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的前几日,且听风吟做了件“疯狂”的事:征集了几位在杭州的朋友,给他们的另一半送去了出其不意。掩盖不了的紧张,像一件了不得的黑暗交易,唯唯诺诺地交与,结束时既希望欢喜又希望这块大石即刻沉入海底。
“疯狂”的字面意都被理解得太过偏执。在线上活动征集到的“疯狂故事”,总错觉自己过了假的人生。爱恋看起来再平常不过了,是感官中的天性,和日常的吃饭喝酒聊天没什么不一样。正如现在,我无法用有限的词句去转述他们的正当时。
当然,作为承诺,2月结束前,会将征集的十个故事展示在店铺,以酒换故事的玫瑰酒礼盒也相应找到归属。还有一部分人,你要相信,那个注定要和你共度一生的人,在同一个时间线里,也和你一样忍受孤独,去找到你。
这里是三个截然不同的故事。当他们发给我又一字一句重新编辑时,忽如一夜春风来似得大事不好了。
NO.1/ 簦先生 摄影师 上海
2015年11月9日
我记得很清楚,那时候还是大三。
那天我们分手了,我满脑子的不甘、不开心。想着,从此以后在这个城市,就是一个人了啊。但很多事儿、很多习惯,还保留她在的时候的样子。有时候做一些事情,还在想:哎,这是她喜欢的啊。然后就是很可耻的无休止地纠缠,缠得你烦了。很正常,任何人被纠缠几个月都会很烦,我幼稚、很无脑地纠缠不休。直到她忍无可忍的说了狠话,能让那么温柔的人说出这样的话,我还真是混蛋啊。
分开一年里,我改了很多事情。尝试以前有兴趣,但没有付诸行动的事情,去思考我该做什么,去学我觉得有用的东西,去做以前不敢做的事情。还做了以前开玩笑的一句话“如果我们分手了,我会一个人把我们一起去过的地方全部重去一边,把我们拍过的合照一个人重拍一遍,一样的衣服、一样的表情,但只剩我一个人”。当初的一句闲聊时候的话,到底变成了现实:我一个人去了一些展,一个人去了一些餐厅,一个人去了一些小巷,拍了一些我自己一个人的照片,对着镜头放肆傻笑。
终于到了要去实习的时候,通过共同的朋友得知她先走了,去了北京。然后我发疯似得投北京的公司。我一直不是很喜欢北京,总觉得和我格格不入,只是觉得她在就好,哪怕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遇见。十月底,去了一家公司,面试也过了,但就面临着一个很现实的事情——那不是我喜欢的,不是做我喜欢的行业。
我们聊过梦想和现实。准备和那家公司签合同的时候,我在手账上写“去tm的梦想,去tm的现实”,我还是如她说的幼稚。最终没签合同,和HR聊“我想了想,还是去做想做的事情,抱歉,耽误你时间了”。
最终去了上海,很匆忙的逃离。把她给我做的钱包,送我的围巾,她还给我的东西通通留在空荡荡的宿舍。她送我的手账,我想了很久,最终把里面写满开心的小事的本芯留在柜子里,换上满页空白。我挺怕这些东西会把我拉向北京的列车,就这么逃离了。
刚到上海的我,揣着简历,站在暂时落脚的青旅阳台,被烟呛得咳嗽。其实当时挺迷茫的,求职被拒,那么久还满脑子都是她,不知道来上海是不是对的。
她在北京怎么样呢,都还会好么;会遇到不开心的事么,会喜欢那座城市么;会被陌生人温柔以待么,她总是那么温柔对待别人。
2016年12月21日
她给我打了电话,我整个人都在发抖,胆怯地接了电话,故作平淡的“喂,怎么了”。“喂”的时候,是真的平淡,“怎么了”说到一半就变得异常温柔。我自己都感觉上下牙齿抖得磕在一起,房间开了暖气,却冷得发抖。心跳得想挂掉先打个120强求一下再接着说。
闲聊了半天,然后。她说:七七,你在哪儿,你那儿放得下我么。
等电话挂掉,我鼻子酸得像吃了柠檬的狗。最喜欢她了。
