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打人事件——如果我是法官,应该这么判

滦南县打人事件——如果我是法官,应该这么判

截图于网络


        滦南县打人事件,19岁田某殴打15岁的小女孩吴某,连打了50巴掌,还用鞋底抽。发到了网络上,引发了极极恶劣的影响。我相信,很多看过视频的人,心中都升起了无限的恨意和杀意,确实太恶毒了。

        如果我是法官,先判个寻衅滋事罪,五年,再判个故意伤害罪,在这个视频上看,这个小女孩最起码是轻微伤。如果仅仅是轻微伤,8个月。两罪并罚,即判5年6个月。

        但我听到一种说法,未曾确认。听说这个小女孩,被打到重伤昏迷。如果是真的,那就是致人重伤罪,要看伤情而判。如果田某,在致人重伤昏迷之后,不予送医,或阻止他人送医,那就是故意杀人罪了,还要判得更重,最少十年打底。当然,这个案情属不属实,还要以公安机关公布的为准。

        总之,这个事件的影响确实太恶劣了。这是道德的沦丧,更是人性的扭曲。国家应该刹一刹这股歪风,以儆效尤了。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 6月10日,河北省唐山一烧烤店多名男子骚扰殴打女生,引起发酵。关注度极高。 根据其犯罪情节,毫无疑问构成寻衅滋事罪...
    孙雨萱阅读 1,488评论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