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二次方之在旅途(4)

诗/在旅途(一)

人啊!是不是只要不是会立刻死去的病,哪怕是昏迷,也会自己醒过来?

当我醒来的时候,只是觉得太阳特别的刺眼,至于是几点钟?我不知道,因为我醒来的时候,就发现手机已经不在我身边了。至于我在哪里?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那里有一棵很大的柳树。

幸运的是,我的钱包还在,虽然里面的几百块现金没有了,但还好,身份证和几张银行卡都还在,也许是因为这些东西在别人眼里是无用的废物的缘故,所以才没有被别人带走,但我仍要感谢他给我留下这些东西,好让我还不算是彻底的一无所有。

那一刻,说真的,我丝毫没有怪罪那个带走我一些东西的人,只是单纯的觉得好笑而已。同时也为我还拥有身份证和几张银行卡而避免了些不必要的麻烦而沾沾自喜,现在想来,那是多么的幼稚,难道我唯一应该感到庆幸的,不应该是我还活着,身上也没有缺少什么零件的清醒过来吗?

真是该死,现在回想起来,仍免不了背冒冷汗。不过既然我已经清醒过来了,我就得继续往前方去,虽然我不知我要往哪里去,或者说,哪里才是我想去。

那一天,我又走了很长时间的路,才找到了一家银行,取了些许的现金,现在想来,当时的我该是有多么的愚蠢,难道就不能找个出租车送我到银行去取钱吗?不过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手里还有钱,我还能买车票,自然,我也可以去我要去的地方。

就这样,我买了最近一趟发往西安的火车票,第二次踏上了我的西安之旅。漫长的旅途中,我曾不止一次地想,我一定要记住10月25这个日子,甚至想到了要纹一个“10.25”的纹身,或是用刀刻在自己的身上。好让它时刻提醒着我,“林安,你曾被一个女人在半夜赶出家门,而差点死去”,“林安,你要记住,从今以后,再没有一个女人可以有资格对你说‘我家人是不会同意我们在一起’这样的话语”。

可当我走到西安一家纹身店门口的时候,我便又后悔了,我会想,“林安啊,为了一个根本不爱你的女人,你在身上留下一个永远也弄不掉痕迹,真的值得吗?”

正因为我曾做过让自己后悔的事,所以只要是我觉得做了可能会让我后悔的事,我便不会再去做。之后,我在房子里睡了三天,与世隔绝,哪怕是房子里还有一个馒头,我便一天都不出门去。

三天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不过它终究还是要过去的。我在附近的手机店花300块买了一部二手手机,又花了将就30分钟补回了我之前用的电话卡。在开机的短短几分钟里,便有各种的未接电话和短信,向我轰炸而来,淹没我于拥挤的人群,和我那20平米左右租来的房子。

其中,有房东催交房租和水电费的,也有银行发来提醒我还款的,也有一些网贷公司威胁我说,要是我再不还款就要去法院起诉我的。当然,还有一些销售广告10086什么的,但唯独没有,关于莫小悠的任何的只要片语。

虽然我早已死心,也不再报任何的幻想,但仍然还是会期待可以有她的消息。不知为何,也许是,我贱癌入骨,药石无医。

我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一无是处的废物,也不认为此刻的我已经走到了陌路。但却觉得迪子曾跟我说的,让我继续跟她干的那份工作,竟是可以拯救我的最后一棵稻草。

虽然我对迪子并不是完全相信,也曾对她的过分热情心怀警惕。但那一刻,又突然觉得,即使是被骗了又如何,我已一无所有,还有什么可以再失去。于是,我决定去迪子说的那家公司,跟着她一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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