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她婚礼楼下蹲到天亮,才懂分手既永别从不是气话

我裹着洗得发白的外套,在市立酒店楼下的梧桐树根蹲了整整三小时,手里的情侣钥匙扣被攥得发烫——那是当年跟她谈恋爱时买的,我嫌幼稚丢在抽屉里,等想起来送她时,早没了机会。此刻婚车正缓缓驶进酒店大门,车身上的粉色气球晃得我眼睛疼,才后知后觉:“分手既永别”哪是她当初哭着说的狠话,是我摔门而去时,亲手把“回头路”给焊死了!

我跟林晓认识那年,还是在大学食堂的窗口前。那天我赶早八课,没带饭卡,急得直跺脚,她在我后面轻轻戳了戳我胳膊:“同学,我帮你刷吧,下次你再还我就行!”声音软乎乎的,像刚蒸好的奶黄包。后来我才知道,她那天是特意早起帮室友带早饭,结果多刷了一份我的豆浆油条,自己倒啃了半节课的面包。

那之后我总找借口跟她搭话,今天说“还你饭钱请你喝奶茶”,明天说“我有考研资料借你看”,其实就是没话找话。直到圣诞节那天,我在学校小树林里,把用攒了俩月生活费买的项链攥在手里,紧张得话都说不利索:“林晓,我……我想跟你处对象,你要是不愿意就当我没说……”话还没说完,就看见她红着脸点头,手轻轻拽住了我的衣角,那一下,我觉得冬天的风都变暖和了。

跟林晓在一起的日子,现在想起来全是甜的,可当初我却把这份甜当成了理所当然。她知道我胃不好,每天早上都会提前十分钟到教室,给我带温好的粥;知道我喜欢看球赛,会陪着我熬到半夜,哪怕自己困得直点头,也会凑过来问“刚才那个球进得帅不帅”;甚至知道我嫌洗袜子麻烦,每周都会偷偷把我攒的脏袜子带回家洗,晾干了再叠得整整齐齐还给我。

身边兄弟都跟我开玩笑:“你小子真是走了狗屎运,林晓把你伺候得跟大爷似的!”我当时还得意洋洋地说:“那是,谁让她喜欢我呢!”现在想想,我当初那副嘴脸,简直蠢得像头驴——人家把心掏给你,你倒好,当成了理所当然的“伺候”,连句正经的谢谢都没说过几次。

分手的导火索,说起来特别可笑,就是因为一杯冰可乐。那天我跟兄弟去打球,让林晓下班路过超市时给我带杯冰可乐,结果她过来的时候,可乐已经不冰了,还洒了一点在袋子里。我当时一肚子火没处发,看见那杯温乎乎的可乐,直接就炸了:“你怎么回事啊?让你带杯冰的,你看这都成啥样了!你是不是根本没把我话放心上?”

林晓当时手里还拎着给我买的炸鸡,听见我吼她,眼睛一下子就红了:“我下班的时候超市冰柜坏了,我跑了三家店才买到,路上怕洒了一直揣在包里,所以才不冰了……”“那是你的事!”我没等她把话说完,就把炸鸡往地上一扔,“跟你在一起真麻烦,啥事儿都办不好,不如分手算了!”

我以为这话跟以前吵架时一样,只是句气话,林晓肯定会像往常一样,拉着我的胳膊跟我道歉,哄我开心。可那天她没哭也没闹,就站在原地,看着地上洒了一地的炸鸡块,好半天才说:“陈宇,你说的是真的吗?”我那时候还在气头上,梗着脖子说:“当然是真的!”

然后我就看见她慢慢蹲下去,把地上没洒的炸鸡块捡起来,放进袋子里,声音轻得像蚊子叫:“那行,分手吧。陈宇,我跟你说最后一句,分手既永别,你别后悔。”我当时还觉得她小题大做,甩头就走,连头都没回一下,甚至还跟兄弟去网吧打了一晚上游戏,觉得终于没人管着我了。

分手后的头一个月,我过得那叫一个潇洒。没人催我早睡,没人管我吃外卖,脏袜子堆得像小山也没人说我,可潇洒着潇洒着,就觉得不对劲了。早上起来,桌子上没有温好的粥,只有冰凉的矿泉水;晚上看球赛,没人再凑过来跟我搭话,赢了球也没人跟我一起欢呼;甚至我胃不舒服疼得直冒冷汗时,翻遍手机通讯录,都找不到一个能立马过来给我递药的人。

这时候我才想起林晓的好,想起她会在我胃疼时,熬一锅小米粥坐在我旁边喂我;想起她会在我看球赛赢了时,比我还激动地抱我;想起她会把我的脏袜子洗得干干净净,叠成小方块放在我衣柜里。我这才慌了,赶紧找当初跟林晓关系好的室友要她的微信,结果发过去的消息,石沉大海。

我又跑到她公司楼下等她,等了三天才看见她。那天她穿着干练的职业装,头发也剪短了,跟以前那个总围着我转的小姑娘完全不一样。我赶紧跑过去,拉着她的胳膊:“晓晓,对不起,我当初不该跟你说分手,你原谅我好不好?我们复合吧!”

她轻轻挣开我的手,脸上没什么表情:“陈宇,我们已经分手了,我现在过得挺好的。”我当时急了,跟她道歉,说我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跟她发脾气了,可她只是摇了摇头:“当初我挽留你的时候,你没听;现在你想复合,也晚了。我跟你说过的,分手既永别,没有后悔药。”

那之后我还不死心,总找各种机会跟她联系,可她要么不回消息,要么就直接跟我说“别再找我了”。直到半年前,我从同学嘴里听说,林晓要结婚了,新郎是她公司的同事,对她特别好,会记得她不吃香菜,会在她加班时去接她,会把她的喜好都记在小本本上。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正在吃外卖,手里的筷子“啪嗒”一声掉在地上。我突然就想起当初林晓跟我说“我也想被人好好疼”,那时候我还嘲笑她“你有我疼还不够吗”,现在才明白,我所谓的“疼”,根本就不是疼,是理所当然的索取。

所以今天,我还是忍不住来了她的婚礼现场,没敢进去,就蹲在楼下的梧桐树下,看着婚车进来,看着穿着婚纱的她从车上下来,挽着新郎的胳膊,笑得特别甜——那是跟我在一起时,从来没有过的、舒展的笑容。

天快亮的时候,我把手里的情侣钥匙扣放在了酒店门口的花坛里,转身走了。风一吹,梧桐叶落在我肩膀上,我突然就想通了:“分手既永别”从来都不是一句吓唬人的话,是当初我们把感情当儿戏,把对方的付出当草芥时,就已经注定的结局。

我以前总觉得,分手了还能回头,错过了还能弥补,可直到真正失去了才懂,不是所有的“对不起”,都能换来“没关系”;也不是所有的“我后悔了”,都能等来“再给你一次机会”。这世上最没用的东西,就是分手后的后悔,因为根本没有后悔药可吃。

要是你现在正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千万别学我当初那样,把人家的好当成理所当然,别总把分手挂在嘴边,别等把人弄丢了,才蹲在原地哭着说后悔。毕竟有些人,一旦错过,就是一辈子;有些分手,一旦说出口,就是永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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