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林志军到长沙的第二天早上,就陪着喻丽红去妇幼医院找熟识的妇产科医生做了产检。临走的时候,那位医生送他们出来,她看看林志军一副探寻的神情,就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说了一句:“这下就好咯!”
林志军心领神会,但并没有在喻丽红面前说破。等喻丽红问起产检没什么问题吧?医生有没有说是男孩还是女孩?
林志军豪迈地说道:管他是男孩女孩,只要是我们的孩子,我统统都喜欢!
从妇幼出来,林志军主动提出下午就去售楼部把购房手续办齐了,喻丽红还傻愣愣地说,着什么急啊!人家又没催着你去交钱。钱放在我们手里不好吗?
林志军微笑着说,早办早安心。
喻丽红在购房合同上签署自己的名字时,笑得合不拢嘴,还天真的问林志军:“老公,你怎么不一起签名?”林志军说你代表我就够了,喻丽红一听,更是开心。
其实,林志军没那么伟大,他是盘算着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没有他的名字,老婆就发现不了这套房跟他有关。
所以说,没文化,真可怕!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除有特殊规定外,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分权利。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为无效行为。
无偿赠与“小三”财产属于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而且由于第三者是无偿取得财产,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甚至多数情况下这种赠与是违反公序良俗、挑战道德底线、需要谴责的行为。因此,赠与“小三”财产行为理当认定无效。
还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共同拥有的财产,在共有关系没有解除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是不应该分割的,对于出轨方擅自无偿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除非无过错方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要求,过错方是无权主张分割的。
所以,无过错配偶方完全有理由要求“小三”返还受赠的全部财产,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也应当支持全部返还。
如果林志军知道有朝一日,他老婆杨采惠会跟法院起诉他和“小三”喻丽红重婚,并且要求“小三”返还受赠的全部财产,包括这套房时,他还能笑得出来吗?
林志军一直觉得自己挺伟大的,老婆不孕,他没提离婚,就是“对得起”老婆了,就“对得起”老婆这些年付出的感情(无论是对他,还是女儿盈盈)、金钱和照顾女儿的劳心劳力了。
不是吗?没本事怀孕,还能拥有一个完整的家,还能抱上孩子,尽享天伦之乐,所有这些,都是他林志军赐给她的。
所以,老天都会一直厚待他,让他又有了一个儿子。
21、
喻丽红怀上二胎之后,林志军不敢再叫他老妈去长沙照顾孕妇了,毕竟,这次找不到什么正当理由,再加上,女儿盈盈也需要奶奶照料。
林志军也不敢找喻丽红的老妈来帮忙照顾,毕竟,这位岳母娘一直生活在偏远的乡下,叫她到城里来,自己都万般不适应,还怎么有能力照顾孕妇。
考虑再三,还是林妈妈出主意找了自己娘家的一位远房表姨来帮忙。
一切似乎都在朝着林志军的规划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也活该有事。
这天,林志军跟老婆杨采惠一起带着盈盈去妇幼医院做体检。一个小护士看到盈盈特别活泼可爱,就来逗她说话,笑闹了一会。
当林志军抱着盈盈准备离开,杨采惠教盈盈跟小护士告别的时候,小护士无意中的一句话,让杨采惠僵在那儿,半晌才恢复常态,一家三口离开了医院。
回家的路上,林志军看到老婆神色自若,也松了一口气。
当晚,杨采惠说有个闺蜜小聚会,她要出去一趟,林志军就随口叮嘱她别开车去了,万一要喝酒,还是打车去吧。杨采惠应了一声,打扮妥当,就出门去了。
胡桃里餐厅。
杨采惠跟闺蜜小夏说:你知道吗?当那个小护士说盈盈真是爸爸的小棉袄,跟爸爸一个模子出来的,我脑袋嗡的一下,瞬间有种被雷劈到的感觉……
小夏说,你怀疑?
“是的!以前同小区的阿姨也开过这种玩笑,我就当做是玩笑话,不知道为什么今天这小护士这么一说,我突然有种醐醍灌顶的感觉!小夏……我真的很害怕!我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我的盈盈……是林志军的亲生女儿!”杨采惠貌似下了很大决心,终于把这番话说完。
“而且,我帮盈盈洗澡的时候,越看她越像林志军,真的,就跟小护士说的那样,跟他一个模子出来的。”杨采惠又补充了一句。
“那你打算怎么办?”小夏问。
“小夏,这次你一定要帮帮我,你姐姐不是人民医院的主任吗?我想拜托她帮做一份亲子鉴定……”
“小惠,你确定要做这个鉴定?”
“确定!不然,我会寝食难安的。你一定要帮帮我……还要帮我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