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往事(上)

眼前的女人看上去精明干练,大约五十岁左右,穿一身黑色的西装,圆脸,短发,两只炯炯的眼睛透着机智。她上下打量着我,眼神中带着几分狐疑,我的心突突直跳,怕她要我出示工作许可,我没有。

“你刚到吧?从哪里来?” 她眼光犀利地盯着我,我想她肯定每天阅人无数,最好以诚相待,便说:“我刚到一周,来自北京,学校还没开学,想在开学前找一份工作。”

“你的口音不带京腔,我能看看你的护照吗?”我本想解释从小在大院长大,但想起娟子少说为佳的嘱咐,便把话咽了下去,只是把护照递了过去。

我注意到,经理看了上面的签发地后,她的眼神微妙地起了变化,由狐疑转为淡定,我猜,或许北京来的人多数是留学的,不像有些地方的人只是为了出来挣点外快。

她把护照递回给我说:“开学后,我们这里也有学生做兼职,前提是你做全职很出色。” 她这样说似乎是认可我了,我赶紧说:“虽然没在面包店干过,但我做过销售,我会努力做好的。” 她没吱声,交换过眼神后,我知道她信了。

我稍微松了口气,她却突然用粤语问道:“你的广东话怎么样?”一种失败的预感升起,我的脸红了,怯怯地说:“塞听莫塞港,港咻咻。” 会听不会讲,讲一点点的意思。

说来惭愧,我在广州呆了六年,新同事都会讲粤语了,我一开口却总令人仰天大笑,很伤自尊,那以后,我坚决不再说“鸟语”,哪想到,到了纽约,竟然又需要“鸟语”了。

看到经理在犹豫,我开始冒汗,后背有小溪蜿蜒而下,她迟疑了一会终于说话了:“店里最近缺人手,我今天破列录用你,希望你好好做,不要辜负我的期望。”

后来我决定离开时,她告诉我,因为我长得十分厚道,一副诚实好孩子的模样打动了她,我很幸运,长了一副扮猪吃老虎的模样。

刚到纽约时,我紧张焦虑,忐忑不安,对自己能否适应新的生活,能否独立自主地完成学业心里完全没底。琢磨着距离开学还有一个月时间,为了支付昂贵的学费,我想利用这段时间出去找个活干。

九十年代末,互联网没有今天这么发达,我买了一份当地的华人报纸,在上面仔细搜索了一番后发现没有适合我干的差事。

失望之余我又想,不如出去转转,或许有的店铺正在招人。这么想着,将自己收拾妥当,来到街上。天气很好,到处都是华人,这使我紧张的心情得到了些许缓解。

这里叫法拉盛,号称小“CHINA TOWN",店铺很多,一家挨着一家,中餐馆最多,是华人就业的主要场所。

室友娟子告诉我,很多留学生都做过服务员,虽然没有工资,但小费也很可观,唯一的技能是需要熟悉菜品的中英文名称和微笑。我低头寻思,微笑可以,但英文听力很差,肯定不合格,只好放弃了这个念头。

继续往前走,迎面飘来一股香甜的烤面包味,随即一家面包店出现在眼前,明亮的大橱窗上贴满了各式奶茶的图片,其中一款珍珠奶茶直抵我的味蕾,口水没商量地冒了上来。

我想,时差倒过来之前也没胃口,不如买个面包加一杯珍珠奶茶犒劳下自己。于是,我推门进去,里面人很多,不少人在排队付款。

我排在几个女人后面,开始环顾四周。突然,我看到了门上的招聘启事,刚才进门时只顾看珍珠奶茶了,现在才发现,门上竟然贴着一个招聘启事。

“就知道吃,不是出来找活干的吗?怎么闻见香味就忘乎所以了。”悄声嘀咕着离开了排队的人们,心想如果能在这里上班,买个面包肯定不用排队。

招聘启事上写得很清楚,一小时十美金,这很吸引我,但需要熟练的中文和粤语,我的粤语拿不出手,算了吧!但转念一想店里生意这么好,他们一定缺人手,为什么不试一试?或许有机会呢。

想清楚后,我再次回到店里,直接走到一个穿着小绿裙的服务生身边,低声问道:“你们在招人吧?我是来应聘的。” “是的,经理在里面,你顺着过道往里走就看见了。”

