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的时候我有个梦想,当个作家,写出漂亮的文字然后走进别人的心,还记得那时候语文课还特别的重要,写作课也很多,每次写读书笔记我都认真的把书读几遍,而且不是像别的同学那样直接抄书前的简介。在最初喜欢写作也许是单纯的喜欢被肯定吧,每次的作文被当作范文阅读的成就感吧。
一开始,其实我并不擅长写作,三年级的一个夏天,在我的语文老师家补了一个暑假的作文,从一开始话都说不利索慢慢的,可以独立写出文章的框架了。打下了足够的基础,文字的运用也就随心所欲起来。记得那个时候所有的课文都要背诵,还要背各种美文片段。或许是书读百遍,其义自现吧,后来慢慢体会到文字那种细腻的表达,千回百转,细吐心肠。小学毕业以后,我就觉得思想确实丰富了,但是文笔一直留在以前的地步,或许是太久读书了,太久没有练笔了。上高中几乎都不听语文课了,更多的学习时间被分给了英语和数学,语文变得不重要了,所有的答案也被规范化了。
上了大学,发现自己也不爱看书了,喜欢看电影,看电视剧,或者电子书。其实相比起来我更喜欢书本的油墨香,拿在手上很厚实。
从前的日色变的慢
车马,邮件,都慢
现在节奏都快了,
我也丢了我当时的梦想,变得现实起来。
我很喜欢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但是活在这个快节奏的世界中,偶尔的休息是可以的,不可能永远悠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