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型字母
形式类型参数(formal
type parameters)即泛型字母
命名:泛型字母可以随意指定,尽量使用单个的大写字母(有时候多个泛型类型时会加上数字,比如T1,T2)
常见字母(见名知意)
T:Type
K V:Key Value
E:Element
泛型声明形式之一:泛型类、接口
需求:定义学生类,其中有学生成绩
整数
小数
字符串“优秀、良好、合格、不及格”
声明时的要点
在类/接口上声明的泛型,在本类或本接口中即代表某种类型,可以作为非静态属性的类型、非静态方法的参数类型、非静态方法的返回值类型
在类/接口上声明的泛型不能使用在静态成员上
泛型类的构造器如下:public GenericClass(){}。
而如下是错误的:public GenericClass(){}
泛型类在声明时还可以指定泛型的上限
指定时的要点
当类或接口被使用时,会使用具体的实际类型参数(actual type argument)代替
泛型的指定中不能使用基本数据类型,可以使用包装类替换
泛型如果不指定,将被擦除,泛型对应的类型均按照Object处理,但不等价于Object
例如:
(1)ArrayList list = newArrayList(); 声明集合变量或创建集合对象,指定泛型
(2)class Dog implementsComparable{...} 实现接口时,指定泛型
(3)public voidtest(ArrayList list){} 使用泛型类或接口作为形参时,此处指定为学生类型
(4)public void test(ArrayListlist){} 使用泛型类或接口作为形参时,此处指定为任意类型
(5)public void test(ArrayList 使用泛型类或接口作为形参时,此处指定为Person或其子类
(6)public void test(ArrayList 使用泛型类或接口作为形参时,此处指定为Son或其父类
关于泛型类/接口的继承/实现说明
父类有泛型,子类可以选择保留泛型也可以选择指定泛型类型:
子类不保留父类的泛型:按需实现
没有类型 擦除
具体类型
子类保留父类的泛型:泛型子类
全部保留
部分保留
结论:子类必须是“富二代”,子类除了指定或保留父类的泛型,还可以增加自己的泛型
具体示例代码
关于泛型的擦除说明
使用泛型类时未指定泛型的具体类型:类似于Object,不等同于Object
泛型擦除,默认按照Object处理但编译不会类型检查
明确指定Object,编译会按Object类型检查
泛型形式之二:泛型方法
如果某个类不是泛型类,而某个方法需要使用泛型
如果某个类是泛型类,但是需要在静态方法上使用泛型
泛型方法的格式:
[访问权限] <泛型字母> 返回类型 方法名([泛型字母参数名称]) 抛出的异常
示例:java.util.Arrays类
public static List asList(T... a)
注意:Arrays.asList(…) 方法返回的 List 集合既不是ArrayList 实例,也不是 Vector 实例。 Arrays.asList(…) 返回值是一个固定长度的List 集合
public static T[] copyOf(T[] original, int newLength)
public static T[] copyOfRange(T[] original, int from,intto)
注意:
泛型方法可以是静态方法也可以是非静态方法
泛型方法声明泛型时也可以指定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