于是,我走进经理办公室,就像前面我说的,我被录取了。

第一天上班时,经理递给我一件小绿裙,还有一个小小的绿头巾,女生们戴上显得很可爱,像个小护士,男生除了绿色制服外还配有一个绿帽子。

店里的服务生中,唯一的男生来自韩国叫奥斯卡,他苍白瘦弱,穿上制服后像个技校的学生,他恭恭敬敬地站在面包橱柜前,随时准备为顾客献上各种面包。

我每次看到他的绿帽子,就忍不住想笑,有一天,我的神经好像搭错了,竟然笑得止不住,搞得另外两个女生和我一起笑起来,奥斯卡的脸一会红一会白,十分尴尬,我觉得自己太过分了,才忍住了笑。难怪有人说,“青春是在放纵地笑和尽情地哭中度过的。”

这家门店主要靠外卖,只装着寥寥几个卡位,冷气玻璃柜台装着各色西点和新烤的面包,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把那些橱柜玻璃擦得透明几净。后面一个狭小的甬道通往后厨,灯点得雪亮,里面的师傅都是上了年纪的男人,长着典型的广东脸,清一色讲着粤语。

我喜欢用调侃放松自己,也爱用玩笑润滑自己和周围人的关系。但我很快意识到,逗趣也要留神,丽丽告诉我,经理不喜欢大家在工作时间开玩笑,经理认为,我们的笑容只应该奉献给顾客,这叫敬业。

我很快就和丽丽混熟了,她来自西安,长着一张娃娃脸,两个圆眼睛分得很开,使她看上去像个瓷娃娃。

她悄悄告诉我:“你要穿得朴素些,最好不化妆,开玩笑的习惯也得收敛。经理这个年纪,情绪有点摇摆不定,喜欢让年轻的雇员尊重她,众星捧月一般,又有点莫名其妙地吃醋。”她神秘兮兮地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人听见,我以为她会接着说,结果她却擦起橱窗来。

面包店在下午2点到4点之间人不多,有些睡沉沉的,只隐隐听见些市声——街上不大有汽车,难得揿声喇叭。我克制着困意,努力保持着清醒的头脑,我要保住这个工作直到开学后可以做兼职。

从我住的地方到这里,只需要坐两站地铁。破旧的地铁车里,奇装异服的戴着假头套的男子,裹着头巾的中东女人、半醉的酒鬼相安无事地坐在一起。有人打扮得千奇百怪,也有人不施粉黛,不管哪一种,人们都对此见怪不怪。

第二天上班时,我没吃早饭,留着肚子吃面包,这家店的面包好吃到爆,卖面包的服务生可以免费吃,而且想吃多少都可以,但不能带走。我对刚出炉的金黄色菠萝包情有独钟,外皮很像菠萝、凹凸酥脆,散发着诱人的奶香味。其实菠萝包里并没有菠萝的成分,由砂糖、鸡蛋、面粉与黄油烘制而成的“菠萝酥皮”,是菠萝包的灵魂,让平凡的面包有了不一样的口感,菠萝包以热食为佳。配上港式红茶,简直一绝。

最经典的吃法,是在热乎乎的菠萝包上,用小刀横着剖开一条缝,夹上一片冰凉的黄油,黄油立刻被菠萝包的温度溶化,一口咬下去既热又凉还酥,流露出浓厚的黄油香味,吃过的人难以忘记。虽然平时传统菠萝包是没有夹馅的,但本店的大厨按照客人的不同口味做了改良,在制作的时候加入豆沙馅,奶黄馅以及菠萝馅等等。

吐司面包,牛排面包,肉松面包,热狗依次排队,一个个品尝。把所有面包吃一轮再说。

哪想到,我看见刚出炉的红豆菠萝面包时忘了一切,像一只饿狼扑在羊身上开始饕餮。奥斯卡说:“你吃面包的样子很幸福。”他的话听着像赞美,但我知道自己肯定吃相难看,下次要小心,不然很掉价。

第一周,我幸福地沉浸在美味的面包中,生平第一次意识到,自己骨子里是个吃货,异国他乡,最大的安慰来自美食。

我在那段日子里吃下了有生以来最多的面包,普通面包三美刀一个,带肉松和干果的五美金一个,那时一美金等于八块人民币,我每次花钱时都会忍不住换算一下,结果最后什么都不舍得买。眼下,有了免费吃的机会,我全身的细胞都张开了小嘴,沉浸其中,乐不思蜀。

当然,我也想女儿,想母亲,想老北京的涮羊肉,牛街的小吃,烤鸭炸酱面,曾经沧海难为水,吃过帝都的美食,小小的法拉盛仿佛什么都不够标准,但是,有各种面包陪伴,中西合璧,甜淡适中,酥软可口,岂不乐哉?