NO.2/毛毛 西安 文物工作者
沈先生大我7岁,他出生在靠近四川的青木川古镇,我出生在十三朝古都的关中平原。他在我所在的地方当兵,相识很偶然,我初中的音乐老师恰巧就是他老排长的媒人。很简单,就这样。
沈先生是特种兵,野战部队非常辛苦,一年接近三百天都会在偏远的大漠或是高原,他能陪我的时间很短,我们能说上话的时间很短。军恋哪有不疯狂的,只要他外训的地方我开车一天能到,我就一定会瞒着他偷偷开车过去,看一眼,说几句话,那种小激动不是每个人都能懂。
谈恋爱两年,我的周末和节假日就在路上奔波,我用心记住他的喜好,记得他说夜晚冷,记得他说突然想吃的零食,然后我会带着零食 厚的被子偷偷送到外训地大门的值班室。怕打扰,发个信息,震个电话,看他取到东西,听到他打电话给我的责备,就会很满足。
两年,五万公里,崎岖山路 流水小河 风沙石子我都走过,所有人都觉得是我付出太多,可只有我知道是否值得。不是没有想过放弃,中途也差点因为外界因素分离。可我总觉得,有些人、有些事命中注定,就算闹到分手可还是领证了,就算多少压力,沈先生还是为我抵抗住走过来了。
我在乎的,是他休假是每天做给我的三顿饭,我在乎的是他休假时给我洗干净的衣服袜子, 我在乎的是每晚睡觉我无数次的蹬被子他都能无数次的在迷迷糊糊中帮我盖好,我在乎的是他把身上唯一的一张银行卡也是工资卡给了我,我在乎的还有很多~~就如同每次外训走之前,他都会说:媳妇儿我一点儿不怕苦,我心里想着你,就一点儿不苦。可是我知道,他又是几天几夜没睡了,又是在大雪封山的高原一周没吃到一颗绿叶菜,又是连续机动48小时了。
这些我都知道,他就算一句不说,我也能从他战友的口中听到一二。这就是我的沈先生,大我7岁却在每次休假玩儿起来和三岁孩子一样的开心,虽然我们一年只有短短的40天相处,可是很足够啊,余生那么长,慢慢来多好。所以我的沈先生呐~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是你 冰河也是你。嗯~我们没有疯狂的故事,嫁给军人本身就足够疯狂。
NO.3/红绫 北京 建筑师
第一次见到硕叔的时候就想和他接吻,是一位比我大12岁的油画家。 京爷、军人世家、身型板正,半身痞子气半身王气,作为我的美术老师出现在生命里。
慢慢熬过高中三年、大学两年、大三。某天深夜里收到简讯,“去南京嘛?我想在那里做点事情。”
买票,请假。第二天已经从长春赶到南京。路上匆匆忙忙,丢了手机丢了所有现金。可看到他的时候,噗得一声就笑出来,“真好,你也在这里。”
研墨、铺纸、裱画,和着阳光,日子飞一样消逝。
疯子一样想念一个人,却没勇气开口问一句是否喜欢把自己折磨到抑郁成疾,身体里长出肿瘤。休假回家路过,他在的城市停下休息。他收到信,买了好吃的来看我;我拉他打游戏,他玩累了睡着在我床上。轻轻躺在他身边,看着他傻笑。他迷迷糊糊醒过来的时候再也忍不住,抱过去吻他,用尽全身力气试着勾引他,把他扒到几乎是一丝不挂,整个人发烫发抖青筋暴起。手要继续往下伸的时候被反身摁住,他红着眼几乎是颤抖的声音。
“不可以 ,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不介意”
“不可以!!”
然后就紧紧抱住我,任凭我怎么挣扎,直到两个人体温降下来。
后来我生活在北京,工作在北京,再没找过男朋友或者女朋友。
假如妳認為世間最珍貴的東西
都沒有什麽實用價值
比如看雨落下
聽風吟唱
那妳就是我們的人
謝謝妳收留了這瓶名叫“且聽風吟”的酒
當妳可以聽見自己的呼吸
感覺心在跳舞
那就是我們做這瓶酒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