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轶事二 面包店

眼前的女人大约五十岁左右,看上去精明干练,穿一身黑色的西装,圆脸,短发,两只炯炯有神的眼睛透着机智。她上下打量着我,神情中带着几分狐疑,我的心突突直跳,怕她要我出示工作许可,我当时是旅游签证转学生签证。

“你刚到吧?从哪里来?” 她目光犀利地盯着我,我想她肯定每天阅人无数,最好以诚相待,便说:“我刚到一周,来自北京,学校还没开学,想在开学前找一份工作。”

“你的口音不带京腔,我能看看你的护照吗?”我本想解释从小在大院长大,但想起娟子少说为佳的嘱咐,便把话咽了下去,只是把护照递了过去。

我注意到,经理看了上面的签发地后,她的眼神微妙地起了变化,由狐疑转为淡定,我猜,或许北京人多数是来留学的,不像有些地方的人只是为了出来挣点外快。

她把护照还给我说:“开学后,我们这里也有学生做兼职,前提是你做全职很出色。” 她这样说似乎是认可我了,我赶紧说:“虽然没在面包店干过,但我做过销售,我会努力做好的。” 她没吱声,交换过眼神后,我知道她相信了。

就在我稍微松了口气的时候,她却突然用粤语问道:“你的广东话怎么样?”我的脸红了,一种要失败的预感陡然升起,我怯怯地说:“塞听莫塞港,港咻咻。” 会听不会讲,讲一点点的意思。

说来惭愧,我在广州呆了六年,后来到广州的同事都会讲粤语了,我一开口却还是令人仰天大笑,说起来伤自尊,那以后,我坚决不再说“鸟语”,哪想到,到了纽约,竟然又需要“鸟语”了。

看到经理在犹豫,我冒汗了,感觉后背有小溪蜿蜒而下,她迟疑了一会说:“店里最近缺人手,我今天破列录用你,希望你好好做,不要辜负我的期望。”

后来她告诉我,因为我长得十分厚道,一副诚实好孩子的模样打动了她,我很幸运,长了一副扮猪吃老虎的模样。

刚到纽约时,我紧张焦虑,忐忑不安,对自己能否适应新的生活,能否独立自主地完成学业心里完全没底。琢磨着距离开学还有一个月时间,为了支付昂贵的学费,我想利用这段时间出去找个活干。

九十年代末,互联网没有今天这么发达,我买了一份当地的华人报纸,在上面仔细搜索了一番后发现没有适合我干的差事。

报纸是繁体字,很多店铺的老板都是香港人或台湾人,他们对大陆来的学生持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好像大陆来的人连茶叶蛋都吃不起似的。

失望之余我又想,不如出去转转,或许有的店铺正在招人。这么想着,将自己收拾妥当,来到街上。天气很好,到处都是华人,这使我紧张的心情得到了些许缓解。

这里叫法拉盛,号称小“CHINA TOWN",店铺很多,一家挨着一家,中餐馆最多,是华人就业的主要场所。很多福建人在此打工,他们也不学英语,竟然也都存活下来。

不记得是谁说过,如果爱一个人就带他去纽约,如果恨一个人也带他去纽约。我刚到纽约的第二天就把自己给走丢了,当时也没有手机,我出了家门后,努力记住街道的样子和拐弯处的房子。然后,走了三十多分钟,感觉该回去了,却发现每个街道和拐弯儿处都很相似,这可惨了。眼看天色渐暗,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去了,只好硬着头皮去问一个街边站着的黑人胖警察。

警察十分高大健硕,腰间琳琅满目挂了一圈抓坏人用的东西,看着有点吓人。“我走丢了,你能帮助我吗?”

没想到被他叽里呱啦一番反问,我一句都没听懂,我当时时差还没倒过来大脑发蒙,竟然傻乎乎地问他,“你说的是英语吗?”黑人胖警察仰天大笑,他的笑吓了我一跳,也吸引了路人,一个中国男子走过来跟我说中文,然后问清了我住的街道和号码,把我带回了我住的地下室。

纽约虽然脏乱差,但是好心人很多,遇到困难找同胞比警察更管事。那以后,我就特别小心了,不会一个人懵擦擦来到街上,分不清东南西北把自己走丢。

室友娟子来自天津,她告诉我,很多留学生都做过服务员,虽然没有工资,但小费也很可观,唯一的技能是需要熟悉菜品的中英文名称和笑脸相迎。我低头寻思,自己的英文听力很差,肯定不合格,只好放弃了这个念头。

