,一直悬在头脑之中。我幼稚地想,除了读书之外,必须学一门手艺,以免毕业后找不到工作饿死。既然不善言辞,对着PPT口若悬河的广告策划于我必定不合适,恰好同学中流行学习设计,我心想设计不过是工匠般的工作,以我的聪明才智,想要学会,大概不需要费多少气力气。于是,我把读书的热情投入到全新的领域,但学地越深入,越发现自己走了歪路,设计需要天赋,而我极度缺乏绘画方面的才华,幸好迷途知返,半途而废了。
我喜欢读书,但又是个十足的懒人,读书很容易累,累了就想休息,看电影、美剧。想想那时候的时间真是富裕,除了睡觉和不得不去上的课,每天大约有十多个小时可供支配,这些时间可以用来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这样想的大概不止是我,大学里也不乏性格各异的人,所以,你总能在校园看到各种有趣古怪的事,尤其是在夜色的掩护下,跑步的,吹拉弹唱的,手牵手散步的,泉水般涌现出来。我也时常邀一好友,看场电影,走路散步,边走边扯我那些惊世骇俗的长篇大论。对于长时间埋首书卷的人来说,这是难得的倾诉机会,我于是一改平时寡言少语的作风,滔滔不绝地讲我所知道的那一点点鄙陋之见。
我曾经是如此孟浪,理想主义,不顾一切。现在想想,这样的生活真是再好不过了,有自由,有青春,世间还有比这两者加在一起更让人心动的东西吗?我如今还真在某些方面比大学过地更好,就吃而言,每餐的消费是大学的几倍不止,可谓山珍海味不断,但我并不觉得比大学过得幸福。我失去了最珍重的自由,成了商业社会的奴隶,日子过得紧凑充实,却也恍惚焦虑,无止境的工作让我每天都在期盼周末。所以归根到底,人若失去闲暇,一切都会失去乐趣和意义。
想念大学生活,想念哈尔滨。北京城住着不少东北人,在哈尔滨求学三年,我早已不像从前那样,对东北话神经过敏。偶然在电梯里听到两个东北人对话,往往在三五秒后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三年的时间,足以让不熟悉的口音变为乡音,不习惯的口味成为家乡味,就这两个方面,哈尔滨俨然已成了我的第二故乡。北京有来自全国各地的菜系,但我对东北菜始终放不下,即便我曾经对它深恶痛绝,嫌它过于浓油赤酱。可如今时不时吃起,反而会在心中感慨:“吃到家乡菜啦。”
怀念哈尔滨,那里有我见过最美的晚霞——裂长空划过一条完美的渐变,从红到蓝,从明到暗,金紫银红,列烈煌煌。
该说的话都说完了,临别之际,亦不能免俗地想要说一句给所有人的赠言:愿大家都能得到自己的幸福。长路漫漫,后会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