经理和老板是两口子,一起经营着面包店,这天快中午的时候,老板出现在店里,他姓罗,个头挺高,黑瘦的国字脸,不难看出,年轻时曾是个帅哥。他不是每天都来店里,据说年轻时工作太拼命了,现在时常腰酸腿疼还血压高。

罗老板进来后四处打量一番,随手将柜台和橱窗抹了一把,然后眯着眼查看手指,一看就知道,这个动作已经成了习惯。我们都有些紧张,大气不敢出。

经理迎出来,脸上带着少有的温柔,她今天穿了一件旗袍,深绿色的织锦缎面料,胸前有朵乳白色的荷花,踩了一双高跟鞋,旗袍将她的腰身包裹的十分婀娜,尤其是那副珍珠耳环在她走路时摇曳生姿,和她平时判若两人,我突然意识到,原来经理是个美人。再看老板也穿了一身高档西装,还扎了条灰色领带,好像有什么重要活动。

果然,几分钟后,俩人从办公室出来了,说去参加会长儿子的婚礼。小小的法拉盛,竟然有自己的商会,还不定期举行活动,每个老板都彼此认识,据说这个习俗保持很多年了。

经理挽着老板的手臂出了门,高跟鞋的哒哒声音消失后,我们轻松了,开始自由走动喝水聊天。

丽丽凑过来对我说:“你看经理那么漂亮,肯定想不到她爱吃醋,来店里上班千万别用香水,要像一个打工的学生,说白了就是越男性化越好。“

”你闻到我喷香水啦?我其实今天没用香水,只是衣服挂在柜子里怕虫子咬了,我在衣柜里喷了两下,熏虫子的。”

“纽约很冷,冬天没有虫子,你这香水味会让人误会的。”

“啊?那我小心哦。谢谢你提醒我。”

“罗老板人很好,偶尔会和我们小服务员聊几句,但经理看见了,就会不高兴。”

“这样啊,真看不出,她的气质很像个知识女性呢。”自从经理录取了我,我对她已经佩服了几分。

“还知识女性呢,她是老板的第二个老婆,其实就是小三上位,不知道她从哪里听到一句话,小三上位,就会有小四来报复。于是,她把所有人当做小四来提防。”

我的八卦心被她鼓捣起来了,正想往下问,突然觉得门口天光一暗,只见经理悄然无息地站在那里盯着丽丽,也不知道她啥时候进来的,丽丽很尴尬,她没想到经理会突然跑回来。经理不动声色地说:“我忘了拿红包,回来取一下。上班时间,不要闲聊。” 我担心经理听到了刚才的闲聊,丽丽赶紧去拖地板。

一天,丽丽的面包没吃完,她觉得扔了又可惜,就把剩下的一半儿顺手装入小塑料袋,搁兜里了。

这件事儿不知怎么就被经理知道了,丽丽被炒了鱿鱼,经理还在会上说,诚实做人,不带走店里的任何东西是一项严格的制度。

其实真正的罪过,是我们罗老板喜欢她,六十五岁的老板已经是干瘪老头了,明眼人都知道,罗老板对丽丽也不是那种特别的喜欢,只是偶尔说两句话而已。但经理就是看着丽丽不顺眼,私拿面包就成为一个理由把她给开了。

平心而论,经理人不坏,很多人都说她对人体贴,有员工过生日,她会叮嘱大厨做一款生日蛋糕,大家一起唱生日歌。漂洋过海的学生们为此很受感动,对这份工作十分珍惜。

后来也不知为什么,丽丽在法拉盛找不到工作了,没有一个店敢用她,她被说成是狐狸精。

二十多天下来,我以每天两磅的速度迅速成长,就像面点师发面,顺便也把我发了,在梦里都能听到滋滋作响的声音。

早晨,我站在镜子前,转了一圈,前后左右无论哪个角度都是浑圆的面包。

我出门跑步,但跑了十几米就开始气喘吁吁,只好改成走路,但走路时,感觉腋下夹着两只鸡。

多出来的肉在腰间形成了一个救生圈,一天早晨,小绿裙终于穿不进去了,拉连也拉不上了,再使劲就要拉坏了,这把我吓了一跳,木然跌坐在床上。

说实在的,这份工作我很喜欢,每天早中晚忙完一个小时,其他时间还算轻松。但我已经140磅了,在纽约,胖子是被同学歧视的,不仅意味着懒,更意味着放纵自己。我必须离开了,我不能就这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自己变成一个胖子,不仅难看,最主要是毁了健康。

说心里话,我挺欣赏老板娘的,她不仅妩媚,还爱学习,一有空就捧着个电子字典学英语,我都被她感动了。我想,自己到了她的年龄也要如此活着,一定很惬意很充实。

我犹豫着怎么对经理说辞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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