继续往前走,迎面飘来一股香甜的烤面包味,随即一家面包店出现在眼前,明亮的大橱窗上贴满了各式奶茶的图片,其中一款珍珠奶茶直抵我的味蕾,口水没商量地冒了上来。

我想,时差倒过来之前也没胃口,不如买个面包加一杯珍珠奶茶犒劳下自己。于是,我推门进去,里面人很多,不少人在排队付款。

我排在几个女人后面,开始环顾四周。突然,我看到了门上的招聘启事,刚才进门时只顾看珍珠奶茶了,现在才发现,门上竟然贴着一个招聘启事。

“就知道吃,不是出来找活干的吗?怎么闻见香味就忘乎所以了。”我悄声嘀咕着离开了排队的人们,心想如果能在这里上班,买个面包肯定不用排队。

招聘启事上写得很清楚,一小时十美金,这很吸引我,但需要熟练的粤语,我的粤语根本拿不出手,还是算了吧!但转念又想店里生意这么好,他们可能缺人手,为什么不试一试?或许有机会呢。

想清楚后,我再次回到店里,直接走到一个穿着小绿裙的服务生身边低声问:“你们在招人吧?我是来应聘的。” “是的,经理在里面,你顺着过道往里走就看见了。”

于是,我走进经理办公室,就像前面说的,我被录取了。

第一天上班,经理递给我一件小绿裙,还有一条小小的绿头巾,女生们戴上很可爱,像个小护士,男生则配一个绿帽子,看上去滑稽可笑。

服务生中,有个男生叫奥斯卡,他苍白瘦弱,穿上制服后像个技校的学生,他总是一副毕恭毕敬地站在橱柜前,随时准备为顾客献上各种面包。

一天,店里不忙,看到奥斯卡戴着绿帽子,我的神经好像搭错了,竟然笑得无法停下来,搞得另外两个女生和也笑起来,奥斯卡站在那里十分尴尬,我觉得有点过分了,便忍住了笑。

面包店主要靠外卖,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卡位,冷气玻璃柜台里摆着各色西点和新烤的面包,上班后第一件事,是把橱柜玻璃擦得透明几净。

一个狭小的走道通往后厨,那里的灯点得雪亮,里面的师傅都是上了年纪的男人,长着典型的广东脸,清一色讲着粤语。很快我就发现,面包新鲜美味,老鼠硕大无比。

丽丽来自西安,长着一张娃娃脸,两个圆眼睛分得很开,使她看上去像个瓷娃娃。我很快和她混熟了,有了可以讲中文的同事,我便开始用玩笑润滑和同事的关系。但丽丽告诉我:“经理不喜欢我们在工作时间开玩笑,她说笑容只应该奉献给顾客,这叫敬业。”

“哦,谢谢你的提醒。”

“经理的情绪瞬息万变,喜欢众星捧月,却又莫名其妙地爱吃醋。”她意味深长地说着,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人听见。我以为她会接着说点八卦,结果她却擦起橱窗来。

正值下午3点,隐隐听见街上有汽车驶过,客人很少,大家有些睡意昏沉,我克制着困意想着开学后能在这里做兼职就好了。

第二天上班时,我没吃早饭,留着肚子吃面包,这家店的面包好吃到爆,卖面包的服务生可以免费吃,而且想吃多少都可以,就是不能带走。

镇店之宝是刚出炉的金黄色菠萝包,外皮很像菠萝、凹凸酥脆,散发着诱人的奶香味。其实菠萝包里并没有菠萝的成分,由砂糖、鸡蛋、面粉与黄油烘制而成的“菠萝酥皮”,是菠萝包的灵魂,使普通的面包有了不一样的口感。

我很快学会了经典吃法:在刚出炉的菠萝包上,用小刀切开一条缝,夹上一片冰凉的黄油,黄油立刻被溶化,一口咬下去既热又凉还酥,配上港式红茶,味道绝绝子,不少老顾客都是奔它而来。

传统菠萝包是没馅的,但我们的大厨是个天才,他做了改良,在制作时加入豆沙馅,奶黄馅以及菠萝馅。除了菠萝包,我将吐司面包,牛排面包,肉松面包,热狗依次排队,一个个细细品尝,计划着把所有面包吃一轮再说。

