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这样爱上写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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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晚时分,在宿舍做了一天的我,带上耳机,边听着喜欢的歌,边走在小区的柏油路上,晃晃荡荡。

不知道什么时候,散步成了我独处的一种方式。

迎着一阵清风,心愈加清静,这时出来散步的人们也渐渐多了。我欣喜自己已是快三十岁的男人了,还能有时间,也能如此心平气和,如此享受这种简单的放松方式。

走了一会儿,在草坪一隅躺下,右手不自觉地掏出手机,翻看简书,有一条回复消息:谢谢你的喜欢,共同努力。

细看,原来是我评论了一位简友的文章,他回了我消息。

他刚开简书,发了几篇赏析音乐的文字,我认认真真地读了其中一篇,文字里赏析的数首歌曲,我都听过。细腻而又深刻的文字让我倾倒,于是我直接关注了他。很快我发现我是他的第一个粉丝,我居然有点小激动,好像自己获得了粉丝一样。

后来我又翻看他几篇文字,关注了他的公众号。目前只有几个人关注他简书,获得喜欢的不多,阅读量变动很大,但我相信他未来会得到更多人喜欢。

想起去年刚写简书的时候,写出的文字不到一分钟就被好些简友拉到后面。那时每发出一次文字,既兴奋又失落,能在首页上看到自己文字是一件嘚瑟的事,可被看到的人是渺渺无几,收到的喜欢更是可以忽略不计,那种心情好像竹篮打水,最后收来一场空。

幸运的是我依然没有放弃写作,我像爱一个女生一样地爱着写作。此刻,我想写写我是怎样对她不兴趣,到后来对她念念不忘,现在更加懂得珍惜她的。

小时候的我对学习不感兴趣,幼稚园的我每天玩得是不亦乐乎,那个环境,那个年代,农村出生的我除了嘻嘻哈哈,就是打打杀杀。

课堂上语文老师教的声母韵母,没过几天就忘干成一片枯海。

几乎听不到有老师给我们讲故事,匮乏得令我常常在课堂上一觉得枯燥就去认真发呆。

记忆中第一次接触到文学故事,是大我十多岁的表哥的武侠漫画书,现在脑海里还留着书中那些样貌模糊不清的英雄豪杰,仗义江湖的印象。

念中学的姐姐有几本厚厚的课外书,七八岁的我摸着那本书,躺在竹席上,试着读一下,哪怕一篇文章也行,可实际结果是半页的文字还没看完,书已吻着我的脸,和我无比亲热地睡在一起了。

所以童年时的我对文字没有兴趣,也没有展露出文学天赋的半点迹象。

少年的时光,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嫩叶舒展,在温暖的春日里,扎根成长。

初中时的我,不再是童年时的那个爱贪玩的小孩,对学习有了一定的好奇和热情,然而语文学得不够好,全然无趣。很庆幸,九年级的时候遇到了生命中最难忘的老师,也是我最喜欢的老师。

他没有多高的文凭,却有着比文凭更为重要的品质。

每一个他的晚自习,他给我们讲《三国演义》、《水浒传》中的故事,他的讲述时样子太像说书人了,还配有惟妙惟肖的动作,我们眼睛在看,耳朵在听,心里在看一部电影。多年后的我常常想起我们坐在他面前,故事听得津津有味。快要下课了,他总能三言两语恰到好处,把故事叙述到一个转折点,然后正襟危坐,桌子一拍,来一句: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讲台下的我们意犹未尽,一片蛙叫声开始躁动起来。

