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味在人间

今天的空气是冰淇淋味儿的,窗外零下三十度,到处冒着白烟,人们在路上匆匆挪着小碎步前行。

每看到南方大雪的新闻,万分空巷,人们奔走相告,我们都在冰天雪地里相视一笑。

天一冷,人就容易放空,总觉得要以美食果腹才能勉强度日。总感觉一直在饿,于是翻出一本陈晓卿的《至味在人间》,起码过过眼瘾。这本书是陈晓卿十年的饮啜笔记,所谓吃喝有道,写字有气。看了两天,只有一个感觉,更饿了。

我这种嗜甜如命的人,去哪吃饭第一句话就是:老板,来一碗白糖。无论吃的是重庆火锅,还是披萨牛排。每次都被朋友或鄙夷或惊恐的看我干了这碗白糖。其实我虽然算的上是一个以食为天的人,但是对美食的精细度并不高,只要甜,咋的都行。但是我更注重吃饭的氛围与人。

“吃什么远没有和谁吃重要”,许久不见的朋友因菜肴重新联络了起来,亲朋好友有一句没一句地围坐桌旁,原来不经意间吃食早已渗透进生活点滴里,对吃食的妄念也不单纯是美味、好吃,更希望把这一切和家人、好友分享,“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诺大的转盘桌子,中间放着一堆鲜花垛,庄重的环境,正襟危坐的人,想想再美好的食物都提不起兴趣。传播学说,两个人面对面的正常交流距离应在一百五十公分以内,大于这个距离被称为社交距离。想想高档西餐厅的人们都在social,为我这种喜欢去小破馆子的人找了一个相对优雅的理由。

我打心眼里不喜欢接待的场合,一桌人欢天喜地的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讲着在我看来并不幽默的笑话,我这种习惯于盘腿儿用手吃饭的古朴吃法,就显得格格不入了。夹菜要拿着男筷子来吃,遵循着某种约定俗称社交礼仪,相敬如冰却各自心有所想。

我很喜欢去那种小馆子,每天顾客盈门,几张破桌子,去晚了根本没地方。一个“国字脸”的服务员,永远都是爱理不理。多次喊服务员不至,服务员不耐烦的喊上一句:忙着呢!我就感觉,嗯,这个店,上档次。当然,å服务员能扬眉吐气的关联,一定是自家饭菜的可口性。奈何服务员虐我千万遍,美食待我如初恋。

我特别喜欢去一家烤肉店,七八十平米的屋子摆了六张桌子,要至少提前一天预约。破旧的装修,根本没有排风设备,喷了多少香水,一出屋,大家清一色儿都是一个味儿,这个味道至少会在接下来的三天提醒你,你曾经来过。烤肉味道当然没得说,从老板娘根本从来没搭理过我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让我上瘾的还是这种氛围,感觉再陌生的人可以迅速的熟络起来,伴着邻桌酒过三巡后吹牛X的声音,暴躁的老板娘和客人对骂的声音,配着烤肉的滋滋声,才觉得够味儿。这可能就是长辈们所说的镬气吧。

吃食的乐趣万不可被其他所取代,它是最简单、最容易享受的乐趣,只需咀嚼、吞咽即可,此种乐趣不能仪式化,正襟危坐,这就少了味道,你方唱罢我登场,互相抡开膀子吃才是正确打开方式。

我有个治愈疗法,就是遇到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去吃顿好的。如果吃了一顿还不好,那就两顿。毕业刚工作的时候,没有朋友,遇到不开心,我就找家火锅店,点上一桌子肉,4份锅底,挨个吃,全是我的!果然多巴胺是可以治疗抑郁症的,吃完后就开始感叹人生美好。现在和闺蜜的据点是一家涮肚店,热气腾腾的烟火气,鼻涕眼泪的聊着八卦。我喜欢这种氛围,还有他家白糖更甜些。每次初次相识的人约我吃饭,询问意见时我都会毫不犹豫的大声说出:涮肚!虽然我可以想象对方诧异的面孔,小公主的优雅去哪了。

陈晓卿《至味在人间》把吃比作两种,一种是古典小说里的名门正派的官府菜,两军对垒,先要来将通名,假装客气一下,然后再真刀真枪地比划。另一种是江湖菜,就是绿林好汉,走将过来照你门面就是一棒,粗暴得可爱。他是纯粹的江湖派,热爱一切乡村美食,越是平常的食物,越能找到最好。我也追随了这个谈吃色变的老男人了很多年,在这一瞬间,感觉自己有了一个“酒肉朋友”。

我一向对幽默的人都无抵抗力,而陈晓卿的语言的幽默远非刻意而是从容,是他淡然闲情里的清欢一笔,读来刻骨铭心。“一切不能拌饭的菜都是耍流氓。”“素食党一般都比较严肃,适合思考人生,探讨喇嘛活佛仁波切关心的人类终极问题。而吃肉党,注定一事无成。”每次读着读着,忍俊不禁。说起来,看着陈晓卿的文字,我会不禁疑问:为何饮食的魅力如此之大,竟让一辈又一辈人沉溺其中、乐此不疲?

这一点沈宏非给出了答案:

为什么他的嘴里常含口水,

因为他对这土地爱的深沉。

陈晓卿说:对美食的追求,对体面生活的向往,都源自人的本能。惟愿我们在浮华的生活中,也能保持一颗豁达自在的心。

愿一切美好如期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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