那些日子里,面包成为我在纽约生活不可或缺的美食,于我而言,每一次品尝面包,都是对远离家人的补偿。一天,我精心挑选了一个红豆面包,它安静地躺在透明的包装盒里,外皮泛着淡淡的光泽,像是被阳光亲吻过。

我将面包咬了一口,那绵密的口感,瞬间弥补了我想女儿的忧伤。红豆的甜度恰到好处,既不过分浓烈,也不显得寡淡,与面包的麦香完美融合。小小的面包,让每一个普通的日子变得有滋有味。

那天,我吃面包的样子被奥斯卡看到,他说:“你吃面包的样子看上去很享受。”这话听着像赞美,但我知道肯定吃相不好,下次要小心,不能给同胞丢脸。

一周过去,我意识到,原来骨子里是个吃货啊,异国他乡,最大的安慰来自美食。

那段日子里,我吃下了有生以来最多的面包,普通面包三美刀一个,带肉松和干果的五美刀,那时一美刀等于八块四人民币,每次花钱时,我都会忍不住换算一下,结果最后什么都不舍得买。眼下,有了免费吃的机会,我全身的细胞都张开了小嘴,沉浸其中,乐不思蜀。

当然,我也想女儿,想母亲,想老北京的涮羊肉,牛街的小吃,烤鸭炸酱面,曾经沧海难为水,吃过帝都的美食,小小的法拉盛仿佛什么都不够标准,但是,有各种面包陪伴,中西合璧,甜淡适中,酥软可口,岂不乐哉?

经理和老板是两口子,一起经营着面包店,老板姓罗,肩膀很宽,有点驼背,一口标准的国语。他平时不来店里,只是隔三差五地过来看看,据说年轻时工作太拼命了,现在时常腰酸腿疼还血压高。

这天快中午的时候,罗老板出现在店里。

他进来后四处打量一番,随手将柜台和橱窗抹了一把,然后眯着眼在阳光下查看手指,一看就知道,这个动作已经成了习惯。我们些紧张,大气不敢出。

经理迎出来,脸上带着少有的温柔,她那天破列穿了件旗袍,深绿色的织锦缎面料,胸前有朵乳白色的荷花,踩了一双高跟鞋,旗袍将她的腰身包裹的十分婀娜,尤其是那副珍珠耳环在她走路时摇曳生姿,和她平时判若两人,再看老板也穿了一身高档西装,还扎了条灰色领带,好像有什么重要活动。

果然,几分钟后,俩人从办公室出来了,说去参加会长儿子的婚礼。小小的法拉盛,竟然有自己的商会,还不定期举行活动,每个老板都彼此认识,据说这个习俗保持很多年了。

经理挽着老板的手臂出了门,高跟鞋的哒哒声音消失后,我们轻松了,开始自由走动喝水聊天。

丽丽凑过来对我说:“来店里上班千万别用香水,要像一个打工的学生,说白了就是越男性化越好。“

”你闻到我的香水啦?我今天没用香水,只是衣服挂在柜子里怕虫子咬了,我在衣柜里喷了两下,熏虫子的。”

“纽约很冷,冬天没有虫子,你这香水味会让人误会的。”

“啊?那我小心哦。”

“罗老板人很好,偶尔会和我们小服务员聊几句,但经理看见了,就会不高兴。”

“这样啊,真看不出,她的气质很像个知识女性呢。”自从经理录取了我,我对她已经有几分好感。

“还知识女性呢,她是小三上位,不知道她从哪里听到一句话,小三上位,就会有小四来报复。于是,她把所有人当做小四来提防。”)

我的八卦心被她鼓捣起来了,正想往下问,突然觉得门口天光一暗,只见经理正悄声无息地站在那里盯着丽丽,也不知道她啥时候进来的,丽丽很尴尬,她没想到经理会突然跑回来。经理不动声色地说:“我忘了拿东西,回来取一下。上班时间,不要闲聊。” 我担心经理听到了刚才的闲聊,丽丽赶紧去拖地板。

一天,丽丽的面包没吃完,她觉得扔了又可惜,就把剩下的一半儿顺手装入小塑料袋,搁在兜里了。这件事被奥斯卡打了小报告,丽丽被炒了鱿鱼,经理在会上说,“诚实很重要,不带走店里的任何东西是公司一向坚持的制度。”