这一切得益于他一辈子热爱阅读,没有抽烟酗酒赌博之类的不良爱好,语言在他嘴里飘来,是那么有味道,让我们为之着迷。

似乎那时的我觉得会表达语言是一件很酷的事。

后来我也喜欢上读书,起因于高考前语文老师一段简单的描述。

她说,等你们考上大学了,你们可以在图书馆里博览群书,享受到更多美好的时刻。

我听得很认真,一不小心听进去了。

那个时候只有自己知道,活了十几年,一本书也没有读过,却真心愿意向往读书会带来的美好时刻。

后来大学四年里,空余时间我做的最多的一件事就是读书。

没有博览完群书,倒把借书证用烂了。

我越发感到语言是一种艺术美。

有时读到一个词,为之陶醉,一个句子像是一个懂我的朋友,一个故事让我经历了一段人生。

读书让我看到了这世界里的另一个世界。

然而,我喜欢上写作,却是另一个事件。

一年的某天,一本杂志上的一个故事让我觉得我也可以这样试试看。

故事讲述的是一位企业家在一所大学给学生分享写作方法,他说了一种简单的方法:每天认认真真写一条微博,内容不限。台下的一个女学生深深地记住了他的方法,然后大一的那天开始,每天写一篇140字内的微博。四年毕业后,她把这些微博打印出来,装订成了一本书。她通过每天一小会儿的用心书写,不仅提高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些许快乐和感动,她说这是她大学毕业给自己的一份最值得珍藏纪念品。

看完这个故事,我那颗平静的心为之欢欣,简简单单地坚持,也可以让自己收获意想不到的喜悦和感动。

“我也让未来的自己觉得自己挺能坚持写字的,今晚就开始写微博!”给自己一句话后,我蠢蠢欲试起来。

此后的每天我在闹钟的催促下,一个字一个字地码,各种内容都有,写完后copy到文档保存。大三存到大四毕业的,于是想起那个女生,我也试着打印,将大学四年所有写下的文字汇集在一起。

当捧着八万余字的小书,在书页上写下想好的书名时,我在心底对自己说:原来你小强也可以坚持写下去。

工作后,我时而想起这段经历,为自己能坚持写下去的那些时光而感动。

还想起实习前的日子,看到一本书《谁的青春不迷茫》,作者叫刘同。在那之前只知道他是《职来职往》的职场达人,没想到文字里的他与节目里的他判若两人。多年后的我想起读那本书的感受,我似乎明白了些什么。

记得那年的冬天,心情不怎么好的我,每晚灯下读他深夜写下的十年日记,昏暗的心境渐渐随他静谧而又深邃的文字而变得明亮起来。这大抵是文字给人的一种安然吧,它来自于淡泊和与生俱来的纯真。我也第一次从内心里感同到喜欢写文字的人们,他们都有着怎么的一颗挚爱之心。

往后的时光里,在文字的世界里走走停停,但始终没有停笔下来,却是越来越欣喜每一次默默写下的文字。

这些年陪我度过大半孤寂时光的就是这位文字女朋友,她让我懂得放下,学着给自己找温暖,做回真实的自己,坦然面对这个世界……

想想都觉得自己好幸运,能遇上这么美好的她。

还以多种形式喜欢她:阅读书籍、倾听音乐、欣赏电影……

因为她我认识很多跟自己一样喜欢她的同类,有小我好几岁的95后的文艺青年,大我几岁的80后作家,还有长我一辈的文字编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们是同类而不仅仅是人类。

直到今天,我才恍然大悟,原来以前没有好好地发现她。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没想到几近而立之年的某个瞬间,才默然发现兜兜转转,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是她。

把她喜欢在这里,在此时此刻。

把她喜欢在耳朵里,在每个清晨奔跑的时候。

把她喜欢在眼睛里,在独自静悄悄地看着她在偌大屏幕上,随千万风情自由舞动。

我从不知她是什么,到渐渐看到她,看清她的美,到现在一个不小心就爱上了她,尽花了二十来年。

想起喜欢的一个歌手,他叫李健。不仅仅喜欢他优雅的外在形象,更喜欢他不甘寂寞,即使他生活不富裕的时候,住在寒冷的四合院里,也与所爱的音乐真诚相待。

在我心里,李健似乎时常偷偷地告诉我:你爱她,就默默欣赏她,她会在春天的时候,开放出你最喜欢的样子。

是的,我就是这样爱着她,不管这辈子会不会看到最美时的她,我都会一直默默与她相伴到老。

真正爱她,应如悠长岁月,永远相照相映。

我是这样爱上写作的,剩下来的余生,愿与她风雨兼程,无问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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