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了很远的路,终于走进了朝歌城。
朝歌的辉煌壮丽是无法描述的。城里的水沟里流着神秘的液体,颜色紫红,比残阳美艳,像青春的血在脉管里冲突,把这座西方大城打扮得妖气巍峨。传说这是一座忘乡城,涌进朝歌的人,只要捧一把红色液体喝下,就忘记朝歌城外的家乡了,忘记那被战火烧焦的麦地,然后快乐地生活在城里。
朝歌是无忧的,箫音浩然,笛鸣悠扬,车马如龙,行人着艳。我是从东海涸来的,即便我沿着九曲黄河岸,辗转无数峰峦,每历一次险境,就对朝歌有了一种新的想象。可当我终于衣衫褴褛地出现在朝歌城里,我还是被它生动的气象震惊了。它的面目,完没隐没了我的想象,它氤氲着仙国的烟霞,却将人间种种彻底暴露出来,没有一点遮掩,连狗的目光都杀气腾腾,充满英雄气概,完全没有一点食人下惠的奴气。谁要是瞧不起一只朝歌的狗,那他就是犯下了大错!狗是朝歌的信使,朝歌人就是从狗那里看出新入城者的价值。敬畏朝歌,就从敬畏朝歌的狗开始。
我全然不懂这点。我一到朝歌就被一只狗给盯上了,那是一只绿毛狗,在我眼里,它就是一只普通的狗,除了毛发奇异,我完全没想到在它淡然的表皮下,隐藏着那么多精致的阴谋。靠狗建立起来的信息系统,在朝歌城神秘地运转着,不管是朝歌城民还是新来的人,都逃不过狗对他们的监视。我就是被那绿毛狗坑了,它不知道用什么手段,挑起了我与朝歌城无忧子之间的战争。
无忧子是朝歌城的谍战队伍,他们个个身怀绝技,行事诡异,踪迹出现在帝国每个角落,任何一桩谋杀都和无忧子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我不讨厌那只绿毛狗,我知道,走进朝歌,无忧子是我必须面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