明眼人都知道,丽丽被炒的真正原因,是罗老板喜欢她,六十五岁的老板已经是干瘪老头了,他只是偶尔和丽丽说两句话而已。但经理就是看着碍眼,借着私拿面包就把她给开了。

自此,我知道了奥斯卡是经理的探头,经理不在他负责监视我们。

平心而论,经理人不坏,很多人都说她对人体贴,员工过生日,她会叮嘱大厨做一款生日蛋糕,大家一起唱生日歌。漂洋过海的学生们为此很受感动,对这份工作十分珍惜。后来也不知为什么,丽丽在法拉盛找不到工作了,没有一个店敢用她,她被说成是狐狸精。

二十多天下来,我以每天两磅的速度迅速成长,就像面点师发面,顺便也把我发了,在梦里都能听到滋滋作响的声音。早晨,我站在镜子前,转了一圈,前后左右无论哪个角度都是浑圆的面包。

我出门跑步,但跑了十几米就开始气喘吁吁,只好改成走路,但走路时,感觉腋下夹着两只鸡。

多出来的肉在腰间形成了一个救生圈,一天早晨,小绿裙终于穿不进去了,拉连也拉不上了,再使劲就要拉坏了,这把我吓了一跳,木然跌坐在床上。

说实在的,这份工作我很喜欢,每天早中晚忙完一个小时,其他时间还算轻松。但我已经140磅了,在纽约,胖子是被同学歧视的,不仅意味着懒,更意味着放纵自己。我想扼住生活的喉咙,但一个胖子是没有办法扼住生活的喉咙的,一个胖子只会成为卡门,卡住所有的通道,所有的机会。

我必须离开了,我不能就这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自己变成一个胖子,不仅难看,最主要是毁了健康。

从我们住的皇后区到麦哈顿去上学,需要乘坐七号地铁,破旧的车厢里,奇装异服的男子,裹着头巾的中东女人、半醉的酒鬼相安无事地坐在一起。

很快,我熟悉了地铁。纽约的地铁四通八达,老鼠四处乱窜,既老旧又现代。可是车厢里却有优美的小诗,经常会有要饭的,还有高水平的音乐家同时出现。

我坐在地铁里,想起当初从内蒙古去广州的时候,那是我第一次爬到井边看外面的世界,这次来到纽约,我沉浸在更广阔的世界里,特别是图书馆的那些书。说句老实话,法拉盛图书馆的很多书,我过去是不可能看到的。那时还没有电子书,大家都去图书馆借书,借完了再回去还。从内蒙古到广州再到纽约的生活变迁,每个站点都打破我原有的认知哲学。

我当时身体非常健康,每天跑步一个小时,大气不带喘的。出国前我做了体检,没有任何毛病,只是有了乳腺增生。法拉盛的中文报纸上看到一种药叫百消丹,解决乳腺增生的问题。

我和同学们打听了一下,他们说有人吃过,感觉不错。我就买了两盒儿,服药后排黑便,几周后脸上斑也没有了。不光是把脸上的斑消掉了,头发也越来越亮,然后,乳腺增生也不再疼,但这个药据说里面有雌激素,后来就再也不产了。

学校在节假日会组织舞会,我在舞会上跳得很嗨,一次跳完舞,有个老师过来跟我说,你在舞会上真棒啊,汉斯老师喜欢你跳舞的样子,他来自印度,让我问你,可以和他跳一支吗?我笑着拒绝说,“以后吧!今天很累了。” 

其实,真正的原因是我连一身像样的晚礼裙都没有,就是那种舞会上穿的,配一个小小的手袋。我就穿着国内带来的一条普通裙子,但我一跳舞就会进入到一种境界里去。这种境界里,就是说忘记了身在何处,忘记了过去,忘记未来,大脑一片空白,我被一片烟花包围在色彩斑斓中。

我当时又痛苦又幸福,生命想要表达,找不到出口去表达,跳舞使我暂时找到了一个突破。

那是一段充满痛感的成长经历,在舞蹈的烟花中照亮了离散群体的生存困境:当生活将人异化为面包般的可替换物时,唯有在艺术创造的星丛时刻,才能短暂地触摸到自由的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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