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银保系列》第一篇,原文首发于知乎【吴思远看寿险】,先同步发布于简书专栏【思远笔记】。
本系列将深度追踪银保监管改革、欧美模式对比、银行主导权重塑、小公司生存博弈等关键议题。
“金融销售的本质,不应是卖产品,而是为客户挑选适合的解决方案。”
2025年3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将银行代理销售理财、保险、公募基金等业务纳入统一监管体系。新规将于202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这项看似技术性的监管调整,其实标志着中国银保市场一次深层次的制度升级,也可能成为撬动“流量租赁”模式转型的关键节点。
它所引发的,不仅是销售方式的改变,更是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权力与责任结构的重构。
那么,这项新规到底改变了什么?它与欧美监管体系有何异同?又将如何影响中国银保市场的未来格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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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保销售“佣金至上”的时代,真的要结束了?
过去十几年,中国银保市场的运行逻辑几乎可以用八个字概括:“流量为王、返点决定”。银行负责“导流”,保险公司负责“支付”,高返还产品与人情推动成为主流,客户则往往是“收益最大化”的牺牲品。
这次新规,首次在制度层面正面否定了这种“以佣金为核心”的代销模式:
• 明确银行是“受托销售人”,对客户适当性承担法律责任;
• 要求银行建立产品白名单机制,不得随意销售未经审查的产品;
• 强调销售流程必须可穿透、可追溯、可问责,包括销售话术、回访记录等;
• 禁止银行销售非持牌机构的产品,限制导流和转介行为;
• 强化银行销售人员的合规责任和培训考核。
一句话:银行不能再靠“谁返点高就卖谁”的逻辑做决策,而必须为客户负责。
这是中国银保销售逻辑的重大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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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这次改革,与我们讨论的银保转型方向是否一致?
非常一致。甚至可以说,是监管在为银保“转型升级”铺路。
我们此前判断,银保要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必须完成以下转型:
• 从“返点导向”转向“客户适配导向”;
• 从“单次交易”转向“长期服务”;
• 从“卖高返爆款”转向“做客户规划”;
• 银行从“产品中介”变成“客户顾问”;
• 保险公司从“营销机构”转变为“服务支撑者”。
这次《办法》所做的,正是从制度层面推动这些变化发生。它不仅对销售行为设限,更在潜移默化中改变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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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这算是接近欧美的银保监管逻辑了吗?
1. 监管理念高度趋同:向客户导向、行为监管全面靠拢
新规在核心监管逻辑上,已与欧美市场高度接轨:
• 客户适当性成为刚性要求,银行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 销售过程必须可穿透、可回溯,如话术、文件、录音等;
• 销售人员需具备相应资格并接受持续教育;
• 产品结构必须透明、易理解、可匹配客户风险承受力。
监管层正在试图从“事后处罚”转向“全流程约束”,从“产品监管”转向“销售行为监管”。
2. 市场结构仍存差距:中国仍停留在“流量租赁”阶段
欧美银保合作多为长期绑定关系,如:
• 银行控股保险公司;
• 保险公司持有银行股份;
• 银行与保险公司交叉持股、共同服务客户。
而中国的主流仍是:
• 银行出租流量,保险公司付费进入;
• 合作短期、缺乏客户沉淀;
• 服务链条断裂,缺乏长期价值创造能力。
3. 未来可能出现的监管趋势预测
监管改革不会止步于《办法》,未来可能有三项演进方向:
• 销售持证制度全面落地:银行销售人员必须通过考试、建立统一销售人备案机制;
• 产品分级与销售匹配系统:高风险产品限制销售给高风险承受能力客户;
• 银行端适当性确认与回访制度强化:不再仅由保险公司回访,银行需同步承担确认责任。
监管逻辑已经在向欧美靠近,但合作结构仍有待真正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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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管压力之下,银保市场正在发生剧烈“分化”
这次新规并不只是规范流程,更是对市场结构的一次深度重塑。
1. 银行开始“挑合作方”,合作门槛全面抬高
银行必须建立产品白名单、穿透式尽调、销售流程留痕系统。这些工作量巨大、责任重大,银行自然只愿意和“配合度高、服务能力强”的保险公司合作。
中小保险公司由于:
• 产品设计复杂、不透明;
• 合规团队薄弱、流程支持不足;
• IT系统不完善,无法穿透式对接;
• 售后服务跟不上,投诉处理慢……
在新标准下,很容易被银行“劝退”。
2. 银保合作将从“开放式平台”变成“封闭式联盟”
• 头部集中化:银行只保留少数战略合作方;
• 产品标准化:结构复杂、高返还的产品被排除;
• 合作制度化:产品委员会制度、合规机制变成合作门槛。
过去,银行挑选合作方的逻辑是:谁返点高,就卖谁;
现在,银行更关心:谁合规能力强、风险小,就和谁合作;
未来,银行将优先考虑:谁能和我一起长期服务客户,就绑定谁。
监管的初衷是规范市场,但合规成本的提升,正在悄然改变市场格局。未来银行的银保合作名单,将从一张开放的“菜单”,变成一份封闭的“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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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这不是监管改革,而是渠道权力结构的重构
这次改革的实质,并非销售合规这么简单,而是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权责逻辑”的根本改变。
1. 银行权力上升,保险公司议价能力下降
以前是保险公司带着返点去“求上架”,
现在是银行有权设门槛,决定谁能合作、卖什么产品、怎么卖。
保险公司要想留下,必须:
• 接受银行的销售资料审查;
• 提供合规培训和双录支持;
• 共同应对客户投诉、承担销售适当性确认责任。
银行从“渠道”转向“管家”,保险公司从“投放方”转向“配合方”。
2. 案例已在出现,银行系统已开始“收缩合作名单”
目前已有部分银行系统清退合作数量超过10家的中小保险公司;
也有银行只与自家集团公司或国有保险公司合作,拒绝一切临时型“爆款投放”。
虽然监管没有明令“限名单”,但市场已经开始“自发做减法”。
3. 对标欧美,我们才刚走到第一步
欧美银保合作已进入“系统共建+客户共管+利益绑定”阶段,
而我们现在刚完成“合规审查+名单制度”的基础治理。
真正的挑战才刚刚开始——保险公司准备好和银行共建未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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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从欧美回看中国,银保变革才刚刚开始
新规确实是一次里程碑式的改变,但它更像是一次“制度预备”,而非“结构重构”。
银保真正的进化,不是从销售流程做起,而是从合作逻辑、客户逻辑、服务逻辑出发。
而这场变革,只会留下三种公司:
• 产品结构透明、易穿透;
• 服务能力强、投诉率低;
• 合规系统完善、可对接银行流程。
那么问题来了:
当银行只留10家保险公司合作,你的公司还在白名单上吗?
当客户开始问你“这个产品银行怎么说”,你准备好怎么回答了吗?
作者:吴思远·寿险趋势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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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将持续更新《银保系列》文章,深入剖析行业重构逻辑。
本文为“寿险趋势笔记”内容矩阵的一部分,更多专栏见:
《代理人终局》系列
《世界寿险变迁史》系列
《保险公司结构猜想》系列