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简书看到一位无耻下作的抄袭者。在抄袭的文章被揭穿的时候,他是这么辩驳的。
「我承认这篇文章是在网上转载,违背了简书的原创宗旨,在此道歉。你在简书上粉丝1884,获得10306个喜欢,也算是一个简书红人了。更算是一前辈,我们彼此不认识,为什么非得抓着我不放呢?有必要吗?」
如果一个道歉,需要用到一大段文字才能表述清楚的,多半是以退为进的开脱,又或是偷换概念的不诚恳。
而事实就是,这短短的三个句子,全方位的暴露了抄袭者的无耻和下作。实在看不过眼,忍不住要揭露一番。
一、「我承认这篇文章是在网上转载,违背了简书的原创宗旨,在此道歉。」
这句话看似诚恳,实际上是在偷换概念。
首先,他把「抄袭」偷换成「转载」。
什么是转载呢?转载是标明原作者,声明文章不是我写的,只是觉得作者写得特别好,要分享给大家看。我已经得到了原作者的授权,如果大家有意愿打赏,请联系原作者,这里是原作者的联系方式....
但他是怎么做的呢?没有标明任何转载信息。在别人评论的时候以原作者自居,来进行反驳。坦然的接受打赏,没有任何的声明。
这就好比,偷了人家老婆,非要假装是租借。抢了路边的轿车,还要洗白说用完就还。
甚至抢完钱,被警察抓住的时候,还要委屈的大喊“我只是借他的钱而已”。
这是阁下的丢脸。
再者,这位朋友违背的不单是简书的原创精神。
别开玩笑了。他违背的东西海了去了。简书原创精神就是个精神,遵守是美德,不遵守也不会被罚款。
他违背的东西要严重多了。
在人格上,违背了诚信,是无耻和下作,在法律上,涉及到金钱利益,这是犯罪。
这是阁下的丢脸。
二、「你在简书上粉丝1884,获得10306个喜欢,也算是一个简书红人了。更算是一前辈,我们彼此不认识,为什么非得抓着我不放呢?有必要吗?」
这句话就更有趣了。
大多数的抄袭者,前所未有的坚信,文字是不值钱的,不会有人来保护,更不会有人来追究。于是心存侥幸,用着别人的文章,来谋自己的利益。
他们当然不会这么直白。他只会说,我只是转载,分享,交流,让大家看到。是不需要原作者同意的,是不需要给原作者署名的,即便我抄袭过来,假装是自己的原创,原作者也是不能介意的。
你说,如我一样的作者,要是发现这样,把抄袭当做转载,把别人的文章署上自己名字的无耻行径,我怎么能不运用我所能运用的一切武器,对你讨伐,批判,诋毁呢。我一定要让你再不敢这样做,付出相应的代价,才肯罢手。
但是你不服啊,你觉得很委屈。你说,“我们彼此不认识,我抄的也不是你的文章,为什么非得抓着我不放呢?有必要吗?”
这一问真是石破天惊。
我仿佛看见了无辜的杀人犯,看着咄咄逼人的民警,痛苦的挣扎说,我那么可怜,你们为什么要抓我呢。
我仿佛看见了秦桧跪在地上,看着愤愤不平的民众,委屈的哀求说,我也没得罪你们啊,你们为什么要向我吐口水呢。
我真是忍不住仰天大笑三声。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往往不能用“有什么优点”来衡量一个人,而应该问,“他没有什么缺点?”。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要脸已经是小众的美德,需要谨小慎微;而不要脸反而成了常态,可以大行其道。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不要脸的抄袭成了理直气壮,是弱小的一方,而争取知情权的原创作者就成了反派,是咄咄逼人的无良网友。
不占便宜,等于丢了东西。要是你活得高尚,甚至变成了不合群的家伙。
在今天,不但文字不值钱,甚至,连高尚都不再值钱。
抢夺了别人值钱的文字,抛弃了自己不值钱的高尚,这就是阁下的丢脸。
我不知道这位朋友,是出于怎样的苦处,才出此下策,要抄袭别人的文章。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过得苦不堪言,需要抄袭别人的文章才能过得好一些。
又或是你过着比大部分原创作者要好百倍的生活,却做着不齿千倍的事情。
你坐在空调房里,复制,粘贴,因为那些本该属于别人的赞美而沾沾自喜。
好了不小心遇到了明白人,在别人揭穿的时候,又从一代文豪,摇身一变成为街边乞丐,哭着说你是网红,我是无名小卒,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你为什么这么恶毒。
别问为什么。
别在作恶以后摆出一副无辜的嘴脸。
别在遇到别人以暴制暴的时候,假装自己是多么的脆弱。
有作恶的勇气,为什么没有承认的能力。
没有为什么,这只是阁下的丢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