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22岁,大好年华的时代。可正值青春,有太多的人和事需要挂念,太多的东西仍然藕断丝连。我并不是有意地去装深沉写沧桑,你想,如果20出头的人如果以这样的心态去活,想必也是够窝囊的。
只是有很多的东西,我觉得不能忘记。
比如初恋。
其实算不上初恋。暗恋。
离开我和她有很多共同回忆的高中校园已是4年光景,4年,足够一个人去忘掉另外一个人,也足够一个人找到另一个可以挂念的人。
我知晓的是4年前,她还在谈恋爱,和我要好的兄弟。但我知晓的也是进入大学以后,她已不再谈恋爱。对,当时高中那会儿,她和我要好的兄弟好上了,每天我疯了似的,心里暗恋这个姑娘,心里一边难受。不过,什么狗血的剧情都没有发生。我和兄弟仍然要好,她仍然和我兄弟处得很开心。
只是我有些傻而已。
知道他们分手那会儿,我本来说是该很开心的。喜欢的女生又单身了,我又有机会了--这样的想法才是正常的,可我没有,没有高兴,反而点滴心酸。好像什么都跟我不再相关的样子,我还是在离他们650公里开外的地方,走着渐黑的路,听着类似心酸的歌,不发一条信息,不打一个电话。毕竟不是我的事,参和进去是不明智的做法。
高中毕业,我和她只见过两三次。网上的聊天记录只能查到2014年7月份以后,大概就两页,总共我言她语不到100句。想来我势必不再喜欢这个曾经暗恋了很久的姑娘。我也深刻地知道,不管是自己的原因或是其他什么原因,错过的,总是错过了。强求也是无用的了。
现在是2014年12月14日,距离跨年还剩半个月的时间了。想说什么,却不知道说什么。
昨天打球触到了手,今天起来看是肿的。其实我多希望是这个样子,我手是肿的,我脸也是肿的,我活成了一个胖子的模样。
因为胖子伤心起来也会让人感觉很欢喜。
2014/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